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82/2018-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文机构: | 绵阳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30 |
文号: | 绵府函[2018]21号 | 关键词: | 养老服务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函〔2018〕21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17〕149号) 精神,我市被民政厅确定为开展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推动,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紧扣需求、增加供给”的原则,充分发挥绵阳科技城优势,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试点先行的方式,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路径。完成公办养老机构在发展定位上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在运营管理上,向公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做好鳏寡孤独老人托底保障工作向覆盖农村所有老年人转变;在服务内容上,推动单纯生活保障向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共享转变。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建成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村级综合活动阵地、老年协会等资源的“1+N”老服务体系,体现绵阳速度、总结绵阳经验、形成绵阳模式,为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持续、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三、实要合理均衡配置农村养老资源,紧紧围绕 1 个中心,落实“中心, 落计划 ( 即: 构建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实施“农大行动”,培育“培大主体”,探索“探种模式”) ,全面推进我市“1+N”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以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牵引,构建“1+N”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
1.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敬老院在农村养老中的骨干作用,继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管理服务体制方面的改革加快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将敬老院建设成为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一要统一制作悬挂醒目的“设成县( 市、 区 )XX镇( 乡 ) 养老服务中心”标牌,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二要建立健全社会老人与特困人员共同使用休闲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制度,确保老年人和谐相处;三要单独建立财务收支、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核定后的物价收费标准长期张榜公开;四要聘有专职为农村社会老人开展养老服务的工作队伍,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考核,具备养老服务技能,并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流程等工作制度。
2.增添服务设施。通过院内划定区域、 内部房间调剂、设置标识和物理隔离等措施,让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和社会老人居住、膳食等服务区域相对独立;增添或更新院内文化娱乐、健身器材、图书阅览室、呼叫器等服务设施, 防火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坚持定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其功能正常使用 ; 应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为入住老年人或日间照料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养生 保健服务, 实现“医养结合”。
3.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养老服务平台。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统筹敬老院、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活动中心( 活动室) 、农村幸福院、老年协会、卫生医疗机构等场所, 改造基础设施,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紧急预案。推进与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关系密切的村镇道路、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活动场所、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以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抓手,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打造成为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日常照料、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精神文化活动的场所,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等需求。
(二)以实施农村养老服务“3大行动”为重点,实现运营管理制度化、数字化。
1.大力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行动。依托绵阳科技城优势,建好“智慧民政”数字化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绵阳市“字化信息系统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实现“一台多能”,形成市县“两级平台”、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共建共享,提升养老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准确统计和掌握农村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家庭生活、健康医疗、照料护理、文体娱乐、社会参与、服务需
求等方面基础数据,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养老机构开展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提升现有养老平台建设信息化水平,参照城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的项目化管理、菜单式服务的做法,鼓励乡镇运营商加盟,大力发展线下服务,为辖区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6大类养老服务项目。实现农村各级养老机构远程监控、后勤监管、人员定位、远程诊疗、体征数据传送等功能,确保政府职能部门、养老机构、养老社会组织和线下加盟商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层级监管,实现规范运行。
2.大力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按照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以需求、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发展机制,全市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验收,实现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载体信息化、服务质量公开化,塑造“安全、诚信、优质”的绵阳农村养老服务品牌。制定绵阳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养老机构规范运行实施办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验收标准》等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运行的指导管理、扶持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自律、协调、统筹作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规范化运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要规范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评估、审批和监督等流程,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标准,建立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着力保证农村低收入、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求施统一评估,加强对评估员的培训,在人口集中的村社推广第三方评估机制。
3.大力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化建设行动。一是拓展养老服务范围。要坚持在完善养老服务托底措施、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由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逐步向服务本地所有老人拓展。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保医保制度,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农村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全面、连续的健康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医务室为载体,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居、村民家庭,实现各类老年群体医疗服务的全覆盖。三是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惩处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及时审判和执行。应通过电话、网络、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农村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参与诉讼等提供便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应优先受理和审查农村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村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四是积极推进农村老年教育工作。老年教育办学点重点向乡镇和村社延伸,提高办学规模和质量,充分保障老年人能够就近参加学习和交流,了解科学科普、健康卫生、自然环保等知识,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的精神文明。
(三)以培育发展农村养老服务“3大主体”为抓手,实现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1.引导服务类事业单位转型升级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服务类事业单位在管理人才、专业技术、资源配置、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鼓励采取派员驻点帮扶、业务交流等方式,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培训、管理输出与技术指导;组织和动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休(疗) 养机构、培训机构等事业单位,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兴办或运营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设施。发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协调组织作用,开展养老机构结对帮扶活动,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2.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办和运营营利或非营利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设施。鼓励成立为老服务社会团体,支持老年协会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
3.加强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行“定岗定薪不定人”制度,落实待遇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岗位的吸引力,鼓励本地区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岗位。对现有在岗的农村养老护理员,提高服务技能,保证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的时间与质量,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四)以探索农村养老服务“3种模式”为亮点,实现服务形式多样化、规范化。
1.推广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模式。扶持基层老年协会成为“有组织、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有经费”的示范性群众组织,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参与率。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重点,积极组织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健康老人与病弱困难老人就近、就亲、就便帮扶结对,建立相对固定的结对互助关系,通过入户交流、外出陪伴、结对帮助等形式,开展互助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维权调解等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邻里交往频繁、人际关系密切的特点,充分挖掘农村社区的互助潜力,建立老年互助会、留守妇女服务队等组织,增强农村老人和农村社区间的互助机制,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
2.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按照“跟着土地走、跟着牛羊走、跟着亲戚走”农村养老思路,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有支持、社区养老有服务、机构养老不离乡的农村养老社区照顾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投资引导、考核激励、监管并举等措施,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拓展服务、服务类事业单位转型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确保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有机构、有平台。
3.探索志愿服务帮扶模式。倡导、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支持餐饮服务、家政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借助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力量,建立由村社区党员干部、热心村民及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志愿者关爱农村老年人队伍。规范志愿帮扶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四、试点范围
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确定部分乡镇( 附件2) 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五、试点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2月)。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并印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试点工作。
2.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在2018年2月24 日前完成本地农村老年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4) ,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2018年12月)。
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和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和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实,有序推进。
1.2018年2月—2018年12月,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2.各试点县市区在每季度末月的15 日前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格式见附件5)。
3.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按进度顺利推进。
4.到2018年底,试点地区基本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运行高效、投资多元化、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5.2018年12月10 日前,各县市区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2018年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到县市区开展验收和评估。2019年上半年,召开现场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促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及时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基本建成无偿与有偿服务相互补充、线上线下互为一体、托底与普惠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地党委政府是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试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要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给予补助。合理分配各级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各类养老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市级财政要创新投入方式,加大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公益慈善资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城乡闲置资产和资源,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福彩公益金分别按一定比例优先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相关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维护。各级政府要足额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要认真落实财政补助、贴息贷款、税收减免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督查重点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试点工作经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本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机构的管理力度,重视养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数字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爱心服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老、孝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附件:
1.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2.2018年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试点乡镇计划表
3.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础服务设施配置表
4.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格式)
5.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季度任务推进表(格式)
附件1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付康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经大忠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精神文明办、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市老龄办主要负责人。
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 : 负责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宏观管理, 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落实试点工作政策;组织对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农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全市试点工作的项目编报及投资的宏观调控,逐步构建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体系,提高全市农村养老养老服务水平。
市经信委:协同配合相关单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县市区编制本地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规划,配合相关单位监督检查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按有关规定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设施。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惠政策,简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审批程序。
市民政局:研究全市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实施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保障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农村贫困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法规政策。
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结合财政实际,逐步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
市扶贫移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与农村困难老人帮扶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危房改造、救助帮扶等政策落到实处。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支持和发展农村老年卫生保健服务建设,完善农村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做好老年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工作;协调各医疗单位落实农村老年人就医的优待政策。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农村老年文化活动;开展好相关老年文艺活动,积极为全市农村老年人文娱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
市教体局:加强对老年教育事业的指导和支持,推进农村老年教育工作开展,整合市内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力度。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养老敬老意识和法律观念;指导依法调解处理农村涉老纠纷。
市文明办:负责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村爱心服务;大力弘扬孝文化,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市妇联:负责维护农村老年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老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老年妇女营造健康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充分发挥老年妇女和留守妇女在农村养老服务的作用。
市残联:严格执行农村养老(助残) 服务法规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开展农村老年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
团市委: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增强青少年尊老助老意识和法律观念,倡导广大青年积极参加农村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市老龄办:按照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指导力度;负责做好老年人口数据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联系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附件 2
2018 年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试点乡镇计划表
序 号 |
县市区 (试点 乡镇 个数) |
试点乡 镇名称 |
农村人 口总数 (万人) |
农村 60 周岁以上 人口总数 (万人) |
敬老院 (区域养老服务中 心) 提供养老服务范围 |
现有养老资源 |
||
可服 务乡 镇数 |
可服务 人口数 (万人) |
覆盖 村数 量 |
||||||
1 |
涪城区 (2 个) |
吴家镇 |
1.9238 |
0.4236 |
2 |
0.7689 |
22 |
敬老院 1 个,民办养老机构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7 个 |
2 |
青义镇 |
1.9611 |
0.3329 |
2 |
1.1869 |
32 |
敬老院 1 个、民办养老机构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 |
|
3 |
游仙区 (4 个) |
魏城镇 |
4.63 |
1.04 |
7 |
10 |
35 |
敬老院 1 个,光荣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12 个,农村幸福 院 3 个 |
4 |
太平镇 |
1.5475 |
0.3148 |
4 |
13 |
27 |
敬老院 1 个,农村幸福院 2 个, 日间照料中心 7 个 |
|
5 |
柏林镇 |
1.4916 |
0.399 |
4 |
8.3 |
63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6 个 |
|
6 |
刘家镇 |
1.86 |
0.5 |
6 |
4.2 |
15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农村幸福院 1 个 |
|
7 |
安州区 (3 个) |
河清镇 |
1.71 |
0.4685 |
3 |
1.2007 |
27 |
敬老院 1 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8 |
花荄镇 |
3.2725 |
0.6545 |
3 |
1.7503 |
48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6 个,农村幸福院 4 个 |
|
9 |
秀水镇 |
5.7541 |
1.1251 |
3 |
1.7168 |
55 |
敬老院 1 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10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10 |
江油市 (4 个) |
太平镇 |
7.1508 |
1.2156 |
2 |
1.2156 |
25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农村幸福院 6 个 |
11 |
三合镇 |
5.15. |
1.1845 |
1 |
1.1845 |
19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7 个,农村幸福院 7 个 |
|
12 |
大堰镇 |
1.7724 |
0.4448 |
2 |
0.4448 |
11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
13 |
厚坝镇 |
1.8684 |
0.4561 |
2 |
0.6612 |
17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农村幸福院 2 个 |
|
14 |
三台县 (7 个) |
古井镇 |
3.8163 |
0.7340 |
5 |
8.1 |
45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15 |
鲁班镇 |
3.5224 |
0.6984 |
8 |
5.8 |
41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农村幸福院 1 个 |
|
16 |
观桥镇 |
4.367 |
0.9697 |
7 |
10 |
138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农村幸福院 2 个 |
|
17 |
永明镇 |
2.9718 |
0.6407 |
4 |
9 |
63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 |
|
18 |
塔山镇 |
3.5072 |
0.7147 |
6 |
9.7 |
56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3 个,农村幸福院 2 个 |
|
19 |
西平镇 |
5.7891 |
1.1175 |
7 |
15 |
100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老年活动中心 1 个 |
20 |
|
潼川镇 |
19 |
2.7733 |
6 |
28 |
90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9 个,农村幸福院 1 个 |
21 |
盐亭县 (6 个) |
两河镇 |
4.1373 |
0.978 |
2 |
0.78 |
24 |
敬老院 3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 |
22 |
巨龙镇 |
1.6702 |
0.3588 |
2 |
0.3521 |
12 |
敬老院 2 个, 日间照料中心 2 个 |
|
23 |
八角镇 |
4.7317 |
1.1722 |
3 |
4.7317 |
27 |
敬老院 4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 |
|
24 |
林农镇 |
1.8679 |
0.4263 |
1 |
0.3976 |
13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3 个 |
|
25 |
柏梓镇 |
2.9406 |
1.15 |
2 |
1.1091 |
22 |
敬老院 3 个, 日间照料中心 6 个 |
|
26 |
安家镇 |
2.3615 |
0.5478 |
3 |
0.4693 |
20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6 个 |
|
27 |
梓潼县 (2 个) |
石牛镇 |
1.7 |
0.4825 |
5 |
6 |
40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1 个 |
28 |
文兴乡 |
0.8996 |
0.1934 |
4 |
0.64 |
39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1 个;农家幸福院 2 个 |
|
29 |
平武县 (2 个) |
平通镇 |
0.9939 |
0.1801 |
4 |
3.3301 |
51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3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30 |
古城镇 |
1.2804 |
0.2356 |
3 |
2.3092 |
36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4 个,农村幸福院 4 个 |
|
31 |
北川县 (2 个) |
永昌镇 |
无 |
无 |
3 |
2.0805 |
35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7 个 |
32 |
擂鼓镇 |
1.8 |
0.3231 |
4 |
0.5324 |
36 |
敬老院 1 个, 日间照料中心 5 个,农村幸福院 3 个 |
附件 3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础服务设施配置表
机构名称 |
xxx 县 (市、区) xxx 镇 (乡) 养老服务中心 |
||
基本要求 |
1. 机构创办、变更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相关手续完备。 2.使用统一的养老服务标识 (统一标识图案、统一名称为“XXX 县 (市、区) XXX 镇 (乡) 养老服务中心”)。 3.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生活设施符合安 全、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国家标准。 4.中心内正常有效使用床位数不少于 100 张,面向社会开放的床 位比例的不得低于总数的 10%。 5.设置相对独立的社会老人食品供应、用餐环境、居住区域。 |
||
生活服务用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老人寝室 (配 置卫生间) |
单人床、床头柜、 衣柜、桌子、椅 子、空调、紧急 呼叫器 |
社会老人居住用房使用面积不 低于 10 平方米,每间住房居住 不超过 2 人。 |
|
卫生间 (含浴 室) |
铺设防滑地砖、 安装有扶手的便 池、热水器、洗 浴设备、紧急呼 叫器 |
无障碍设施和防滑安全设施配 置齐全。 |
|
餐 厅 |
桌椅、空调 (电 扇)、菜谱、餐具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尊重 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定期消毒。 |
|
厨 房 |
抽油烟机、和面 机、铰肉机、切 肉机、炉灶等各 类厨房必备品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设计 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每周 公布食谱,按时供应饭菜,三 餐合理安排,荤素搭配,干净卫 生,符合营养要求。 |
|
储存室 |
各类食品储存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
|
理发室 |
各类理发、剃须 用具,清洁用品 |
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定期消毒。 |
|
开水房 |
烧水设备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
健康服务用 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医疗保健室 |
按照国卫办医发 〔2014〕57 号要求配 备医护人员、配置各 类医疗卫生器具、康 复器械 |
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 (试行) 》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 本标准 (试行) 》(国卫办医发 〔2014〕57 号), 定期组织健康 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与乡 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联动机制。 |
|
康复训练室 |
|||
心里疏导室 |
桌椅、相关辅导工具 |
定期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辅导, 安排志愿者与老人进行情感交流 等志愿服务 |
|
文体娱乐用 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阅览室 |
桌椅、书架、报刊、 各类书籍 |
配备助视辅具,适合老年人阅读 的报刊书籍 |
|
网络室 |
电脑、接通网络 |
方便老年人视听及网上亲情联络 |
|
视听室 |
电视机 |
建立健全社会老人与特困人员共 同使用休闲娱乐活动场地等公共 设施制度,确保老年人之间和谐 相处。 |
|
棋牌室 |
麻将、扑克、象棋、 围棋等 |
||
健身房 |
适应老年人的各类健 身器材 |
||
多功能活动 室 |
桌椅、书画、手工用 具 |
||
办公 及辅助用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中心主任办 公室 |
中心领导责任制度公 示牌、电话、计算机、 网络、空调 |
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考核制, 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
|
财务室 |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公 示牌、电话、计算机、 网络、空调 |
面向社会老人提供的生活、医疗 等服务的财务收支要单独建帐、 单独核算。 |
|
工作人员 办公室 |
工作人员职责制度公 示牌、电话、计算机、 网络、空调 |
机构负责人由主办机关聘任,其 他工作人员由机构聘用,签订聘 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组织 开展业务培训,培训范围覆盖所 有工作人员。 |
办公 及辅助用房 |
会议室 |
电视、话筒、桌 椅、空调 |
建立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环 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 并上公示栏。 |
资料档案室 |
档案柜、年度资 料成册汇总、查 阅一览表 |
中心内老人相关档案要齐全完 整、归档及时、保管安全个人 档案一人一档,相关资料实行 微机管理。 |
|
接待室 |
电视、桌椅、空 调、饮水机 |
根据个人自愿申请,签订社会 化代养服务协议。 |
|
值班室 |
安防监控、报警、 呼叫、电话、值 班记录 |
专人 24 小时值班监控,老人外 出须办理登记手续。 |
|
安防、消防 |
危险地段设置警 示标志,安装防 护设施,消防栓、 微型消防站 |
机构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 任人,与主办机关签订责任状。 按不低于国家二级防火标准配 备消防设施,水池、高坡、楼 梯、阳台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 牌,安装防护设施。制定安全 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和隐患排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每年开展安全应急 演练。 |
|
公共卫生间 |
铺设防滑地砖、 安装有扶手的便 池 |
无障碍设施和防滑安全设施配 置齐全 |
|
洗澡间 |
热水器、淋浴设 备 |
||
洗衣房 |
洗衣机 |
定期消杀防疫,划分晾晒区域。 |
|
库 房 |
床上用品、备用 衣物等 |
||
室外活动场地 |
椅凳、适合老年人的体能训练器 械、适合老年人漫步的道路 |
适当规模的绿化、配置必要的 安全防护措施 |
机构名称 |
XXX 镇 (乡) XXX 村养老服务站 |
||
基本要求 |
1.村级养老服务站要加强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联系,接受其指导。 2.应设在建筑物低层,相对独立,有独立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所, 室内建筑面积在 150 平方米以上,配有安防、消防、供电、给排水、 通风、通信等设备。 3.应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节约集约原则建设装修 改造,统一标识、规范名称统一为“XXX 镇 (乡) XXX 村养老服务站”。 4.有条件的村,宜与农村卫生服务设施毗邻。 |
||
生活服务用 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休息室 |
单人床、床头柜、 衣柜、桌子、椅 子、空调、紧急 呼叫器 |
配备不少于 4 张床位。 |
|
卫生间 (含浴 室) |
铺设防滑地砖、 安装有扶手的便 池、热水器、洗 浴设备、紧急呼 叫器 |
无障碍设施和防滑安全设施配 置齐全 |
|
餐 厅 |
桌椅、电扇、菜 谱、餐具 |
能提供 20 名以上老年人同时用 餐,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 期消毒。 |
|
厨 房 |
各类厨房必备品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设计使 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公布 食谱,按时供应饭菜,三餐合理 安排,荤素搭配,干净卫生,符 合营养要求。 |
|
健康服务用 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医疗护理站 |
按照国卫办医发 〔2014〕57 号配 置人员及设备 |
应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 准 (试行) 》和养老机构护理站 基本标准 (试行) 》 (国卫办医 发〔2014〕57 号) ,定期组织健 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与 村卫生服务机构联动机制。 |
|
文体娱乐用 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阅览室 |
报刊、各类书籍 |
适合老年人阅读书籍、报刊 |
|
网络室 |
电脑、接通网络 |
方便老年人视听及网上亲情联络 |
|
多功能活动室 |
电视机、麻将、扑 克、象棋、围棋等、 适应老年人的各 类健身器材 |
各功能室可根据需要合建或单 独建设 |
辅助用房 |
名称 |
基本配置 |
相关要求 |
工作人员 办公室 |
工作人员职责制 度公示牌、电话、 计算机、网络、 空调 |
机构负责人由主办机关聘任, 其他工作人员由机构聘用,签 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 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
|
安防、消防 |
设置警示牌,安 装防护设施,消 防栓、微型消防 站 |
机构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 任人,与主办机关签订责任状。 按不低于国家二级防火标准配 备消防设施,水池、高坡、楼 梯、阳台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 牌,安装防护设施。制定安全 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和隐患排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每年开展安全应急 演练。 |
|
公共卫生间 |
铺设防滑地砖、 安装有扶手的便 池 |
无障碍设施和防滑安全设施配 置齐全 |
|
洗澡间 |
热水器、淋浴设 备 |
||
洗衣房 |
洗衣机 |
定期消杀防疫,划分晾晒区域 |
|
室外活动场地 |
椅凳、适合老年人的体能训练器 械、适合老年人漫步的道路 |
适当规模的绿化、配置必要的 安全防护措施 |
附件 4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地区: 县 (市、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2018 年 试点任 务清单 |
|
工作 基础 |
|
2018 年 工作安 排 |
任务清单: |
附件 5
绵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季度任务推进表
试点县市区民政局 (盖章): 年 月 日
试点任务名称: |
|
主要 内容 |
年度目标: |
工作计划: |
|
工作 进度 |
工作进度安排: |
2018 年第 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
|
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
下季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
工作 经验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试点地区按照 2018 年确定开展的试点任务清单分项填写每个任务推进情况。2.
每季度末月 15 日前报送任务推进情况表。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