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9-0013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05-30
文号: 关键词: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

《绵阳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解读

2019-05-30 10:48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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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财政局印发了《绵阳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群众举报缴获的毒品数量,将会予以3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举报制毒工厂 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所称的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分别以海洛因和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至100千克以下,可奖励500元至20万元不等,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根据举报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至1吨以下的,奖励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物品、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举报吸毒、毒驾、种毒 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每举报1名奖励300元,举报聚众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至10名以上的,奖励3000元至2万元不等。 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办法》规定,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快递小哥举报有奖 《办法》明确,举报人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公安机关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两种举报方式,一是电话举报:110;二是来信来访举报,通信地址:绵阳市长虹大道北段142号绵阳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邮政编码:621000。
文件:绵阳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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