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282/202209-0001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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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3 |
文号: | 关键词: | 2021年度绵阳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
2021年度绵阳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2021年度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职能简介-------------------------------------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
三、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 附件------------------------------------30
第五部分 附表------------------------------------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主要承担全市“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孤、弃、残儿童收养任务,为他们提供康复、学习、生活护理和指导全市散居孤残儿童监护人或父母开展适合孤残儿童的康复护理服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注重提升儿童养育照护水平。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做好孤、弃、残儿童的收养护理工作。本年度经主管部门批准收养弃婴(童)孤儿和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县救助站送入本院代养救助儿童共计7名,送回原籍2人,符合弃婴(童)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接受救助比例达到了100﹪。
2、保障儿童医疗、康复、教育服务措施。本年度在院外学校就读学生26人,其中小学22人,中学2人,职业教育2人;特需儿童院内接受特殊教育20人。今年儿童在医院门诊、住院治疗10人次,为适龄儿童全部接受预防免疫、流感接种30人次,在院内残儿康复训练60余人次,“明天计划”项目2人次(康复治疗2人),儿童医疗救助比例100﹪、特需儿童康复比例达到85﹪。
3、规范儿童国内送养、家庭寄养程序。本着“能送早送、应送尽送”的原则,确保可以送养的孤残儿童都能回归家庭生活。本年度我院孤残儿童国内送养儿童7名儿童。
4、持续改善院内外设备设施,提升儿童生活环境。为改善儿童居住环境,提升儿童生活幸福指数,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顺利完成院内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5、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是与单位各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二是落实专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对院内消防、水电气等各方面安全做好每日巡查、安全隐患排查、维修维护等工作;三是全年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培训演练4次。四是维稳及应急管理系统完善。完善了《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是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全年无一例食品卫生不达标而造成的事故发生。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全年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三、机构设置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属于绵阳市民政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04.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58.04万元,下降23.85%。主要变动原因是院内集中供养儿童人数减少以致儿童生活费拨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63万元,占84.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2万元,占15.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0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1万元,占54.68%;项目支出228.73万元,占4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16万元,下降23.73%。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单位项目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94万元,增长11.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院内氛围打造装修、暖气改造工程尾款等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2.17万元,占96.67%;卫生健康支出(类)2.35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类)11.87万元,占2.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决算为9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决算为23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决算为4.5万元(上年结转),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决算为6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为7.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决算支出为4.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22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96.5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占9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1.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接送儿童及救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完成预算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护送协调孤儿赵徐入院,消费金额56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二级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院内集中供养儿童生活、居住环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绵阳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救助儿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单位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儿童生活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项目预算 10 万元,支出 10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项目主要用于保障近百名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的合理需求,使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项目预算28万元,支出28万元,
预算执行率 100%。项目主要用于儿童的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为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提供了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了服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3、儿童生活费项目预算115.92 万元,支出70.19万元,
预算执行率 61%。项目主要用于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4、院内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预算102万元,支出 22.25万元,预算执行率22%。项目主要用于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孩子们的生活成长环境质量。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预算25万元,支出7.5万元,执行率30%。该项目于2021年度12月招标实施,2022年3月完成实施。主要用于加强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开展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有效保障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合理需求,开展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 |
有效的保障了我院近百名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的合理需求,使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儿童交通保障 |
2辆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95%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车辆运行燃油费、保险给、停车洗车费、过路过桥费 |
10万元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我院近100名孤残儿童的生活、就医就学等业务需求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动收养儿童健康发展 |
保障单位儿童的健康发展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儿童生活保障。 |
1年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全部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 |
执行数: |
2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 |
其中-财政拨款: |
2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有个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保障院内儿童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服务。 |
保障了院内近百名儿童的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为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提供了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了服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儿童院内日常运行 |
1批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95%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12-31 |
全部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运行经费 |
28万元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我院近100名孤残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日常运行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儿童收养事业健康发展 |
推动儿童收养事业健康发展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长期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全部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儿童生活费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5.92 |
执行数: |
70.1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92 |
其中-财政拨款: |
70.1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主要用于保障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 |
有效的保障了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院内儿童生活保障 |
74人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95%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全年 |
1年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生活保障 |
115.92万元 |
61%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我院儿童衣食无忧,健康快乐成长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障入收养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保障入收养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儿童生活保障 |
长期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全部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2 |
执行数: |
22.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 |
其中-财政拨款: |
22.2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主要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优化儿童生活、生长环境和提升我院儿童成长幸福感。。 |
提高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优化儿童生活、生长环境和提升我院儿童成长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墙面装修、改造、门窗维修更换等 |
1批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和合格率 |
≥95%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12-31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费用 |
102万元 |
22.25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了儿童生活环境的舒适感 |
提高和保障了儿童的生活环境质量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持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他们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他们生活质量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障入收养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保障入收养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长期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全部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 |
执行数: |
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其中-财政拨款: |
7.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开展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
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正常进行中。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儿童建立完整档案 |
464人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儿童物资质量保证率 |
≥95%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3-20 |
全部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费用 |
25万 |
3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推动收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保障收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与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和谐生活幸福度。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物资质量保障 |
所涉及的物品必须达到环保、质量等指标 |
全部完成 |
|
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幸福生活持续度 |
长期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全部完成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绵阳市儿童福利院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本院主要承担全市 0-18 周岁孤弃婴(童)的收养任务,他们中绝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院内设儿童床位 150 张,为他们提供养育护理、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抚慰及就业准备等全方位服务,培养他们独立自理生活能力。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数 9 人,年初在编在职职工 5 人,年末在编在职职工人(公招两人),聘用人员 23 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 年单位财政资金收入为 48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 232.26 万元、项目支出收 254.84 万元。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 年单位支出 504.74 万元(含上年结转 155.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6.01 万元、项目支出 228.73 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所有收入均列入预算编制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位绩效目标编制完整细化。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初预算编制准确,中期无调整。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全年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等支出情况 。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年初项目预算 38 万元,实际支出 38 万元,不扣分;公用经费年初部门预算 5 万元,实际支出 5 万元,执行率 100%。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8.01;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 209.86 万元,收回额度为 22.12 万元。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8.76;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年初预算 8 及追加预算共计 254.84 万元,6 月支付进度 17.66 万元,9 月支付进度 23.62 万元,,11 月支付进度 36.62 万元,,12 月支付进度 177.55 万元。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4.5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1-9 月绩效运行监控中涉及 4 个,其中数量指标完成数 3 个。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据上年度的巡查等各项检查,单位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非税收入,本项不扣分。
2-1-2.及时更新: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定期将收费标准、依据等公示,透明公开。
2-1-3.收入解缴: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因单位非税收入都是直接缴至绵阳市财政局账户,故此项不扣分。
2-1-3.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年初预算为基础运行经费,年度中无超预算采购和无预算采购的情况。
2-1-4.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政府采购均按照采购程序执行,2021 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故此项不扣分。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当年无固定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也无固定资产新增,故此项不扣分。
2-1-6.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当年无固定资产处置,故此项不扣分。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2.5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内控制度涵盖了评定要求包含业务,因业务工作的特殊性暂未更新。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严格评定要求实行了分权行事,轮档等制度,同时建立了重大业务计提决策等机制,该项不涉及扣分情况。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零增长;决算数据无超预算的现象,故该项不扣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预算相关内容随同主管部门全部公开,该项不扣分。
3-1-2.决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的决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该项不扣分。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针对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单位存在预算执行较慢情况。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按时报送该评定内容所属的报告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单位总体情况较好,自评得分 92.77 分,存在的问题在于内控制度为及时更新,以后在业务工作中尽力改进。
(二)存在问题
暂无
(三)改进建议
暂无
附件:2021年度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自评得分 |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
预算编制(17分) |
编制完整(3分) |
单位所有收入均列入预算编制,得分3分。 |
目标制定(5分) |
位绩效目标编制完整细化,得分5分。 |
||
编制准确(9分) |
年初预算编制准确,中期无调整,得分9分。 |
||
预算执行(19分) |
支出规范(5分) |
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全年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等支出情况,得分 5分。 |
|
支出控制(5分) |
单位年初项目预算 38 万元,实际支出38 万元,不扣分;公用经费年初部门预算 5 万元,实际支出 5 万元,执行率100%,得分5分。 |
||
动态调整(9分) |
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 209.86 万元,收回额度为 22.12 万元,得分8.01。 |
||
完成结果(18分) |
预算完成(10分) |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 8 及追加预算共计254.84 万元,6 月支付进度 17.66 万元,9 月支付进度 23.62 万元,11 月支付进度 36.62 万元,,12 月支付进度177.55 万元,得分8.76分。 |
|
目标完成(6分) |
1-9 月绩效运行监控中涉及 4 个,其中数量指标完成数 3 个,得分4.5。 |
||
违规记录(2分) |
据上年度的巡查等各项检查,单位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得分2分。 |
||
综合管理(36分) |
非税收入管理(8分) |
政策执行(2分) |
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非税收入, 本项不扣分,得分2分。 |
及时更新(2分) |
单位定期将收费标准、依据等公示,透明公开,得分2分。 |
||
收入解缴(4分) |
因单位非税收入都是直接缴至绵阳市财政局账户,故此项不扣分 |
||
政府采购管理(8分) |
预算管理(4分) |
单位的年初预算为基础运行经费,年度中无超预算采购和无预算采购的情况,得分4分。 |
|
采购实施(4分) |
单位的政府采购均按照采购程序执行, 2021 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故此项不扣分,得分4分。 |
||
资产管理(8分) |
配置使用管理(6分) |
单位当年无固定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也无固定资产新增,故此项不扣分,得分6分。 |
|
|
收益核算(2分) |
单位当年无固定资产处置,故此项不扣分,得分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8分) |
制度建设(5分) |
单位的内控制度涵盖了评定要求包含业务,因业务工作的特殊性暂未更新,得分2.52分。 |
||
制度执行(3分) |
单位严格评定要求实行了分权行事,轮档等制度,同时建立了重大业务计提决策等机制,该项不涉及扣分情况,得分3分。 |
|||
三公经费管理(4分) |
预算编制执行(4分) |
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零增长;决算数据无超预算的现象,故该项不扣分,得分42分。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4分) |
预算公开(2分) |
单位的预算相关内容随同主管部门全部公开,该项不扣分,得分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单位的决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该项不扣分,得分2分。 |
|||
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3分) |
针对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单位存在预算执行较慢情况,得分2分。 |
||
应用反馈(3分) |
单位按时报送该评定内容所属的报告等,得分3分。 |
|||
合计 |
100 |
92.77 |
||
附件2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主要承担全市“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孤、弃、残儿童收养任务,为他们提供康复、学习、生活护理和指导全市散居孤残儿童监护人或父母开展适合孤残儿童的康复护理服务。我院针对职能职责开展项目主要目标就是为院内近80名儿童提供衣、食、住、行、就学、医疗、康复、收养等全方位的保障,保障孩子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孩子们的生活品质,提升孩子们的成长幸福感。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度下达我院项目预算资金371.71万元,资金来源
主要包括上年结转、年初预算和追加资金。支出228.73万元,
预算执行率61.54%。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稍慢是因疫情原因两个项目未进行财评审计尾款未支付。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我院共有项目7个,其中4个项目已经全部完
成,3个项目按照进度正常进行中。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项目预算 10 万元,支出 10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项目主要用于保障近百名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的合理需求,使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儿童生活费项目预算115.92 万元,支出70.19万元,
预算执行率 61%。项目主要用于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3、院内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预算102万元,支出 22.25万元,预算执行率22%。项目主要用于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孩子们的生活成长环境质量。
4、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项目预算28万元,支出28万元,
预算执行率 100%。项目主要用于儿童的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为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提供了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了服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预算25万元,支出7.5万元,执行率30%。该项目于2021年度12月招标实施,2022年3月完成实施。主要用于加强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开展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6、2020年度结转院内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项目50 万元,支出 50万元,预算执行100%。项目主要用于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孩子们的生活成长环境质量。
7、2020年度结转儿童生活费项目40.79万元,预算执行100%。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院内集中供养儿童2021年一季度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主是: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自身绩效理念较薄弱,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2、预算绩效规范管理有盲点。我院财务人员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与财政绩效科的沟通协调,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开展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2、进一步加强财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邀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针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根据相关要求在管理部门网站进行了预算情况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绵阳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有效保障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合理需求,开展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 |
有效的保障了我院近百名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的合理需求,使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儿童交通保障 |
2辆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00% |
|
|||
成本指标 |
儿童用车汽油费 |
8 |
100% |
|
|||
儿童用车维修维护费 |
0.8 |
100% |
|
||||
儿童用车保险费 |
1 |
100% |
|
||||
儿童用车过路费、停车费 |
0.2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我院近100名孤残儿童的生活、就医就学等业务需求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1年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儿童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儿童生活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绵阳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5.92 |
70.19 |
61%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66.24 |
66.24 |
|
||||
市级财政资金 |
49.68 |
3.95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用于保障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 |
有效的保障了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院内儿童生活保障 |
74人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61% |
结余的儿童生活费用于2022年院内儿童衣食住行、就学、就医等方面的保障。 |
|||
成本指标 |
生活保障 |
115.92万元 |
61% |
结余的儿童生活费用于2022年院内儿童衣食住行、就学、就医等方面的保障。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我院儿童衣食无忧,健康快乐成长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 |
22.25 |
22%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
地方资金 |
102 |
22.25 |
22%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优化儿童生活、生长环境和提升我院儿童成长幸福感。 |
提高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优化儿童生活、生长环境和提升我院儿童成长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门锁安装、智能卡锁 |
67套 |
100% |
|
||
墙面乳胶漆 |
1035平方 |
100% |
|
||||
实木门套装 |
67套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环境保障率 |
≥95% |
100% |
|
|||
儿童生长环境优化率 |
≥95% |
100% |
|
||||
儿童生活质量保证率 |
≥95% |
100% |
|
||||
实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0% |
|
|||
效 |
经济效益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
||
有效保障了儿童生活环境的舒适感 |
提高和保障了儿童的生活环境质量 |
100% |
|
||||
社会效益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保障他们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他们生活质量 |
100% |
|
|||
生态效益 |
材质质量保障 |
所涉及的材质必须达到环保、质量等指标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绵阳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 |
2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28 |
28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有个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保障院内儿童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服务。 |
保障了院内近百名儿童的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为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提供了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了服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儿童院内日常运行 |
|
1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00% |
|
||
成本指标 |
绿化 |
|
4 |
100% |
|
||
院内文化建设 |
|
2 |
100% |
|
|||
走访散居孤儿 |
|
4 |
100% |
|
|||
生活设施设备维护 |
|
2 |
100% |
|
|||
消防维护 |
|
1.5 |
100% |
|
|||
水电费 |
|
2.5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有效保障我院近100名孤残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日常运行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
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绵阳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绵阳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7.5 |
3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5 |
7.5 |
30% |
||||
地方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开展对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 |
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正常进行中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为儿童建立完整档案 |
464人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物资质量保证率 |
≥95% |
100% |
|
|||
实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3月30 |
100% |
|
|||
|
社会效益 |
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与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和谐生活幸福度。 |
100% |
|
||
生态效益 |
生活物资质量保障 |
所涉及的物品必须达到环保、质量等指标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幸福生活持续度 |
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院内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 |
||||||
项目主管部门 |
绵阳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50 |
50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孩子们的生活成长环境质量。 |
已完成儿童生活区域的走廊吊顶 改善了孩子们的生活环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门的更换 |
|
70扇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吊顶和瓷砖维护 |
|
4层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环境、质量保障率 |
|
≥95%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2021年12月31日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成本指标 |
门的更换、1-4楼吊顶和瓷砖维护 |
|
50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了儿童生活环境和生活乐趣 |
|
提高和保障了儿童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孩子们成长的幸福感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提高和保障了儿童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孩子们成长的幸福感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
长期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5% |
0% |
该项目经费于2020年度11月份下拨,前期已在进行设计造价,2021年12月底完成。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儿童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儿童生活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绵阳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79 |
40.7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40.79 |
40.79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用于保障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 |
有效的保障了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院内儿童生活保障 |
|
69人 |
100% |
|
||
质量指标 |
儿童日常生活质量保障率 |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0% |
|
|||
成本指标 |
生活保障 |
|
40.79万元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
保障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有效保障我院儿童衣食无忧,健康快乐成长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儿童生活保障 |
|
长期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5% |
100%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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