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2-00003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2-12-07 |
文号: | 关键词: | 规定,通知,企业,财政,税务,基金,利润,保护,民政,捐赠,团体 |
绵阳市慈善总会连续两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日前,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川财税〔2012〕59号),认定绵阳市慈善总会享有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是市慈善总会连续两年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有利于鼓励捐赠者援手公益事业,保护捐赠人合法利益,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有利于鼓励捐赠者援手公益事业,保护捐赠人合法利益,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