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1-00092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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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26 |
文号: | 关键词: | 规定,通知,服务,管理,改革,项目,监督,财政,预算,农村,车辆 |
我市实施惠民殡葬,减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治丧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近日,市政府出台通知,对具有绵阳常住户籍,去世火化后未进行骨灰装棺二次葬的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减免项目包括:普通车辆接尸费、尸体基本冷藏(冻)存放费(最长不超过3日)、普通炉尸体火化费、一般格位骨灰寄存费(一年);由殡仪馆确定的免费骨灰盒。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办理减免申请、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办理减免申请、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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