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9-0019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12-26
文号: 关键词: 政协提案

绵阳公安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第4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12-26 11:06文章来源: 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朱祥君委员:你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进看守所诉讼服务机制、提升提讯效率》的第0041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现将工作情况回复如下:一、加强与提案者朱祥君委员进行联系沟通 根据朱祥君委员《关于改进看守所诉讼服务机制、提升提讯效率》的提案,7月5日,市看守所会召支部委员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讨,并制定了整改方案。7月18日,主动与朱祥君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告之整改落实情况。8月8日,邀请朱祥君委员到现场视察,实地参观了对外接待窗口、内(外)值班窗口和办案提讯及律师会见区域,听取了有关领导关于诉讼服务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随后召开座谈会,围绕看守所更好服务诉讼、服务办案与律师会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探讨。朱祥君委员表示:监所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为更好服务诉讼需要,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主动想办法,积极作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就目前监所押量突发剧增,现有提讯和会见室不能满足当前办案提讯、律师会见的实际需求的暂时性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市看守所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整改给予了肯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二、对提案建议落实的情况(一)关于“与公、检、法、司签订协议,建立看守所提讯预约制度”的建议1、现实情况: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看守所押量由过去月均850人迅速增长到当前押量近1400人,羁押量净增近一倍。目前市看守所设有讯问室12间(含检察院特讯室2间)、律师会见室7间。2018年上半年前的羁押量基本能够满足办案单位提讯与律师会见的需求,但2018年下半年随着羁押量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大案、要案、专案不断增多,特别是集团犯罪羁押人数的大幅增长,进而引发讯问室、律师会见室供需不足的矛盾,导致办案人员和律师短时间内排不上号,不能入所就能迅速开展提讯或是会见的情况。对此,市看守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提讯、律师会见长时间等候现象的发生。一是创新实施网上预约。开通了绵阳市看守所公众微信号,设置了提讯、律师会见预约栏目,公示于服务窗口;公开了预约电话(2378307),由换押室工作人员值守。但从运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几乎没有人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二是主动调整民警上下班时间。为应对提讯、律师会见高峰期人员涌聚的情况,从2019年4月20日起,全所人员一改过去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8时30分全所民警辅警就到所进入岗位开展工作。提讯、律师会见窗口工作人员待最后一名提讯或是律师会见终结时才下班。2、整改措施: 一是等待区添置一台排号机,保障提讯、律师会见有序进行;二是积极与检察机关协调,尽量将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安排到特讯室提讯,提高讯问室利用率。(二)关于“设立提讯中转站”的建议1、现实情况。安全是公安监管的中心工作,也是公安监管场所的生命线。公安监管场所的纪律明确规定:“严禁被监管人员脱管、脱离视线”。设立“提讯中转站”建议虽好,但与公安监管所纪律要求相悖。工作中,为提升在押人员到达提讯室、会见室的速度,2016年10月,市看守所新成立了监巡大队,内设提押组,配备警力6人,其中男民警1人、女民警1人、男辅警3人,女辅警1人,负责提押在押人员往返于监室与讯问室、律师会见室。由于二、三、四、五监区距离提讯、会见区较远、在押人员出入监室需安全检查、加戴械具、双人押解一名在押人员,加之提押量大,有时提讯、会见人员多,存在将被在押人员送达讯问室、律师会见室或是押解回监室不够及时的现象。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民辅警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接收到提押信息后,立即行动,不能出现等、拖现象,同时将其工作表现纳入月目标考核;二是加强对提讯、律师会见信息研判。要求每日带班领导加强巡视检查,加强对提讯、会见信息预判,及时调遣监巡大队备勤人员补充到提押组,参与提押工作,以缓解押解动作迟缓的问题。(三)关于“设立提讯人员等候区,在该区域设置办公桌椅、有线网络、饮水机、空调等,供提讯人员能够利用等待的时间进行办公,有效利用等待时间”的建议1、现实情况。根据公安部监管局《关于推进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的通知》(公监管[2011]49号)和公安部监管局《关于开展看守所“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公监管[2014]32号)的通知的要求,监所在值班室窗口处设置了办案人员和律师会见等候区,配置有座椅、饮水机、智能购物机、储物柜等;张贴有“绵阳市看守所微信公众号”,摆放有提讯、会见预约卡,保障等候人员休息、购物、存物的需要。同时,公安监管场所纪律明文规定:“禁止在押人员信息外泄露”;未经许可,严禁办案人员和律师会见中打电话、拍照。为落实上述规定,监所在等候区摆放了手机存放柜,在提讯办案和律师会见区域安装了移动信号屏避器。2、整改措施。在等候人数较多时,视情将留所服刑犯电话会见室作为办案人员和律师休息场地。(四)关于“允许周末提讯”的建议1、现实情况: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09]36号])第五条“大力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羁押、监管的重大职责”中明确规定:“日常押量在1000人以上的看守所,要按照民警与被监管人员7%的比例配备,且不低于100人。”而目前我所月均羁押量为1400人,民警配备应不低于100人,但实有民警仅60人,民警缺口为50人。日常带病坚持参加工作民警2人,已满58岁且不能正常参加工作的民警2人,加之日常出差、学习、培训、休假、值班补休的民警,每日实际在岗位民警不足30人,且在岗位民警要承担1400人的管理教育,10个点位的值班、80个监室的监控巡视、日均400人的提讯提押、律师会见、法律文书告知等任务。最辛苦的巡视民警和提押民警8小时内要走10公里以上的路。民警少、劳动强度大,除双休日值班民警外,安排部分民警双休日和节假日休息就是最大的惠警举措。为此,监所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24小时内必须提讯的除外,因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岗仅有监控巡视值班民警,为确保民警和监所安全,原则上不安排提讯和律师会见。2、整改措施:一是双休日或节假日期间对异地到绵阳会见的律师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安排会见;二是对特殊“专案”准予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提讯,以缓解工作日提讯、律师会见人员拥挤的情况。(五)关于“加快推进远程提讯室的建立解决会见难及自身硬件建设”的建议1、现实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的通知》(法〔2012〕240号)中明确规定:“远程视频讯问室的网络铺设、房间改造以及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维护,由人民法院负责解决。”监所曾数次与市区法院磋商,但此项工作仍在推进中。目前,检察机关在看守所2间特讯室已实现远程提讯。 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法院协调与沟通,尽快将法院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二是加强信息技术研发与运用,用数字化讯问系统构建 “提审不到看守所,讯问不用面对面”的模式,让办案单位享用改革成果,也为提讯提供便利。2013年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批准发布<看守所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126号),其中《<看守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每100名被羁押人讯问室为6间、每100名被羁押人律师会见室为4间。目前,市看守所月均羁押量已达1400人,理论上应设置讯问室84间、律师会见室56间。但由于市看守所设计于1997年,建成于2001年,目前仅有讯问室12间、律师会见室7间,分别只占应设置数的14.29%和12.5%,且从市看守所建筑物构造情况看,短时间内要增设新的讯问室和律师会见室基本上难以实现,一定时间内的提讯、律师会见难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感谢你对公安工作支持和理解。 绵阳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1日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公安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第41号提案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