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2-00023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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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2-12-20 |
文号: | 关键词: | 会议,请示,调整,农村,标准,城乡,建设,市政,低保 |
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全市3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将再次享受民生建设新成果。继去年7月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后,我市再度推出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惠民举措。12月19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60元/人/月调整为3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人/月调整为150元/人/月。新标准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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