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66/2017-00115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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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7 |
文号: | 关键词: | 三公经费决算编制 |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司法局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预算4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09万元,完成预算6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6.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80万元,增长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43.8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运行成本下降。二是为了加强交流合作,2016年业务交流活动增多,所以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09万元,占8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5万元,占13.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0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治城市创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外来企业投诉、全国司法考试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98人,共计支出4.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法律援助工作:0.69万元;社区矫正工作0.54万元;基层基础和人民调解工作:0.94万元;普法宣传和法治城市创建 工作:1.04万元;司法考试工作:0.19万元,基本支出接待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预算4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09万元,完成预算6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6.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80万元,增长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43.8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运行成本下降。二是为了加强交流合作,2016年业务交流活动增多,所以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09万元,占8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5万元,占13.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0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治城市创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外来企业投诉、全国司法考试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98人,共计支出4.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法律援助工作:0.69万元;社区矫正工作0.54万元;基层基础和人民调解工作:0.94万元;普法宣传和法治城市创建 工作:1.04万元;司法考试工作:0.19万元,基本支出接待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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