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258/202402-00008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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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概 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是一支集防范、打击、指导、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警队,主要履行反恐防暴、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维稳处突、安保警卫、安检排爆、巡逻防控、110处警、执法办案、抢险救援、服务群众等十项职责,牵头全市打击城区街面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扒窃整治、犬只管理等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特巡警(战训)大队业务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以“特”为先,抓实特警专业力量体系建设。进一步突出建设规范,在前两年推动特警专业力量体系“1+5”建设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市级层面“专、精、强”能力达标测试和县级层面体系健全、队伍规范要求。
(二)坚持以“巡”为主,抓实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的指导意见》迅速出台市级意见,完善市级牵头运行、考核机制,推动县级特巡警大队回归主责主业。争取信息化建设更大支持投入,建设完成智慧巡防系统,力争全省“巡防处”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在绵阳率先开花结果,在全省示范引领。
(三)坚持以“打”促防,抓实打击街面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工作。紧紧抓住牵头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扒和“街面打多”有利契机,积极借力“队所融合”“平安建设”等工作,发挥特巡警牵头、多部门多警种深度参与、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反扒和“街面打多”工作机制优势,进一步提升防范打击、重点管控、宣传防范工作质效。
第二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1555.3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1155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5.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1155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7.31万元,占95.34%;项目支出538万元,占4.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55.3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5.3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42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55.3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421.42万元,占8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92万元,占9.51%;卫生健康支出303.31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731.66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8883.42万元,主要用于:民辅警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及工会福利、日常公用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538万元,主要用于110接处警、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执法办案、安检排爆、安保警卫、抢险救援、应急救助、道路交通管理、训练演练及收容处置流浪犬只等方面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105.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662.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支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331.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支队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52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在职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90.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支队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12.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566.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支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164.70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在职人员年度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1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0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职业年金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1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公安部、省公安厅的业务检查、调研及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4%。主要原因是勤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2辆,其中:轿车4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车6辆,其他车辆23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用于72辆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110接处警、巡逻走访、反恐防暴、维稳处突、安检排爆、警务执法、打击破案、训练培训、拉动演练、安保警卫、抢险救援、应急救助等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4.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5.52万元,增长70.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单位共有车辆7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24年单位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538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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