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82/202109-0000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9-27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2020年度绵阳市民政局决算

2021-09-27 14:10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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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绵阳市民政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18

二、机构设置——————————————————————————18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2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2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3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843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4465

附件2—————————————————————————————66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绵委发〔20191号)和《绵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绵机改〔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绵阳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不再承担调查和处理殡葬改革违章违规事件职责,该职责由市民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绵阳市行政区划图。

第四条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社会团体、社会

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并监督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市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

(五)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绵阳市行政区划图,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

(六)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科。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牵头调查和处理殡葬改革违章违规事件,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殡葬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科。拟订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和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老年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九)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民政局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

保留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

第六条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牵头做好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按照“变好、向善、更优”原则,大力推进村(社区)顺向调整。改革完成后,全市净减少建制村1702个、减幅51.83%,高出省上目标12.52个百分点;同步优化减少社区46个、减幅8.63%,全市建制村平均面积由5.8平方公里增加到11.73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197人增加到2376人,面积、人口实现“双倍增”,圆满完成了省委下达我市的改革任务。

2、民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针对部分民政重点项目推进较慢的问题,市民政局以及项目所在的3个县市区立即行动,抓好项目推进。对推进较慢的项目均做到了“一案一策”,拟定了具体的进度表,明确了完成时限。盐亭县儿童福利院和云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明确了社区用房置换地方和工作推进方案,将在今年12月投入使用。平武县白马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将在12月中旬前投入使用。江油市战旗敬老院建设项目追加资金12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将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3、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持续推进

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4-6月,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园区19个涉改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收集梳理“后半篇”文章存在的问题12项,召开了“后半篇”文章市级部门工作推进会,拟制了《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初稿)》(7月省委调研后,确定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大力配合市委政研室抓好“后半篇”文章试点工作,做好乡镇分类等相关统计,配合做好省、市调研工作,积极对接省民政厅,报送我市“后半篇”改革信息25条。抓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召开了全市区划地名工作及勘界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勘界工作推进情况半月一报制度,确保全市勘界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划代码编制。配合省民政厅做好建制镇、街道设立新标准的调研工作。

4、养老产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充分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委托西南财大天府学院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各地正按照撤小并大,撤旧并新、撤远并近的原则对敬老院进行布局优化。

2)构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等五类绵阳养老行业地方标准文稿已完成,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五项标准出台后将会是全省范围内最齐全、最完善的养老服务管理地方规范。同时,全市50%以上的养老机构已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3)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承载能力。打造“中心点”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2个,养老服务站68个,养老服务点241个。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库,已吸纳省内外专家学者200余名。1022日,完成2020年首批敬老院院长培训。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争取项目资金550万元探索建立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4)拓展养老服务覆盖面。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前提下,不断面向市场,拓展服务,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方式。三台县采取统筹打包的方式将32家农村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在全市率先实现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不低于50%。安州区河清镇探索建立了服务积分储蓄制度和积分兑换服务(实物)的老年志愿服务模式,号召志愿者服务队、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敬老、爱老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

5、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功能。全市将39460名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8653.2223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受疫情影响出现返贫风险的农村群众及时纳入低保,全市农村低保除因死亡或户籍迁移等因素退出7985人外,新纳入低保范围13123人,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5.5778万人次,支出资金35973.15万元,城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94.72元、224.63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提升。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在线入户”调查,准确掌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将849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新纳入集中供养,全市共纳入特困供养24394人(城市特困人员2648人、农村特困人员21746人)。
   
3)持续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临时救助乡镇储备金制度,指导县市区民政局将小额度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乡镇,扩大乡镇对临时救助金使用权限,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致基本生活出现的暂时困难。累计临时救助16296人次,支出1265.28万元,人均救助水平776.44元,救助人次、资金较去年同期上涨超过10%,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疫情产生的困难。
   
4)做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绵阳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救助管理工作跨部门合作机制。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7780余人次,我市街面流浪乞讨行为明显减少。

6、社会组织管理培育进一步强化

1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抓好政策法规培训和意识形态教育,利用“两中心”网络平台积极推送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供社会组织学习,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相关措施,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党建纳入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内容,对年检报告进行了调整,提升了年检质量。重点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会费收取、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未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的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确保年检工作不走形式

3)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协调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争取资金150万元,启动第二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项目15个,将在12月对全部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督促社会组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后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会和全市社会组织助力盐亭县脱贫攻坚座谈会,引导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政治站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脱贫攻坚使命感责任感,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出资近4万元,资助北川县擂鼓镇郭牛村产业发展,12家社会组织向市慈善总会定向帮扶盐亭项目捐款30余万元。

7、社会事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规范创新殡葬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省厅下达惠民殡葬资金1124万元,自筹资金259.9万元,已下达资金1383.9万元,预算下达比例为123.12%,已拨付资金1122.83万元,资金拨付比例为99.89%;已有15976名逝者家庭享受减免或补贴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开通“仁孝四川绿色祭奠”平台,积极推行预约祭扫,大力宣传清明祭扫安排和预约方式、网上绿色祭奠路径等,引导群众减少出行和人员聚集。在全市12个经营性公墓设立进门检测体温卡点,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共完成预约1.217万人次,满足广大群众祭扫需要。

2)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积极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收养登记机关规范登记。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3855对,离婚登记13224对,补发结(离)婚证1474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

8、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持续加强

1)落实基本权益保障。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15万元。扎实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16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64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本着“能送早送、应送尽送”的原则,今年以来共办理收养登记27件,收养评估率达100%

2)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园区)共设立了以村社干部为主体的专(兼)职村居儿童主任2243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72名,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建立了9个未成年保护中心和10个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临时庇护、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绵阳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2.  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3.  绵阳市老年大学

    4.绵阳市殡仪馆

5.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

6.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757.3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7.06万元,下降4.34%。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单位工作年度计划项目减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3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2.56万元,占7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8.72万元,占21.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8万元,占0.04%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93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22万元,占44.4%;项目支出4410.8万元,占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48.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94万元,下降4.36%。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目支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支出总计与上年度相比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5.39万元,增长10.0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项目增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度相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4.02万元,占90.85%卫生健康支出489.46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116.88万元,占1.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20.36完成预算77.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74万元,完成预算3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跨年度支付项目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96.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以前年度结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11万元,完成预算6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以前年度结转职业年金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6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431.87万元,完成预算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实际采购有结余。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2612.76万元,完成预算6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10个项目未能实施,其中4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能完成招标工作,或完成了招标但囿于时间关系,未能完成安装验收支付货款。

1.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710.76万元,完成预算82.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72元,完成预算85.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已采购完成,有结余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08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1.8元,完成预算7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受助人员减少。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3.17元,完成预算9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个别支出项有所减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0.63元,完成预算9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绵阳市老年大学项目完成后,项目审计的报告未能在年内完成,故最后的尾款尚未支付。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77.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人员不在享受此项补贴。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4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54万元,完成预算66.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按“三定点”要求严格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和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73万元,占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73万元,完成预算69.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91.43万元,增长105.95%。主要原因是绵阳市殡仪馆、绵阳市救助管理站购置专用车辆4辆合计101.8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1.8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特殊行业专用车辆4辆、金额101.83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殡仪馆、绵阳市救助管理站特殊车辆购置。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特殊行业专用车辆2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9万元。主要用于殡葬行业、边界勘察、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万元,完成预算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1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市州相关单位来我局调研、考察、学习等次数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3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助镇和街道设立标准课题调研组开展工作的函,0.038万元;2、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关于赴四川省绵阳市深度交流合作民政工作的函,0.18万元;3、泸州市民政局关于调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的函,0.14万元;4、广元市民政局关于赴贵市考察学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函,0.1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08.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2万元,比2019年增加0.99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部分老化等零星维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7.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9万元。主要用于新购三套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焚化炉及净化设备、流芳公墓维修、适老化改造、供暖改造、中庭沉降处理直饮水改造应急维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1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绵阳市民政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绵阳市儿童福利院接送儿童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殡葬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焚化炉及净化设备、三套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因疫情原因等进度滞后。二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局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19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绩效理念较薄弱,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二是预算绩效规范管理有盲点。财务人员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工作只停留在表面,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留守儿童””、晚晴行动、“老龄意外伤害保险”“老年大学聘用教师授课经费”、“金秋助学”等11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留守儿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80%。通过项目实施,以家庭细胞建设为切入点,以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和构建政府、家庭“三为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帮扶的社会网络宝库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做贡献。

2)晚晴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全年完成装配等945人次。

3)老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9万元,执行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市辖区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对象向社会购买“老龄意外伤害保险”。

4)老年大学聘用教师授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老年人教学及文体健身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老年教学工作,为老年文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协调老年群众进行各种文体竟技比赛。

5)金秋助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4万元,执行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帮助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提高慈善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留守儿童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民政局(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16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它资: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家庭细胞建设为切入点,以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和构建政府、家庭“三为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帮扶的社会网络宝库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做贡献。

本项目周期为202085日至2021430,截止202012月,项目执行严格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间表,完成中期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家长学校系列公益讲座

14

完成65%,合约年还未满,此表反映截止202012月数据

项目完成指标

以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健康、安全、日常营养讲座

6

完成83%,合约年还未满,此表反映截止202012月数据

项目完成指标

心理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和沙盘游戏

2

完成50%,合约年还未满,此表反映截止202012月数据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家长学校系列公益讲座

14

95%

产出指标

以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健康、安全、日常营养讲座

6

95%

产出指标

心理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和沙盘游戏

2

95%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留守儿童的幸福感,增强留守儿童的自信心,促进婚姻家庭健康发展

提高留守儿童的幸福感,增强留守儿童的自信心,促进婚姻家庭健康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留守儿童及服务家庭对项目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晚晴行动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民政局(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它资: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安排50万元用于“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945人次。

实际安排50万元用于“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945人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晚晴行动”受助对象

945人次

945人次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为“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

作用明显

95%

 

产出指标

时效效指标

开展为“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周期

3个月

100%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为“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福利机构、敬老院内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对“晚晴行动”满意度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老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民政局(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9.9

执行数:

69.9

其中-财政拨款:

69.9

其中-财政拨款:

69.9

其它资: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市辖区开展凡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对象向社会购买“老龄意外伤害保险”

完成市辖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对象24964人向社会购买“老龄意外伤害保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参保人数

24964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险赔付内容及标准

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效指标

合同有效期

1

100%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95%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对保险赔付内容和标准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老年大学聘用教师授课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老年大学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3

执行数:

43

其中-财政拨款:

43

其中-财政拨款:

43

其它资: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老年人教学及文体健身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老年教学工作,为老年文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协调老年群众进行各种文体竟技比赛。

为老年人教学及文体健身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老年教学工作,为老年文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协调老年群众进行各种文体竟技比赛。完成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班主任教师

8

8

 

 

聘请授课教师

82

82

 

产出指标

时效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1日前

20201231日前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为老年人教学及文体健身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老年教学工作,为老年文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协调老年群众进行各种文体竟技比赛。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老年大学学员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金秋助学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4

执行数:

84

其中-财政拨款:

84

其中-财政拨款:

84

其它资: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资助全市困难大学生

资助全市280名困难大学生就学,每人3000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280名困难大学生

280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1日前

20201231日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每人资助3000

280

100%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帮助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提高慈善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提升社会满意度

95%

95%

 

2.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留守儿童项目””、晚晴行动项目、“老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老年大学聘用教师授课经费项目”、“金秋助学项目”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绵阳市民政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反映行政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关的运转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指反映老年卫生健康事业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民政局共有财政预算拨款单位7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市民政局机关;二级预算单位6个分别是市殡仪馆、市救助管理站、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市中心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大学。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绵委发〔20201号)和《绵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绵机改〔2020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绵阳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不再承担调查和处理殡葬改革违章违规事件职责,该职责由市民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绵阳市行政区划图。

第四条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社会团体、社会

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并监督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3、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市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

5、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绵阳市行政区划图,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

6、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科。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牵头调查和处理殡葬改革违章违规事件,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殡葬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科。拟订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和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老年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9、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民政局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

保留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

第六条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人员概况

本部门编制数为10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31名,机关工勤6名,参照公务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57名,事业工人编制10名。2020年度在职职工105人,其中局机关37人、事业单位人员在职68人,退休10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到资金8334.1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331.28万元,其他资金2.88万元。财政性资金来源主要是年初部门预算5429.98万元,年中追加2904.18万元。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绩效奖励、公用经费及相关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年中追加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春节元旦慰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养老事业发展建设、殡仪馆异地重建资金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7932.02万元, 其中用于基本支出3521.22万元、项目支出4410.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自评得分情况

绩效目标评分总分100分,自评得分93.14分,无加分项和减分项。

1、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1.1编制完整。该项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评定依据:事业收入、其他资金等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1.1.2目标制定。该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评定依据: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为成本、数量、时效、效益等。

1.1.3编制准确。该项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7.5分。

评定依据:7.5=1-全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金额470.7万元/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数2820.77万元)*9

2)预算执行

1.2.1支出规范。该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评定依据:单位严格预算执行,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是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

1.2.2支出控制。该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评定依据: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

1.2.3动态调整。该项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8.14分。

评定依据:8.14=1-(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470.7万元+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327.15万元)/年度部门预算总额8334.16万元)*9

3)完成结果

1.3.1预算完成。该项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7分。

评定依据:根据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年终执行情况。

1.3.2目标完成。该项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评定依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无偏离。

1.3.3违规记录。该项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评定依据:2020年度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员检查无违纪违规问题。

2、综合管理

1)非税收入管理

2.1.1政策执行。该项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评定依据:单位是按照规定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行非税收入,是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2.1.2收入解缴。该项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5分。

评定依据:应缴非税收入未在5个工作日解缴财政专户。

2)、政府采购管理

2.2.1预算管理。该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评定依据: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应编尽编”,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的情况。

2.2.2 采购实施。该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3.5分。

评定依据:单位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符合规定;执行进行缓慢。

3)资产管理

2.3.1配置使用管理。该项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评定依据:单位国有资产严格按照配置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单位及时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3.2收益核算。该项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评定依据: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等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4)内控制度管理

2.4.1制度建设。该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评定依据:单位根据财经法规及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资产管理”等。

2.4.2制度执行。该项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评定依据:单位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等。

5)三公经费管理。

2.5.1预算编制执行。该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评定依据: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

3、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

3.1.1自评公开。该项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评定依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公开。

2)整改反馈

3.2.1结果整改。该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评定依据:单位在绩效管理过程(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及中期评估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政策重点绩效评价)中未出现问题。

3.2.2应用反馈。该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评定依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

(二)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绩效性,按定额标准编制部门。专项预算细化,编制目标绩效,按规定及时公示了部门预算。及时清理,准确反映结余结转资金,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及时公示了部门预算。

决算编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正确理解和掌握决算报表的口径和相关指标,部门决算报表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做到了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慰问、养老事业发展、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高龄老人慰问等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20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我局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通过财政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我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坚持“三重一大”原则。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要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项目实施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统一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交易,交易后在政府采购网备案。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4、非税收入情况。我局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在财政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专人管理,无混用、串用票据现象,无利用往来款项填开乱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保存票据存根和会计资料,没有票据丢失现象发生。无擅自买卖、转让、转借票据现象,也没有使用自制票据、白条票据等非财政统一票据的现象。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票据所开数据与 所收金额一致,印章齐全。

5、政府采购情况。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的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限额标准以内的项目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实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度财政资金基本能够保证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1、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牵头做好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按照“变好、向善、更优”原则,大力推进村(社区)顺向调整。改革完成后,全市净减少建制村1702个、减幅51.83%,高出省上目标12.52个百分点;同步优化减少社区46个、减幅8.63%,全市建制村平均面积由5.8平方公里增加到11.73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197人增加到2376人,面积、人口实现“双倍增”,圆满完成了省委下达我市的改革任务。

2、民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针对部分民政重点项目推进较慢的问题,市民政局以及项目所在的3个县市区立即行动,抓好项目推进。对推进较慢的项目均做到了“一案一策”,拟定了具体的进度表,明确了完成时限。盐亭县儿童福利院和云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明确了社区用房置换地方和工作推进方案,将在今年12月投入使用。平武县白马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将在12月中旬前投入使用。江油市战旗敬老院建设项目追加资金12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将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3、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持续推进

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4-6月,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园区19个涉改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收集梳理“后半篇”文章存在的问题12项,召开了“后半篇”文章市级部门工作推进会,拟制了《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初稿)》(7月省委调研后,确定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大力配合市委政研室抓好“后半篇”文章试点工作,做好乡镇分类等相关统计,配合做好省、市调研工作,积极对接省民政厅,报送我市“后半篇”改革信息25条。抓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召开了全市区划地名工作及勘界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勘界工作推进情况半月一报制度,确保全市勘界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划代码编制。配合省民政厅做好建制镇、街道设立新标准的调研工作。

4、养老产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充分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委托西南财大天府学院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各地正按照撤小并大,撤旧并新、撤远并近的原则对敬老院进行布局优化。

2)构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等五类绵阳养老行业地方标准文稿已完成,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五项标准出台后将会是全省范围内最齐全、最完善的养老服务管理地方规范。同时,全市50%以上的养老机构已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3)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承载能力。打造“中心点”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2个,养老服务站68个,养老服务点241个。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库,已吸纳省内外专家学者200余名。1022日,完成2020年首批敬老院院长培训。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争取项目资金550万元探索建立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4)拓展养老服务覆盖面。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前提下,不断面向市场,拓展服务,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方式。三台县采取统筹打包的方式将32家农村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在全市率先实现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不低于50%。安州区河清镇探索建立了服务积分储蓄制度和积分兑换服务(实物)的老年志愿服务模式,号召志愿者服务队、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敬老、爱老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

5、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功能。全市将39460名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8653.2223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受疫情影响出现返贫风险的农村群众及时纳入低保,全市农村低保除因死亡或户籍迁移等因素退出7985人外,新纳入低保范围13123人,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5.5778万人次,支出资金35973.15万元,城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94.72元、224.63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提升。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在线入户”调查,准确掌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将849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新纳入集中供养,全市共纳入特困供养24394人(城市特困人员2648人、农村特困人员21746人)。
   
3)持续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临时救助乡镇储备金制度,指导县市区民政局将小额度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乡镇,扩大乡镇对临时救助金使用权限,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致基本生活出现的暂时困难。累计临时救助16296人次,支出1265.28万元,人均救助水平776.44元,救助人次、资金较去年同期上涨超过10%,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疫情产生的困难。
   
4)做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绵阳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救助管理工作跨部门合作机制。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7780余人次,我市街面流浪乞讨行为明显减少。

6、社会组织管理培育进一步强化

1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抓好政策法规培训和意识形态教育,利用“两中心”网络平台积极推送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供社会组织学习,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相关措施,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党建纳入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内容,对年检报告进行了调整,提升了年检质量。重点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会费收取、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未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的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确保年检工作不走形式

3)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协调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争取资金150万元,启动第二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项目15个,将在12月对全部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督促社会组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后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会和全市社会组织助力盐亭县脱贫攻坚座谈会,引导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政治站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脱贫攻坚使命感责任感,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出资近4万元,资助北川县擂鼓镇郭牛村产业发展,12家社会组织向市慈善总会定向帮扶盐亭项目捐款30余万元。

7、社会事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规范创新殡葬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省厅下达惠民殡葬资金1124万元,自筹资金259.9万元,已下达资金1383.9万元,预算下达比例为123.12%,已拨付资金1122.83万元,资金拨付比例为99.89%;已有15976名逝者家庭享受减免或补贴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开通“仁孝四川绿色祭奠”平台,积极推行预约祭扫,大力宣传清明祭扫安排和预约方式、网上绿色祭奠路径等,引导群众减少出行和人员聚集。在全市12个经营性公墓设立进门检测体温卡点,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共完成预约1.217万人次,满足广大群众祭扫需要。

2)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积极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收养登记机关规范登记。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3855对,离婚登记13224对,补发结(离)婚证1474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

8、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持续加强

1)落实基本权益保障。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15万元。扎实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16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64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本着“能送早送、应送尽送”的原则,今年以来共办理收养登记27件,收养评估率达100%

2)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园区)共设立了以村社干部为主体的专(兼)职村居儿童主任2243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72名,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建立了9个未成年保护中心和10个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临时庇护、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果

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总体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因疫情原因等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局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绵阳市民政局

202158

 

 

 

附件2

 

绵阳市民政局

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2、民政重点项目持续推进

3、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持续推进

4、养老产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5、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6、社会组织管理培育进一步强化

7、社会事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8、城乡社区治理再上新台阶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度下达我局项目预算资金6872.51万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年结转、年初预算和追加资金。支出4410.8万元,预算执行率64.18%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总体偏低,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影响,会议费、培训费等时间推后和个别项目采购多次流标,项目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按照进度进行支付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类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及时拨付、救助有效、群众满意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局共有项目119个,其中99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或按照进度正在进行中;未完成20个项目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时间推后和个别项目采购多次流标等造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市民政局机关

1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精神卫生福利工作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指导,对各县市区认定的对象开展抽查复核、加强监管,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发挥政策性补助的最大社会效益。

2)城乡低保核查及印刷宣传费工作项目预算5.74万元,支出5.7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对专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开展全市救助工作培训,印刷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和相关宣传资料。

3)慈善工作专项业务工作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慈善组织业务培训、对慈善项目督导、监管、宣传等工作,提升我市慈善事业服务水平,增强慈善组织的影响力,为推动社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4)地名管理工作项目预算5万元,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现场考察、调研差旅费、绘制命名示意图以及专家评审费用、实地查看以及地名命名新闻媒体公告。

5)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项目预算5.12万元,支出5.1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6)老龄工作项目预算4万元,支出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格局,不断激发老龄事业发展的活力,主动做好综合协调。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项目预算7.33万元,支出7.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8)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项目预算6万元,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绵阳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9)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项目预算5.2万元,支出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赴全市乡镇的农村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实地指导开展工作,基本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运行高效、投资多元化、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10)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项目预算5万元,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等工作,加强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工作项目有效运行,加快全市社会工作机构孵化和培育。

1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预算4.41万元,支出4.4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办公室日常办公业务,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进行加强党的建设指导。

12)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及工作项目预算8万元,支出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三个年度内报名参评的社会组织提供评估服务,通过规范化的评估,培育出符合5A级标准的社会组织。

13)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营基础补助项目预算5万元,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正常运行,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支持、能力建设培训、信息资源共享、项目开发管理等孵化服务,促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帮助其发展壮大,需要财政每年另行补助孵化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网络等费用。

14)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公告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会组织年检通知公告,包括年检通知公告、年检结果通知公告、处罚通知公告和年检不合格公告等。

15)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项目预算7万元,支出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总结涉及社区建设的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经验,使“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模式在全市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和贯彻执行,解决社区工作瓶颈,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活力,减轻政府负担,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16)组织重阳节活动费项目预算5万元,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组织重阳节活动费开展组织老年人重阳节活动,重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的举措,加快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切实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17)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管理工作项目预算13.02万元,支出13.0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撤县设市区划调整工作、乡改镇,镇改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区划图、城市街道图、行政简册、领导干部用图的印制工作。

18)志愿服务工作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培训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完善和建立志愿服务运行机制、项目。

19)老年艺术团补助项目预算3万元,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市老年艺术团补助经费,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采取补贴方式给予补助。

20)市级单位100岁老人慰问补助项目预算4.02万元,支出4.0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市本级100岁老人慰问。

21)处理群众来访接访工作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信访人员的接访工作差旅费、完成来信、来访困难人员生活临时救济等。

22)社会救助工作项目预算24万元,支出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聘请临时人员,对低收入家庭认定、核查等。

23)市级卫生项目补助项目预算1万元,支出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4)市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项目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等。

25)绵州公墓恢复重建项目预算26.47万元,2020年暂未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拆除化纸塔框架结构一层、路面、护栏等;新建路面、护栏等。2020年底收到下达资金,资金支付按照相关合同约定2021年支付。

26)社区发展项目预算25万元,支出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后半篇文章”的调研督导、租车、举办现场会等。

27)地图制作及勘界工作项目预算119.5万元,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项目主要用于编制新的行政区划图等地图资料,推动圆满完成全市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因该项属于追加项目,资金于2020年底下达我局,且工作正在推进中,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于2021年支付。

28)晚晴行动项目预算50万元,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三无”、“五保”老人装配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晚情行动”,945人次。

29)市级单位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项目预算293.52万元,支出293.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市内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市级(包括市级部门、单位及其代管和直属管理的单位)、市级国有企业单位(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前离退休的)管辖的离退休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发放高龄津贴。

30)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估”项目预算20万元,支出19.6万元,预算执行率98%。项目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评估方式对全市正在运营的238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进行检查。

31)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培训80万元,2020年未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项目已于20201123日完成招标,因成都市郫都区发生疫情、江油市12月中旬有密切接触者,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复杂,因此该项目待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后方继续开展。目前已经完成200人培训,计划20216月份全部完成,培训结束后拨付培训资金。故相应项目资金全额结余。

3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项目预算20万元,支出7.2万元,预算执行率36%。项目主要用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城市需完成养老服务建设整体规划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计划安排20万元用于绵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制定。

33)制定绵阳本级地方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和养老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及试点经验的推广项目预算25万元,支出24.7万元,预算执行率98.8%。项目主要用于制定《绵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绵阳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绵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绵阳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运营与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等五项绵阳养老行业地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4)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项目预算30万元,支出29.8万元,预算执行率99.34%。项目主要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200人,时间5天,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5)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项目预算14.36,支持14.3万元,预算执行率99.59%。项目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6)老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预算69.9万元,支出6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市辖区开展凡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对象向社会购买“老龄意外伤害保险”。

37)社区信息平台(绵阳村、社区应用平台)升级完善项目预算69.22万元,支出69.2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绵阳市社区信息平台(绵阳村、社区应用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在现有绵阳市社区信息平台基础之上,升级扩展为绵阳市村、社区应用平台(约14个子系统),用户扩展为市级、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村(社区)工作人员四个层级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实现市、县民政局之间的基层政权业务工具化。实现民政与村、(社区)之间的业务工具化。为全市村(社区)提供一个简单、易操作、实时、高效的工作平台。

38)薪火计划(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项目预算20万元,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工作参与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四个主题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39)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及项目运行项目预算10万元,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实施全市首批十家示范性志愿服务站建设暨授牌活动、按照文明办要求开展了社区志愿服务情况调研完成专题报告、根据基层社会治理对志愿服务需求实施了孵化培育项目

40)市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1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该项目用于市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项目暂停。

41)市辖区困难群众老龄意外保险项目预算1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导致2019年老年意外伤害保险20209月才签署合同。该笔资金在2020年度无法使用,2021年将继续使用。

42)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博览会项目预算41.38万元,支出38万元,预算执行率91.84%。项目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参加第三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暨养老产业博览会。

43)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项目预算75万元,支出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运营管理好,社会效益高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运营补助。按照《绵阳市日间照料中心考评标准》,评定出ABC三类等级,A级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每个不低于3万元,B级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每个不低于2万元。

4412349平台运营补助项目预算50万元,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补助。

45)敬老月活动开展暨最美老人等三项评选项目预算16.14万元,支出15.48万元,预算执行率96%。项目主要用于舞台布置、现场活动、展板及宣传板制、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和最佳护理员评选、奖杯制作、专题片制作等。

46)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LED屏幕项目预算10万元,支出9.89万元,预算执行率98.9%。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采购会议室LED屏采购。

47)孵化中心运营项目预算29.6万元,支出23.68万元,预算执行率80%。项目主要用于负责孵化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孵化成果展示与宣传。

48)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租金及物业费用项目预算40.3万元,支出36.38万元,预算执行率90%。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新的活动场所房屋修缮、设施设备购置等。

49)第二期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预算150万元,支出120万元,预算执行率80%。项目主要用于一是社会治理类:开展为老类、助残类、扶幼类、帮教类、社区治理类等。二是脱贫攻坚类: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志愿扶贫等方式开展5个脱贫攻坚领域服务项目。

三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类:在涪城区城厢街道、游仙区涪江街道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50)留守儿童项目预算20万元,支出16万元,预算执行率80%。项目主要用于推动和构建政府、家庭“三为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帮扶的社会网络宝库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做贡献。

51)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属于26万元,支出21万元,预算执行率80%。项目主要用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支持型社会体系,对社会组织给予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支持。服务对象为全市社会组织。具体内容:服务中心日常运营;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指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殡仪馆

1)办公区域绿化改造全年预算9.1万元,202011月完成竞争性磋商,截止20201231日尚未完工。预算执行率为0%

2)殡葬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软硬件全年预算352万元,截止20201231日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其原因是,流程复杂,目前还在制作标书。预算执行率为0%

3)值班室空调更换、添置新空调全年预算18.25万元,202011月完成政府采购,中标价8.31万元,年末未能完成安装。预算执行率为0%

4)收费服务大厅、收费厅装饰装修全年预算18万元,截止20201231日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其原因是,多次流标。预算执行率为0%

5)公墓新建堆放石材的库房全年预算66万元,截止20201231日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其原因是,流程复杂,资料填写有误,导致迟迟不能进入正常采购程序。预算执行率为0%

6)焚化炉及净化设备全年预算140万元,202012月完成政府采购,未能完成安装验收支付。预算执行率为0%

7)绵州公墓1-11墓区改造费45万元,截止20201231日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其原因是,流程复杂,资料填写有误,导致迟迟不能进入正常采购程序。预算执行率为0%

8)福彩公益金50万元,系省民政厅下拨火化设备购置费,由于当年已经市级财政预算,此项经费不再使用。预算执行率为0%

9)新建焚化炉及净化设备用房(增加部分),追加预算6万元,年末未使用。原因是,需设备安装完成后始能建设。预算执行率为0%

10)库房、墓区改造、收费大厅装修、焚化炉设备用房之设计造价审计费12万元,系追加预算,因时间紧未来得及使用。预算执行率为0%

11)收费服务大厅、收费厅装饰装修(增加部分)3万元,系追加预算,因时间紧未来得及使用。预算执行率为0%

12)冷冻柜安装土建及旧冷冻柜的拆除8万元,系追加预算,因时间紧未来得及使用。预算执行率为0%

13)办公及业务用电脑购置全年预算5万元,全年完成采购10台电脑,每台4,668元,总计4.66万元。预算执行率93.36%

14)流芳公墓壁墓维修全年预算79.65万元,202011月完成政府采购,12月验收合格,支付维修工程费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68%

15)新建焚化炉及净化设备用房全年预算11万元,完成前期费用3.16万元,原因是,需设备安装完成后始能建设。预算执行率为28%

16)包墓用碑板全年预算40万元,12月采购验收合格入库,按采购金额38.8万元付款。预算执行率为97%

17)殡葬服务用电费全年预算80万元,全年完成40万元。原因是,当年新购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较晚,未能正常使用,致使用电量与预算相差较远。预算执行率为50%

18)丧葬用品成本费用全年预算261.91万元,全年完成243.749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估算不足,加之当年进入政府采购,采购货款按合同约定支付。预算执行率为93.07%

19)火化炉大修费全年预算25万元,12月按公开招标程序完成支付20.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

20)火化燃油及车辆油耗(维修)费用全年预算156.48万元,全年执行135.53万元。原因是,当年新购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较晚,未能正常使用,同时年内车辆报废3台,与预算相差较远,影响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率为86.61%

21)流芳公墓日常维护费用全年预算24.24万元,全年完成24.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2)绵州公墓日常维护费用全年预算20.24万元,全年完成16.745万元。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春节、清明祭祀期间人员大大减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降低。预算执行率为82.72%

23)冷冻柜、火化炉日常维修费全年预算20万元,全年完成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4)殡葬宣传费全年预算8万元,全年完成4.3万元。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上级部门通知压缩清明、春节祭祀,我们适当减少了报刊等的宣传。预算执行率为53.8%

25)新购三套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全年预算300万元,支付89.1万元。原因是,完成政府采购,囿于时间关系,未完成安装验收,按合同支付预付款。预算执行率为29%

26)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26.12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13.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2.63%

27)冻尸柜新增、更换(上年结转)181万元,政府采购156.6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86.52%

28)公墓成本材料(上年结转)180万元,政府采购178.86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99.37%

29)绵州公墓墓区围墙维修(上年结转)44万元,政府采购23.47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53.35%

30)购置500KW发电设备一套(上年结转)60万元,政府采购59.68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99.47%

31)殡仪用车(上年结转)84万元,政府采购83.64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99.57%

32)殡仪馆异地重建资金预算(上年结转)419.1万元,支出321.15万元,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为76.63%

3、市老年大学

1)教学大楼物管、电梯、空调、消防等维护费项目预算130万元,全年支出13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全年物业管理费、维护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达到设备正常运转率绩效目标,保障了广大学员人身安全和财政资产的安全。

2)老年大学活动水电成本支出项目预算27万元,全年支出27.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其中水费、电费保障了教学楼电梯、中央空调,照明设施,饮水设施以及以电力为能源的其他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了广大学员饮水需要,和教学楼清洁用水需要;

3)老年大学聘用教师授课经费项目预算43万元,全年支出4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2020年疫情影响,春季教学停办;完成支付秋季教学授课老师的授课经费;保障了老年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老年大学活动器具维修费项目预算5万元,全年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解决老年大学各活动器具,如:跑步机、动感单车、乒乓球发球机、棋牌桌、室内可移动乒乓球桌等设施设备维护。

5)老年大学办学定额补助经费项目预算7.8万元,全年支出7.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解决老年大学园区植物租赁费、院内设施维护、老年大学各学科学会补助经费以及与绵阳晚报合办的夕阳红专栏经费。

6)老年大学设备添置和功能提升项目预算100万元,全年支出93.00万元,预算执行率93%。项目主要用于教学楼适老化改造和教室设备添置。尤其是地板胶的改造,大大降低了老年学员滑倒的风险,深受广大老年学员的好评。

7)老年大学志愿者活动项目预算20.00万元,全年支付19.15万元,年末结转0.85万元,预算执行率95.75%。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市老年大学师生在终身学习、文化养老的过程中,主动融入社会,积极投身志愿者行动,奉献爱心,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8)全省老年人合唱比赛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经费7.00万元,全年支付7.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参加全省老年人合唱比赛的节目排练,车辆租赁,比赛期间的住宿费等,本次合唱比赛,我单位荣获二等奖,深受全省同行的认同。

9)老年大学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预算经费5.30万元,全年支付5.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2020年疫情影响严重,疫情防控为老年大学工作重中之重,为保障广大学员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购置安装了自动检查体温的检测门设备,以及其他防疫物资,有力促进了防疫运动的开展,坚实了打赢防疫运动的信心。

10)老年大学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预算经费35.89万元,全年支出1.13万元,年末结转34.76万元,预算执行率3.15%。项目主要用于教学楼屋顶防水、污水管网的维修维护等。

4、市救助管理站

1)救助管理站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预算89万元,支出68万元,预算执行率76.4%。项目主要用于购置受助人员床、被套、桌椅、电视机等,改造相关设施设备,使救助环境得到改善、提升。

2)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运行项目预算3.83万元,支出3.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遇到临时困难、无法返家、需要救助的人员及时到站接受救助,顺利返乡。为部分有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水和面包等物品。

3)流浪乞讨成年人救助经费项目预算16万元,支出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站内救助和站外主动救助等工作,确保了来站受助人员在接受站内饮食、住宿等救助服务后,顺利返乡,并且在经过专业心理评估和疏导、就业指导后,减少了重复流浪的机率。临时解决了流浪乞讨人员、务工不着人员、被骗被抢成年人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顺利返乡。

4)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经费项目预算15万元,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向来站未成年人提供了生活、医疗、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服务,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家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达到了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且在经过专业心理评估和疏导、家庭监护指导后,减少了重复流浪的机率。

5)困难群众救助项目预算335.69万元,支出335.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并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6)购买救助业务车辆项目预算18.19万元,支出18.1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新救助业务用车,保障了救助业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帮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顺利返乡,提高了救助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7)未保中心站内服务项目预算20万元,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项目主要用于向来站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医疗、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服务,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家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2020年暂未实施。

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预算329万元,支出99.04万元,预算执行率30.11%。项目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并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5、市儿童福利院

1)儿童业务交通运行费项目预算10万元,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保障近百名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生活、医疗康复、接受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就业前技能培训等的合理需求,使院内救助和院外拓展(孤儿爱心助养)及儿童送养回归家庭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儿童生活费项目预算158.76万元,支出117.98万元,预算执行率74%。项目主要用于院内集中供养儿童衣食住行、就医、就学、技能培训、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费等方面,为孩子们衣食无忧,健康生活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3)暖气片安装项目预算50万元,支出40.9万元,预算执行率82%。项目主要用于2-4楼儿童的生活区域(含宿舍、走廊、活动区域、功能房、食堂等地方)安装暖气,孩子们冬天活动的地方都暖意浓浓,使他们的活动、生活、健康都得到了有力保障。

4)卫生间防水改造项目预算58.26万元,支出36.14万元,预算执行率62%。项目主要用于2-4楼儿童使用的卫生间、洗漱间、洗澡间的防水改造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我院孤弃残儿童的合法权益,改善了他们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他们生活质量。

50-3岁婴幼儿托育、儿童养治康教项目预算40万元,支出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在2楼设了0-3岁婴幼儿托育照料区,为孩子们提供了宿舍、活动功能区域,为孩子们改造了户外儿童游乐场所,购置了游乐设施设备,提高了孩子们的生活品质,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

6)院内儿童生活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预算50万元,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项目主要用于改善院内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孩子们的生活成长环境质量。

7)儿童院内日常运行费项目预算16万元,支出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儿童的生活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日常维护整改、儿童生活区域绿化等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为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提供了安全、卫生、环保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指导9个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为社会散居孤儿做好了服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6、市中心社会福利院

1)福利院日常运行维护补助经费预算101.01万元,支出100.62万元,预算执行率99.61%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如水电费缴纳、电梯消防维保费缴纳、老人居住区域清洁卫生用品、老人居住房间和生活区域的收视费、网络费等。

2)适老化改造项目预算303.5万元,支出181.86万元,预算执行率59.92%项目主要用于适合老年人生活的改造和建设,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保障单位总体绩效目标的完成,该项目于2020年底竣工验收,2021审计后支付尾款。

3)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31.95万元,支出31.91万元,预算执行率99.87%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厨房专用设备及电子设备一批,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以及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等生活,该项目采购完成。

4)消防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预算30.26万元,支出24.72万元,预算执行率81.7%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消防设施设备拟保障单位符合重点防火单位的要求,提高老人的安全保障。该项目预算拨款金额30.26万元,现采购完成,结算金额24.72万元,该项目采购完成,各项三级指标均完成。

5)中庭沉降处理直饮水购置应急维修项目预算123万元,支出19.97万元,预算执行率16.24%项目主要用于消除中庭的安全隐患和提升老人饮水质量以及改造部分墙体等应急维修,中庭沉降处理已于2020年的竣工验收通过,直饮水已招标,应急维修正在筹备中。

6)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预算22.37万元,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项目主要用于建立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共全市养老护理员提升业务技能培训用,该项目的开展因涉及与其他项目(如应急维修等)的关联,为提升其综合使用性和经济效益性,本来已经采购的设备待场地打造好后再安装。

7)供暖改造项目预算140万元,支出62.15万元,预算执行率44.39%项目主要用于通过改造让单位老人冬季生活更舒适,减少感冒等现象,持续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同时协助单位总绩效目标的完成。因疫情原因和行业要求,单位2020年较长时间处于封闭管理状态,无法进入老人入住区域施工,故年底时该项目进行了近50%

7、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1)、慈善法宣传及中华慈善日宣传系列活动项目预算7.06万元,支出7.0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开展“9.5”慈善日宣传活动及“8.11”洪灾公开募捐活动一场,募集资金30余万元,开展“敬老月”慈善宣传活动及“12.4”慈善法宣传活动各一场,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份,同时组织慈善义剪活动,提高了市民的参与度。

2)慈善捐助援藏项目监管费项目预算5万元,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对总会援建的石渠县藏医院进行项目监管,通过对援藏项目的监管,提高了慈善参与社会建设水平,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

3)市慈善总会专项业务经费项目预算16.3万元,支出16.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对全市16台多功能募捐箱进行维护,清理箱内捐赠资金1300多元;组织召开全市慈善业务培训会,培训人员80多人;开展疫情防控募捐活动,募捐资金808万元,物资折价200余万元。

4)金秋助学项目预算84万元,支出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学生240人,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市慈善水平。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主是: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我局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绩效理念较薄弱,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2、预算绩效规范管理有盲点。我局财务人员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工作只停留在表面,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与财政绩效科的沟通协调,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开展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2、进一步加强财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邀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针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02月市民政局根据相关要求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预算情况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绵阳市民政局

2021420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四川省绵阳市民政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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