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1-00093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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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26 |
文号: | 关键词: | 办法,审批,调整,管理,经济,财政,标准,城乡,劳动,民政,社会 |
我市出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近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绵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临时生活救助将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群众劳动力、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办法》还明确了临时生活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临时生活救助将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群众劳动力、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办法》还明确了临时生活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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