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66/2018-0008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8-28
文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8-28 11:12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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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办理〔2018〕21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绵阳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贵委提案针对当前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不够全面,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不够通畅,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四点很好的建议。结合贵委建议,市政府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一是抓试点建设。今年初,市司法局确定在游仙、三台、梓潼、高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是抓理论调研。今年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并将其成果直接用于指导试点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组织调研组撰写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实践》获司法厅课题调研一等奖。

  三是抓工作规范。在理论调研基层上探索制定绵阳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范、服务规范、运行规范,并得到司法厅充分认可并在绵阳规范基础上完善后上升为全省规范。

  四是抓平台建设。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市、县市区(园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6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45个。

  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建立管理团队。按照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整体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承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业务办理、统筹协调工作职责。

  二是建立专家团队。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共建立了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在内的五个专家库,通过推荐、遂选、审查、确定了80余名法律服务专家人员,每名专家都建立了详细的个人档案。

  三是建立志愿团队。全市各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充分整合法律服务机构、大专院校、信访部门、仲裁机构、工青妇残组织、基层调解等力量,建立了250余人规模的志愿服务队。重点参与宣传、咨询、上门服务、值守窗口、解答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顾问团队。为保证基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有专业服务人员,今年三月,市司法局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绵阳市关于深入推进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司发〔2018〕49号),计划在全市3000余个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明确了法律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质量监督、考核奖惩、顾问费用等具体细节和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已有745个村(社区)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三、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早在2017年,市司法局就及时制定并印发了《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绵司发〔2017〕92号)、《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绵司〔2017〕193号)、《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划》(绵司发〔2017〕200号)等规范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和运行提供了保证。

  二是规范值班管理。今年3月,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绵司发〔2018〕66号),明确了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条件、标准,规定了推荐、遴选和审批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退出情形及程序,提出了政治要求、工作要求、纪律要求。此项工作已开始启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按要求遴选了19家律师事务所,49名律师,5家司法鉴定机构,8名司法鉴定人,1家公证机构,7名公证员入驻,负责值守法律咨询服务窗口。

  三是召开现场会议。7月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会议通过开展经验交流、试点参观、安排部署工作、邀请市领导讲话等方式,深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8号),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再上台阶。

  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顶层设计,破解难题。司法厅作出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揽司法行政工作的战略部署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写进了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并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委办〔2017〕83号),明确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从制度层面破解了制约基层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财物”等瓶颈问题。

  二是两化联动,整体推进。坚持硬件建设标准化,投入1400余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收回被挤占业务用房5000余平方米,新增办公用房1500余平方米;坚持管理执法信息化,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绵阳“智慧城市”项目,落实专项经费200余万元,投入500余万元,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齐信息化设备。

  三是建设运行,纳入预算。为保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各级财政都在探索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实地调研,结合上级相要求,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预算建设运行经费33万元,为中心提升建设和聘用辅助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在贵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系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今年6月,我市在省上会议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经验交流发言。但是,构建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公共法律服务永远在路上。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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