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58/202104-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关键词: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3 16:36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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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本级)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公安局(本级)职能简介。

绵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依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全市公安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协管县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领导干部。

3.调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防范、控制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指导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5.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部分特大案件。

6.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7.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组织实施对来绵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保卫工作。

12.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出入境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信访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指挥中心办公室和通信业务建设;制定全市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市公安装备和被装、经费;做好局机关的警务保障工作。

1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

16.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

17.指导全市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市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绵阳市公安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将更加聚焦用力、更加奋发有为,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让绵阳公安高质量发展的劲头更强健、成效更突显。

一是以更高目标推进平安建设。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努力把绵阳建设成为“西部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一要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略)。二要深化风险隐患治理,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情报搜集网络,深化“四色预警”工作机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干预机制,统筹做好依法办案、行刑衔接、维护稳定相关工作。推动构建“党政主导、主管主责、属地主控、公安主动”工作体系,积极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发生,坚决依法处置闹访缠访。三要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严打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网络赌博、“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因黄赌突出问题被省厅直接查处,确保电诈犯罪年度同比实现“两升两降”。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积极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要更加注重“增量提质”,坚持抓大不放小,既要把打击的重点放在大案要案上,也要多破民生小案,确保民警人均破案数和打处数在全省领先。四要强化公共安全监管,推进民爆危化品、烟花爆竹、兰成渝输油管道等领域信息化监管,完成枪支管理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国省道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率、卡口和视频联网率达到100%,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坚决防止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加快智慧监所建设步伐,推进市监管中心建设,探索设立片区拘留所。

二是以更高质效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下大力气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体现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现代警务体系。一要理顺管理体制。围绕实战机关定位,推进市局机关、县分局机构职能优化调整工作,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管理运行体系。二要完善实战机制。优化实战指挥体系,推动市县两级情指中心建设和派出所智慧化综合指挥室建设,打造市县所三级指挥体系。完善情报研判制度,建立精准制导的研判中心,形成集成更强的打防管控合力。探索联勤作战机制,深化城区“交巡融合”。优化农村“交所合一”,实现交通管理、侦查破案、人员管控、安全防范工作有机整合、全面覆盖。健全合成作战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类案全市集群作战模式,在城区试行“大刑侦”“大网安”“大禁毒”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公安机关对食药环、涉税、涉林等案件线索的主动发现和侦办能力。三要推动数据赋能。推进数据池资源融合,持续汇聚网安、技侦关键数据,发展区域数据联盟,加强公安外部数据资源整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互利。构建大数据实战运用体系,积极谋划四川公安大数据中心绵阳分节点建设,打造符合绵阳特色的实战应用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培育,构建局企院联合实验室、内部专业应用团队、公安民警“创客”基地,探索警务人工智能(AI)远景应用,打造具有科技城特色的绵阳公安“智慧之治”品牌。

三是以更高标准建设法治公安。法治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理念,高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牢绵阳公安法治标杆。一要全面依法服务。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深化户籍制度及配套措施改革,加强区域警务合作,积极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微创新,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着力破解区域性、时段性、节点性交通拥堵问题,全面提升保畅保通水平。二要公正依法治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努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做实“公调对接”,推广“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组建“专业+特色”的矛盾纠纷调解团队,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建立信访长效机制。探索实施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最大限度防范“民转刑”“刑转命”和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刑事案件发生。三要严格依法履职。全力争创第六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积极构建新时代执法监督体系,年内实现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推动全市“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率、规范运行率分别达到100%,年内建成市本级“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落实轻案快处机制,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促进又多又好又快办案。有效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实现网上办案质量优秀率年均上升10%,证据不足和无犯罪事实不起诉率、不当移送起诉数年均下降10%。

四是以更高水平做实基层基础。一要建强基层战斗实体。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来抓,加快推进城区“智慧派出所”建设,着力打造“管理更规范、运行更高效、治理更现代、服务更优质、执法更公正”的新时代公安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严格落实派出所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的硬性要求,严禁随意抽调基层所队人员,除特殊岗位外,新警优先安排到基层所队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加强所长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新任所长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选拔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在优秀所长中考虑。狠抓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深入开展考核指标专项清理,确保派出所回归主业、落实主责。以“最强支部”创建为牵引,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作用。二要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创枫”活动,纵深推进“六进六边”工作和“下基层上一线”活动,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做实社区警务工作,选好管好社区民警,推动“警格”“网格”一体化建设,年内实现“一村一警(警务助理)”全覆盖。着力打造“最强民力”,积极培育平安志愿者队伍和平安类公益组织,推动城区物业、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防+外巡”工作模式,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共同体。推进智能安防单元建设和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强“两车防盗”“慧眼工程”等技防设施宣传推广,创建更多“零发案”小区、村居和单位。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争创全国示范城市。三要完善基本保障支撑。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推动党政逐步解决基层无房危房和功能用房不足等问题。全面规范公安经费管理,建立经费绩效考核和中央转移支付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基层一线装备动态补充机制,加快新型反恐维稳特种装备配备,合理规划配置县级公安机关警用无人机、无人机反制系统、跨区域调警遂行任务车辆装备,确保基层所队新型单警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绵阳市公安局机关,事业单位1个,为绵阳市公安局警犬技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公安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收支总预算14992.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0.91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警支队并入我局等人员支出增加,新增部分专项支出及部分专项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收入预算1499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92.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支出预算1499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5.21万元,81.20%;项目支出2817.28万元,占18.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92.4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20.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警支队并入我局等人员支出增加,新增部分专项支出及部分专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92.4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500.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7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707.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92.4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20.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警支队并入我局等人员支出增加,新增部分专项支出及部分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500.28万元,占8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80万元,占9.54%;卫生健康支出354.72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707.69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653.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干警的人员支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运转需要。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285.38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公安纪检监察以及补足办案(业务)差旅费不足等方面。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分类防控体系建设及无线图传网络使用费等方面。

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40万元,主要用于:反邪维稳办案、禁毒缉毒办案、打拐工作等方面。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情报支队建设工作。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警犬技术中心(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维稳处突行动预备金、全市大要案奖励支出、扫黑除恶举报奖励、机场安保反恐工作、特巡警防暴犬驯养工作等方面。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2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1年预算数为94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1.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0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75.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8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用经费188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04万,其中:公务接待费43.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6.8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保持不变。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公安部、省公安厅的业务检查、调研;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各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保持不变。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7辆,其中:轿车68辆,越野车22其他车辆(中巴车、大客车、货车、特种车)37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81万元,用于127辆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警务执法、打击破案、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本级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绵阳市公安局机关;事业单位1个,为绵阳市公安局警犬技术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1.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2.80万元,增加7.15%,主要原因森警支队并入我局,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1.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装备运行维护、警犬犬粮、资料手册等印刷、刑侦DNA耗材和物业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公安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029.64万元。共有车辆12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绵阳市公安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表1-6).xls

        2.绵阳市公安局(本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表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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