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82/2011-00090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1-12-26
文号: 关键词: 会议,文件,条例,规定,方案,信息,统计,农村,标准,宣传

我市启动“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2011-12-26 16:45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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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绵阳市民政局于8月29日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发放范围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含60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政策宣传,周密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建档、信息统计上报等程序办理,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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