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7-0021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12-28
文号: 关键词: 人大代表建议

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12-28 09:50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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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吴蕾代表:

  您在绵阳市第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25号《关于一环路洞天公园交叉路口等地增加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设置交通信号灯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66-2006)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数量和位置、安装方位、信号灯杆件、电缆线敷设、设计和施工资质等方面都有相关要求和规定。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一般情况下都应当遵循《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技术标准与规定。

  在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工作中,一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建设中,道路交通信号灯作为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实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工作机制;二是在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由辖区交警大队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建设需求,报请市局交警支队业务部门分析研判同意实施后提请相关部门建设。

  二、关于对两个路口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的答复

  收到你的建议后,我们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赞成在上述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但是,通过现场勘察,认为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条件不具备,理由如下:一是次要道路平峰、低峰阶段机动车流量未达到技术条件,在平峰、低峰阶段路口正常开启信号灯将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二是相邻信号灯控制交通路口距离较短,绿波带失效后容易造成路口车辆长距离排队溢出对临近路口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三是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标准要求。飞云大道、涪滨路在我市城市道路定位上均为交通性干道,其作用主要是解决车辆快速通行,设置信号灯后会影响车辆快速通行。

  三、采取的相关措施

  目前,我们在洞天公园路口实施了从东向南禁止左转弯措施,在滨河南路东段道路中心物理分隔措施,路口通行能力和通行安全得到了较大的保障。由于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投资较高(一个四支交叉路口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直接投资需要经费约20万元,日常运行费用约1000元/月),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已经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了涪滨路三江国际丽城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报告,待经费到位后立即实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结合全市实施的智能交通二期工程建设,将更新安装较大数量的机动车交通流量检测设备,可提供更加详实的数据支撑,实现对我市城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实时检测,同步比对各路口、路段交通事故发生数据,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以及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绵阳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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