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58/202109-0000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9-26
文号: 关键词: 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决算

2020年度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决算

2021-09-26 14:54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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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 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2)

附件1…………………………………………………………..22)

附件2…………………………………………………………..3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以下简称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元通路254号,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业务信息大队。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监管、教育工作、协助破案;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负责对全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专班队伍的组织、指导、管理、培训等;负责对绵阳市看守所、绵阳市拘留所、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的业务指导和统一财务管理等。

绵阳市看守所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犯及死刑犯等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开展心理矫治及疾病治疗;组织罪犯投送监狱;配合办案单位深挖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绵阳市拘留所负责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拘留行政处罚、拘留审查和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人员的进行执行,对拘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疾病治疗、心理矫治,开展协助破案、矛盾化解及跟踪回访等工作。代为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集中隔离任务。

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戒毒人员常见疾病简易处置的需要、保障对戒毒人员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保障戒毒人员零星日常所需生活用品及监所日常零星维修,确保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及监所安全。保障对吸毒人员戒毒治疗及康复的需要。保障戒毒人员生活需要。保障戒毒人员开展康复劳动技能培训。保障强制隔离戒毒病区的正常运行。

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负责依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以及进行强制性性病检查、治疗,开展心理矫治、协助破案,跟踪回访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监管总队的悉心指导下,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监管、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取得了可喜成绩。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再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标兵所,并全部保持了连续10年以上的标兵称谓;市看守所因抗疫工作突出,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所长向性伟荣获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市拘留所荣记集体三等功;市强戒所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悬挂点整治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并在全国行政场所作经验交流发言,所长陈海军荣记二等功1次。

一是始终坚持最严标准,夺得了监所防控“零疫情”。全市公安监所认真贯彻落实监所防疫标准要高于社会面总要求,广大民警辅警闻警而动、逆向而行、舍小家保大家,始终坚守场所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人员轨迹核查、收押过渡隔离“四条底线”,成功将疫情阻击在高墙之外。

二是始终坚持最实措施,确保了监所安全“零事故”。以继续深化看守所“五化建设”、强戒所“两基础四深化”、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等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监所悬挂点等安全隐患整治、伙房整治,稳步推进“铁桶工程”、“智慧监管”建设,确保了监所安全。

三是始终坚持最优服务,实现了服务大局“零投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回应办案部门和律师关切,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应收尽收,积极做好异地羁押、特案专案、协助破案、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快视频系统建设,为疫情条件下开展远程视频讯问、开庭、会见等提供了便利,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四是始终坚持最高站位,取得了留置看护“零差错”。按照抓培训、强管理、正秩序、严督导的思路,严格看护专班管理,规范现场秩序,确保了留置看护工作安全,得到了中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领导充分肯定。

五是始终坚持最暖举措,守住了队伍建设“零减员”。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整顿,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严管厚爱,守住了疫情防控战时队伍稳定,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绵阳公安监管铁军。

二、机构设置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业务信息大队两个内设机构。同时,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并设有监管支队机关、市看守所、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市拘留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个虚拟单位,财务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086.8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6.9万元,增长11.0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为抗击新冠疫情,增加了抗疫工作相关经费;二是增加了市看守所食堂维修改造经费;三是增加了留置看护专班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05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9.39万元,占97.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78万元,占2.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96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46万元,占69.18%;项目支出1837.19万元,占30.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086.8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6.9万元,增长11.0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为抗击新冠疫情,增加了抗疫工作相关经费;二是增加了市看守所食堂维修改造经费;三是增加了留置看护专班经费。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1.5万元,增长8.8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增加了看守所食堂维修改造经费;二是增加了留置看护专班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9万元,占6.89%;卫生健康支出84.38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208.57万元,占3.59%;公共安全(类)支出5112.02万元,占88.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04.87,完成预算97.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23.8万元,完成预算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疫情原因接待费未安排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80.41万元,完成预算96.3%,因疫情原因市看守所食堂维修改造经费延至下一年度。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5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5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6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1.1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了车辆管理,集成化管理用车,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工作任务减少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69万元。主要用于对各县级监所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在押人员的转运转押及投送罪犯到全省各监狱服刑,留置看护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以及省厅指派的其它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未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6.78万元。主要用于监所民辅警及在押人员疫情管控购买防疫物资、核酸检测费开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监所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21万元,比2019年增加251.5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抗疫特别国债列入办公费开支(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监所管理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6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食堂改造及供电线路维修改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监所管理支队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1辆(执法执勤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对各县级监所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在押人员的转运转押及投改,留置看护工作人员接受任务以及省厅指派的其它工作。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9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8.44%,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级监所全部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市看守所直到现在仍然实行场所封闭管理,导致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改造工程进度滞后。本部门(单位)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这5个项目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完全按照申报要求,进度符合业务开展需要,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度预定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监所法律文书印刷费用””监所网络运行维护费用“犯人押解费”“吸毒人员生理脱毒治疗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监所法律文书印刷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公安监管场所正常执法执勤活动的有序进行,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2)监所网络运行维护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视频监控中心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强化了对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指导,提升了公安监所安全风险和执法执勤风险的发现能力,为确保全市公安监所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

3)犯人押解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看守所按时将罪犯投送到全省各个监狱执行刑罚,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吸毒人员生理脱毒治疗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拘留所及时对拘留的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确保了吸毒人员的生命健康和监所安全,减小了社会不安全因素,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5)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时将罪犯投送到全省各个监狱执行刑罚,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年度政策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0年度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的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它计划生育事务(项):指其它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19.抗疫特别国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指新冠疫情的国债基金用于抗疫物资的购买及相关检测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下设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绵阳市看守所、绵阳市拘留所、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二)机构职能。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监管、教育工作、协助破案;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负责对全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专班队伍的组织、指导、管理、培训等;负责对绵阳市看守所、绵阳市拘留所、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的业务指导和统一财务管理等。

绵阳市看守所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犯及死刑犯等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开展心理矫治及疾病治疗;组织罪犯投送监狱;配合办案单位深挖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绵阳市拘留所负责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拘留行政处罚、拘留审查和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人员的进行执行,对拘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疾病治疗、心理矫治,开展协助破案、矛盾化解及跟踪回访等工作。代为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集中隔离任务。

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戒毒人员常见疾病简易处置的需要、保障对戒毒人员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保障戒毒人员零星日常所需生活用品及监所日常零星维修,确保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及监所安全。保障对吸毒人员戒毒治疗及康复的需要。保障戒毒人员生活需要。保障戒毒人员开展康复劳动技能培训。保障强制隔离戒毒病区的正常运行。

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负责依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以及进行强制性性病检查、治疗,开展心理矫治、协助破案,跟踪回访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职民警**人、职工**人,退休人员**人。另财政核定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人、临时工勤人员**人。具体情况如下: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职民警**人、退休人员**人、警务辅助人员**人;绵阳市看守所在职民警**人、在职职工**人、退休人员**人、警务辅助人员**人,食堂临时工勤人员**人;绵阳市拘留所在职民警**人、退休人员**人、警务辅助人员**人;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职民警**人、退休人员**人、警务辅助人员**人;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在职民警**人、退休人员**人、警务辅助人员**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财政资金收入6086.884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72210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4604.5515万元,2020年各项追加预算1451.6467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财政资金支出5961.632048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情况: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预算编制比较完整,但是由于对预期估计不足,未将利息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扣1分。

1-1-2.绩效目标制定情况: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制定绩效目标时基本做到了要素完整,相关指标进行了必要的细化量化,但细化量化指标的科学性、准确性还有瑕疵,扣1分。

1-1-3.预算编制准确性: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预算编制时基本做到了科学准确,全年没有出现预算项目调增、调减情况。

1-1-4.预算支出规范性: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坚持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或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的情况;在分配专项资金时,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认真落实《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

1-1-5.预算支出控制: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严格支出控制,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的偏差程度控制在10%以内。

1-1-6.预算动态调整: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年度部门预算未出现预算调剂情况,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级监所全部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市看守所直到现在仍然实行场所封闭管理,导致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改造工程进度滞后,年末项目支出预算额度收回财政103.401771万元。故该项得分=(1-103.401771万元÷6086.884319万元)×9=8.85分。

1-1-7.预算完成情况: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0年4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为44.32%、9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为72.66%,但11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为82.29%,未达到82.5%,扣0.01分。同时, 12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为94.19%,未达到100%,扣0.17分。故该项合计得分为2+3+1.99+2.83=9.82分。

1-1-8.预算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全部数量指标为41个,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数为38个,故得分=38÷41×6=5.56分

1-1-8.预算违规记录情况:经了解,从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看,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2016年至2019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未经政府采购购置戒毒药品、绵阳市看守所向绵阳安康医院提供场地和部分医疗设备相关手续不够完善等的情况,该问题自查扣1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不涉及非税收入。

2-1-2.非税收入解缴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不涉及非税收入。

2-2-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在年初预算编制中进行了编制,年度中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

2-2-2.政府采购实施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均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专项预算批准的应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按规定在2020年9月30日前已完成采购计划申报,且年底前基本实施完成。此外,2020年10月22日,经市公安局申请,市财政局将2019年12月下达到市公安局的“绵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改造项目经费”调整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由于疫情影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竣工。扣0.5分。

2-3-1.资产管理配置使用管理方面: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还不够紧密,扣2分;国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准确入账,做到了账账、账实相符;同时,按规定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3-2.资产管理收益核算方面: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处置固定资产时做到了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但2020年未发生处置固定资产事宜。

2-4-1.内控制度管理制度建设方面: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按要求基本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更新完善。

2-4-2.内控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方面,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但由于公安机关专业财务人员奇缺,定期轮岗制度落实不尽如人意,扣0.5分。此外,单位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基本建立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四权分离”。

2-5-1.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编制执行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了“零增长”。同时,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部门预算数。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公开。

3-2-1.绩效结果整改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3-2-2.结果应用反馈情况:2020年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了运用绩效结果报告,反馈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重视绩效管理,自觉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配备了基本的工作人员、开展了必要的业务培训,较好地执行了整体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一是对推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重要性、必要性、科学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理解还不够精准全面;三是缺乏业务熟练的绩效管理专业人员。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绩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建议组织市级部门之间开展现场业务交流;三是建议印制一些绩效管理操作层面的小册子。

 

 

 

 

 

 

 

 

 

 

 

 

 

 

 

 

附件2

绵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我支队年初预算项目有29个,财政专项预算项目有1个。

(二)资金安排情况。

我支队全年年初预算项目29个,共1455.65万元。

财政专项预算项目1个,共156.7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项目执行基本完成,没有全部完成的共有3个项目涉及资金113.40万元。分别为: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维修改造经费89.84万元、在押人员伙食费22.67万元及监所信息化和监所技术防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0.89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支队有项目共计29个,项目资金总额1455.65万元,未执行完金额为113.40万元,执行率高达92.2%。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共计1455.65万元,未执行金额113.40万元,执行率92.2%。

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共计156.76万元,未执行金额0万元,执行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年初预算项目未完成的有:1.在押人员食堂改造项目(89.84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按照公安部要求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导致工程进度延迟;2.在押人员伙食费项目(22.67万元),为保障下年初预算下来前在押人员生活所需;3. 监所信息化和监所技术防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0.89万元),因疫情影响造成维修维护人员入场施工受阻,导致2020年12月费用支付延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项目绩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建议组织市级部门之间开展现场业务交流学习;三是建议印制一些项目绩效管理操作层面的小册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2.绩效结果整改情况:单位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各部门(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空表须注明“本表无数据”进行公开。)

监管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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