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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10-29
文号: 关键词: “三公”经费

2015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10-29 16:10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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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4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绵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绵阳市司法局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62万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制度

  201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省际交流合作、市州交流、县市区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原公务用车10辆,报废4辆,降低支出,同时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整合公务用车,控制公务用车里程。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用于6辆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工作。

  附表:

  绵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表
项目 2014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2.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8.97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28.97

附件:

绵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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