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282/202104-00007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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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3 |
文号: | 关键词: | 预算 |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位于绵阳市高新区磨家镇观音堂村一社,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内新建大型现代化养老机构,接收社会“三无”对象及自费休养老人,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是绵阳市福利事业示范单位、政府民生工程窗口单位,201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绵阳市文明单位”,2020年被国家卫健委、国家老龄办联合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
(二)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重点工作。
1、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
2、住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及精神文化活动;
3、养老服务硬件提升(冬季供暖、直饮水、智慧养老、实训基地建设等);
4、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5、社区居家服务;
6、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7、全院标准化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448.8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入预算448.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8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支出预算44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83万元,占77.72%;项目支出100万元,占22。2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8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55万元,占99.27%;卫生健康支出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合计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事务(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通过该支出保障单位基本运转,提高入住率以及老人满意度。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事务(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339.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缴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补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工资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独生子女奖励金。
公用经费4.0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多级、多地来绵阳进行“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活动时,需合理开支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入住单位的老人紧急情况外出及职工办理紧急对公业务等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绵阳市中心社会福利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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