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3420395/2017-0006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9-28
文号: 关键词: 部门决算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8 16:44文章来源: 法制办
字体:【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依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涉法文件草案及其他重要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工作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评估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 承办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争议及问题的有关工作; 组织本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的协调和监督; 负责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指导;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运行,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受市长委托代理的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领导并管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市委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办市政府受理的不服审计机关财政收支审计、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争议、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经营权、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负责全市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承担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政府制定规章;指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接受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报请制定市政府制定规章的报请立项,拟定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承担起草和组织起草市政府规章、审查政府规章送审稿的工作; 承办制定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等工作;承办起草市政府规章起草说明,市政府规章解释意见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起草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的报告;承办市政府提出议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2项,前置条件276项,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18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新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18项。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56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48项,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212项。二是编制《绵阳市2016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年度立法任务。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6年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4件,对8件涉及不合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审查政府决策方案近760件,政府治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突发事件、维稳事项以及引资合同等涉法事务900多件。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化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指导江油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6年,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受理案件43件,告知申请人通过信访等其他方式维权的4件,不予受理1件,因当事人未按时补正而视为放弃申请2件。受理案件已经办结30件,决定撤销1件,决定维持25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3件,驳回申请1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七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广大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八是扎实完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6件。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法制办公室收入合计971.68万元,较2015年增加570.21万元,增长142.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38万元,占收入总额49.64%;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经营收入489.30万元,占收入总额50.3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

  2016年法制办公室支出合计847.36万元,较2015年增加459.08万元,增长54.17%,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报表支出只有法制办机关而2016年决算支出包含二级单位(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其中:基本支出269.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1.79%;项目支出577.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7.19万元。与2015年401.4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72万元,增长16.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72万元,增长16.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35万元,占9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占3.67%;医疗卫生支出4.71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16.98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3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2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类)2016年决算数为4.65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2万元,比2015年增加25.17万元,增长125.5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法制办公室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绵阳市法制办公室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3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相关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及开展综合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价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价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独子费津贴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加快住房建房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住房和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市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