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1-00073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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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26 |
文号: | 关键词: | 调查,会议,调整,经济,农村,标准,城市,城乡,市政,民政,低保 |
从7月1日起绵阳市提高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经绵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7月1起,绵阳市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26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30元/人/月。
绵阳市民政局积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开展了大量入户调查,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增加50元,提高了19%,农村低保标准增加30元,提高了23%。绵阳市其余各县市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低保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当地低保标准。
绵阳市民政局积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开展了大量入户调查,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增加50元,提高了19%,农村低保标准增加30元,提高了23%。绵阳市其余各县市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低保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当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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