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58/202104-0000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关键词: 特巡警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3 16:42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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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职能简介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以下简称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依据市公安局确定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

1.承担城区街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开展巡逻盘查,抓捕现行违法嫌疑人、预防及打击街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城区治安秩序。

2.承担城区110处警与街面纠纷调解,接受报警求助,紧急救护抢险救援、服务群众

3.承担城区公交车(站、线)与公共复杂场所反扒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专项整治

4.承担城区反恐、防暴、处突工作,开展武装巡逻,预防打击恐怖活动,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5.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来绵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场所的安全警卫工作

6.承担全市搜排爆工作、警用航空飞行工作、反恐防暴警犬训导工作。

7.承担全市公安检查站(卡点)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8.承担城区流浪犬只管理收容处置工作,开展城区犬患整治。

9.开展交巡联勤,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执法工作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10.担负特警建设,根据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安排参与异地执法执勤等警务活动。

11.指导、考核县分局特巡警队伍建设工作。

12.承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特警队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市局党委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一流、西部领先、全国有名”的总体建设目标,“四队”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四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推进特巡警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我市政治安全和社会定,保障人民安宁,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更多特巡警力量

1.聚焦防控,深化改革强主业。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科技要战力,努力盘活现有资源,激发内生动力,构建反恐治安一体、点线面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街面巡逻防控体系,有效压发案、降警情。织密防控网络。强化反恐防暴“四项机制”,落实校园“护学岗”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优化完善公安武警联勤和“1、3、5分钟”快反机制,推动形成“网格巡区、武装巡逻片区、快反屯警点、联勤警务站、交(巡、所)警岗亭”五位一体新布局,以此带动加强整个社会面的防控。做实三警融合。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交巡融合”,通过突破信息建设瓶颈、提高业务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执勤融合深度加强与城区派出所、刑侦中队的联勤联动进一步顺畅“情报信息共享、整合资源共防、乱点热点共治、大要警情共处”的“队所融合”机制,加快实现区域联勤、出警联动、信息联通、防范联网、应急联战。打造智慧巡防。深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促进市局二级指挥调度平台提档升级,推动有条件县级特巡警建立智能化勤务作战指挥室,实现可视化指挥、精准化调度、精细化管理。凸显巡逻盘查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单警、单车智能化装备和前端探测感知设备应用,打造智慧警务“微单元”,加强信息录入、对比、反馈,提升识疑查危能力,加快实现由“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的转型。

2.聚焦打击,专项攻坚促长效。总结固化城区“百日攻坚”反扒窃专项行动成果经验,继续聚焦街面盗窃、扒窃、偷盗电瓶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乱点问题,推动一体化运行机制和打击长效常态机制刚性落地,快侦快破快挽损,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强化专业队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由市局领导挂帅、单一警种牵头、专班常态运行、多警协同参与的反扒组织体系,整合市区资源,统筹专业力量,建立和维护扒窃前科人员数据库,开展分析、研判、预警,拟定打防管控对策,指导各县分局开展反扒工作。强化城区一体联控。建立运行“专班统领、市区联动、分局主战、多警协同、科学评价”的反扒窃长效常态运行机制,明确相关警种部门和城区分局工作职责,做到真抓真严,长抓长效。充分利用“交巡融合”“队所融合”工作有利契机,大力开展反扒窃工作相关宣传和防范措施。强化多警种协同全链条打击质效。进一步打破警种壁垒,充分发挥资源保障、信息研判和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对扒窃犯罪的打防管控质效提升。加强对工作质效的指导和督导,实现绵阳城区扒窃犯罪治理责任落实、扒窃发案稳定可控、扒窃犯罪打处质效提升的新格局。

3.聚焦建设,夯实力量添担当。系统开展特巡警层级力量、核心力量、专业力量建设,既保证整建制规模用警,又要满足巡逻防控等基础性工作需求。一是建实县级特巡警队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支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安特巡警警力规模,在确保力量动态增长的基础上提质增效。二是建强应急处突队伍。加强建设并拓展运用应急力量,组建公安应急处突专业力量和机动警力,按照“分片设置、区域协作、快速增援、覆盖全市”的原则,设置东、南、西、北、中五大片区,分片区组建模块化的应急机动队,平战结合,随时处置区域性突发事件;组建全市应急机动队,随时接受省厅调派执行省域、市域勤务行动。三是建精专业突击力量。以高效应对处置街面突发案事件为目标,指导各县分局按照业务精通、人员精干、技能精湛、装备精良的要求组建专业突击队,重点培养储备一批突击、狙击、搏击、索降、特驾、谈判、特种装备操作和搜排爆、通信、无人机、破拆等方面的专门性和复合型人才,与市级公安特警力量一道构成绵阳市范围内应对突发性严重暴力犯罪的重要防线,切实担负起反恐制暴、维稳处突等攻坚任务。

4.聚焦保障,强基储能提力。积极适应警务实战化要求,建设一支具有强大攻坚能力和战斗力的特巡警力量,随时做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准备。一是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积极会同情报、反恐、网安等警种部门,加强社会面动态掌握和风险隐患评估预警,精准研判形势走向,科学部署等级勤务。以应对处置暴力恐怖事件、对抗性规模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和抢险救援为重点,分类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现场处置非法聚集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项防范应对处置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实战打赢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训,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借助、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坚持从高从难从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分级分类分岗按需施训,继续做好“交巡融合”、抢险救援培训工作;聚焦战斗力标准,加强对各类不同性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策略和技战术问题的研究,强化针对性、对抗性、协同性实战训练,大力开展合成演练、“红蓝对抗”、无预案拉动,重点推进“六大战术战法”训练,提升练兵备战能力三是提升勤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智能应用,借力省厅“特巡警综合管理系统”“智慧公安检查站系统”“智慧街面巡防系统”三大建设,升级打造绵阳特巡警“智慧警务”;更新升级换代一线勤务用车,加速改善不适应勤务需要状况;全面推动基础建设,加快建成支队专业训练基地,以安州、三台、盐亭等县大队为重点,推动建设县(市、区)级特巡警大队新业务技术用房、训练场地和“公安特警五项”训练设施大力推广无人机、警犬在警务实战中的运用,提升能力,发挥作用,扩大优势;高效推动装备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化高精尖装备应用,更好服务勤务实战,坚决完成省市党委政府、省厅和市局党委赋予特巡警的使命任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8209.68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3.7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82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9.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支出预算82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9.97万元,占90.99%;项目支出739.71万元,占9.0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09.6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3.7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9.6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038.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09.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038.10万元,占8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14万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167.86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334.57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298.39万元,主要用于:民辅警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及保障支队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51.71万元,主要用于:110接处警、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警务执法、安检排爆、安保警卫、抢险救援、应急救助、道路交通管理、收容处置流浪犬只、训练培训、应急演练及异地驻训等方面。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无线图传、警务通等警用装备网络运行及维护方面。

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交车(站、线)与公共复杂场所反扒、重点区域治安专项整治、卡点盘查、追逃等执法办案方面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特巡警防暴警犬驯养方面。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1年预算数为446.09万元,主要用于:支队缴纳的民警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3.05万元,主要用于:支队缴纳的民警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支队民警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7.29万元,主要用于:支队缴纳民警医疗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4.57万元,主要用于:支队按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8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8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72.6%。主要原因是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公安部、省公安厅的业务检查、调研;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各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5.7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继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支队现有执法执勤车辆72辆,其中:轿车45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5辆,其他车辆18辆。

2021年未安排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用于72辆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110接处警、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安检排爆、警务执法、打击破案、训练培训、应急演练、安保警卫、抢险救援、应急救助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5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减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空调、辅警服装、警用设备、执法执勤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共有车辆72,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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