索引号: | 8410266/202304-00004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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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文号: | 关键词: | 聋人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政策解读 |
《绵阳市司法局关于设立绵阳市聋人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政策解读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司法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23年2月17日,绵阳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设立绵阳市聋人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内部资源,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刑事执行等方面,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取得实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通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所有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三优先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对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申请100%受理;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为盲、聋、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100%受理,并配备专业手语翻译;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经济困难审查。对残疾人刑事案件,指派有3年执业年限和有从事残疾人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承办,配备手语翻译,落实专人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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