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58/202009-0001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9-27
文号: 关键词: 公安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绵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0-09-27 09:16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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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4

附件...................................................24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依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全市公安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协管县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领导干部。

3.调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防范、控制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指导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5.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部分特大案件。

6.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7.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组织实施对来绵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保卫工作。

12.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出入境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信访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指挥中心办公室和通信业务建设;制定全市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市公安装备和被装、经费;做好局机关的警务保障工作。

1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

16.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

17.指导全市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市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公安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主题主线,突出“五项重点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1.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认真落实市委“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和省厅“迎庆”系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举行了“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誓师大会,举全警之力打赢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硬仗,顺利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市局被省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圆满完成了第七届科博会安保任务,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有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共收集情报信息*条,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件,妥善处置涉稳事件*起,社会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3.深入推进平安绵阳建设。深入开展“迎庆”“云剑”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件、同比下降11.1%,破获刑事案件*件、同比上升31.8%;查处治安案件*起、同比上升30.9%;打击处理*人、同比上升13.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涉恶团伙*个,成功侦破一批重大涉黑专案。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民爆物品实现了“无流失、不炸响”工作目标,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4.全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队伍不断壮大、整体战斗力明显提升,绵阳智慧接处警APP被省厅评为“移动应用创新一等奖”。强化多发性案件快侦多破,侵财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26.29个百分点。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绵阳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双优”单位。强化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北川县永昌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强化队伍活力提升,积极推进两个职务序列改革,仅市局机关就选拔任用275名年轻优秀同志充实到中层领导班子,班子面貌焕然一新。

5.充分展示公安队伍形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夯实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积极推动公安党建和公安工作融合发展,选树命名20个省级、30个市级“最强支部”。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强化“身边的榜样”推树,10个集体、35名个人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记功嘉奖。隆重举行“五个十佳”先进典型颁奖晚会,市委市政府出席晚会并会见了先进典型代表。

二、构设置

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中市公安局本级包含1个事业单位警犬技术中心)。

纳入绵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绵阳市公安局本级机关

2.  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4.  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648.46万元。与2018年度收、支总计60922.3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3.89万元,下降5.3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8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31.82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239.8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977.1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51.02万元,年末结转减少145.75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624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44.46万元,占98.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万元,占0.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8.32万元,占1.08%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3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59.55万元,占72.29%;项目支出15626.98万元,占27.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89.9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72.18万元,下降5.4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84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369.9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549.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2.71万元,年末结转减少19.66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6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26.68万元,下降5.1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54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76.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6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9869.35万元,占89.75%科学技术(类)96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5.19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744.42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1519.16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564.12万元完成预算98.5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57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464万元,完成预算9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结转经费均为项目结转,项目按照合同进度本年不应该全额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支出决算为218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3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保障科博会经费,而科博会发生较早,发生时使用其他经费垫支,当经费下达时,只能当其他项目发生时进行归垫。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98.25万元,完成预算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监管支队人员养老保险经费下达晚,年底已不能及时缴纳,次年初已及时缴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1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8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5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2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3.38万元,超出预算11.02%,决算数超出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市公安局公车购置没有预算,市公安局机关和交警支队均使用追加预算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购置费和省交警总队下拨的装备专款)进行公务用车购置,以更换超期服役、车况不佳的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29.99万元,占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占0.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9.99万元,超出预算17.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5.01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公车购置费,但因业务需要,我局在2019年中央和省装备购置专款中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用于更换超期服役、车况不佳的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36.2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6辆,金额836.21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9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5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6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3.7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完成预算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09万元,下降47.69%。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格事前审批手续到完善财务报销附件等方面杜绝不合规定的接待,严格控制人均就餐标准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局机关接待公安部、省公安厅、江苏淮安、甘肃兰州等其他省市及省内省厅禁毒总队、省厅情报总队、泸州、巴中等其他市州公安机关考察(调研)组14批次160人次人次,共计支出17425元;监管支队接待南京看守所、乐山监管支队、贵港监管支队、成都监管支队、省厅现场会及省厅调研会等8批次153人次,共计支出12930元;交警支队接待宜宾市交警支队、南充市公安局、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考察组3批次39人次,共计支出35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9.83万元,比2018年减少724.64万元,下降22.97%。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经费的审批报销,同时对办公常用物品进行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32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办案、业务工作开展采购的装备、项目的维护与维修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9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9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5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6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98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较上年度增长1.77%,2019年度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这5个项目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完全按照申报要求,进度符合业务开展需要,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度预定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资料印刷”“绵阳市网上公安局运行管理费”“警犬生活、训练费及引种费”“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血液检测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资料印刷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宣传及时充分,促进了民众对事项办理流程的了解,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率。

2)绵阳市网上公安局运行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民众办事办证方便快捷,促进了警民实时互动,支持重要信息和新警情及时发布,提高了群众保护意识和生活满意度。

3)警犬生活、训练费及引种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警犬技术大队基地正常运行,为警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预防警犬非战斗生病,提高了全市警犬技术实战能力,支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4)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血液检测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对酒驾、醉驾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鉴定,为广大民警依法办案提供了依据,促使了民众养成喝酒不开车的习惯,提高了社会大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群众满意度。

5)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方便,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了社会大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群众满意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零星工作经费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初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以外的科技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财政政府性基金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公安局有局机关、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和监管支队四个二级核算单位,下属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经侦支队、机场分局等27个下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绵阳市公安局承担着全市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23人(其中干警1387人,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6人),离休干部2人。

2019年,我局机关在职人员增加17人,减少25人,净减少5人。新增的17,调入11人,其余6人均为转业干部安置;减少的25人中,死亡1人,辞职1人,转退休16人,调出5人,开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当年经费总收入57648.46万元,其中:2019年年初预算总额为37388.6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省补助、市财政追加及其他单位补贴18852.13万元。结转上年应支未支1407.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经费总支出56386.5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7203.93万元,占总支出的65.98%, 包括(干警的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临工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9.88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5.78万元,占总支出的2%

4、基本建设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0.16%

5、其他资本性支4006.93万元,占总支出的7.1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情况2019年,我单位预算项目共有98个。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和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要求,每个项目都分别设置了年度目标、完成时限和绩效目标,其中绩效目标有分为三类: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下设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主题主线,突出“五项重点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年初预算98个项目,均按照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预算编制情况: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

    按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本单位部门的工作需要,同时依据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对本部门和单位的年度人员机构和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排队,确定本部门必须做的工作.计算每项工作的实际费用,确定要达到的最终效果。

     2019年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98个项目,预算金额7645.13万元,决算支出金额7645.13万元,每个项目均按照预算金额执行,预算编制准确。存在追加项目的情况。

    支出控制情况:要充分体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本单位年初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合计金额1500.35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合计金额1406.9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金额少93.41万元,略有结余,预决算偏差程度6.23%,支出控制合理。

    预算动态调整:公安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每年我单位工作重点都会有突发性。在年初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经需要追加预算的部门提出申请,待局党委会讨论按照轻重缓急排队审议通过后,报财政局批准,而后实施追加预算。我单位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中期评估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预算调剂,并与结余处置、年终结余处理、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对部门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当年进行预算调剂或下一年度同类支出原则上不再安排。所以2019年度,我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和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额度财政收回总额均为0.

    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每年6月,我局要分析预算资金半年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2019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金额37388.65万元,6月预算执行14990.14万元,执行率40%9月要再次进行分析,并对执行缓慢的部门发送《财务建议函》或《财务整改通知书》进行督促,对执行迟缓的项目通过《红色预警函》进行预警和中期调整,9月预算执行25208.32万元,执行率67.42%;每年11月,针对执行不力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部门再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督促落实,11月预算执行32364.48万元,执行率86%

    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末,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数7645.13万元,执行进度100%

    违规记录:2019年度,我单位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未发现在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信息公开: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整改反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本着开源节流、科学管理、强化基础、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兼顾、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在充分收集各警种预算信息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全面、真实地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在绩效目标上,要求尽量就行定量定性描述,在专项预算填报中细化支出构成,使项目预算尽量贴近现实和实战。对上年结转资金,我局原则上要求在9月底前执行完毕,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同时向财政部门汇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主题主线,突出“五项重点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1.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认真落实市委“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和省厅“迎庆”系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举行了“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誓师大会,举全警之力打赢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硬仗,顺利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市局被省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圆满完成了第七届科博会安保任务,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有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共收集情报信息*条,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件,妥善处置涉稳事件*起,社会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3.深入推进平安绵阳建设。深入开展“迎庆”“云剑”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件、同比下降11.1%,破获刑事案件*件、同比上升31.8%;查处治安案件*起、同比上升30.9%;打击处理*人、同比上升13.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涉恶团伙*个,成功侦破一批重大涉黑专案。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民爆物品实现了“无流失、不炸响”工作目标,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4.全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队伍不断壮大、整体战斗力明显提升,绵阳智慧接处警APP被省厅评为“移动应用创新一等奖”。强化多发性案件快侦多破,侵财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26.29个百分点。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绵阳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双优”单位。强化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北川县永昌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强化队伍活力提升,积极推进两个职务序列改革,仅市局机关就选拔任用275名年轻优秀同志充实到中层领导班子,班子面貌焕然一新。

5.充分展示公安队伍形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夯实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积极推动公安党建和公安工作融合发展,选树命名20个省级、30个市级“最强支部”。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强化“身边的榜样”推树,10个集体、35名个人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记功嘉奖。隆重举行“五个十佳”先进典型颁奖晚会,市委市政府出席晚会并会见了先进典型代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安全矛盾依然存在。当前,绵阳正处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内外因素与新老问题叠加共振,特别是涉房、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领域不安定因素凸显,集访、阻工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防范管理措施不到位。盐亭县局在押人员脱逃事件就是的监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绵阳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三)改进建议。

为进一步维护绵阳科技城政治社会稳定,建议党委政府及财政加大对公安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经费及时到位,加强应急处突物资储备建设,加强装备及公安信息化建设,确保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开展。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公开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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