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82/2014-0004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4-10-24
文号: 关键词: 关于部门决算说明

绵阳市民政局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4-10-24 13:46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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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市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和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抚恤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报批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监督落实。

  (四)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管理指导军供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发布、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建立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乡社会救济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的实施。

  (七)负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动社区服务。

  (九)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参与孤儿、五保户、军残人员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十一)负责《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办涉港、澳、台收养,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指导绵阳城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城市低保累计人均月补助206元,完成目标任务195元的106%,农村低保累计人月均补助97.7元,完成目标任务95元的103%。

  (二)救灾救济工作。做好减灾、备灾工作,“6.18”、“6.29”、“7.9”强降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标准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过度安置补助金等,积极加快农房重建进度。

  (三)社会福利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创建6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完成目标6个的100%;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80张,完成目标250张的152%。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社区党风廉政和村级民主监督,全市3269个村、512个社区100%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五)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工作。切实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率达到100%,完成目标96%的104%。

  (六)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优抚政务公开,公开面达到100%;及时宣传、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建成了系统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七)干部培训和社工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拟制的《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送至各相关部门会签待下发实施。

  (八)区划地名工作。一是配合完成省内市(州)间罗江县与安县县级边界联检任务,目前各边界线联检任务已全部顺利完成。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区划调整论证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三是开展了三批道路桥梁命名审核和报批工作,涉及道路118条,过街天桥19座,跨江桥梁8座。

  (九)救助和殡葬管理工作。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设立20个救助管理集中宣传劝导点,积极主动开展街头救助,实现了救助服务网络“四级联动”。全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145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378人次。

  (十)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总数10090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市共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47件,涉外送养材料上报合格率达100%。

  (十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依法履行民间组织登记、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殡葬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全年没有发生一件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销、变更或责令纠正的情况;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调解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3000余件。

  (十二)效能建设。按规定报送和收取公文,按时限办理、及时转报下属单位上报省民政厅公文,上报省民政厅公文规范。做好民政信息报送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共宣传报道民政信息577条,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122条,完成目标50条的224%;向省厅报送信息127条,完成目标95条的134%;报送理论调研文章2篇,完成目标的100%;办好民政公众网站,对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更新民政信息685条。

  (十三)应急管理。完善救灾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安全、信访、维稳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无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十四)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和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无违规行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十五)信访工作。认真履行信访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制度,信访处理率达100%,90%信访得到妥善处理。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完成了市民政局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活动。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0个,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市慈善总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市殡仪馆、市救助管理站、市花园军干所、市朝阳军干所、市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所、市南河军干所、市军供站、市中心社会福利院。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绵阳市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19184.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65.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19.46万元。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1918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015.78万元,医疗卫生5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2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007.49万元,其他支出2020.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61.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单位: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
附件:

绵阳市民政局2013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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