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7-00027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02-09
文号: 关键词: 政协提案

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02-09 15:33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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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代全、王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允许绵阳城区出租车进入公交车道行驶及增设出租车停站》的建议(第2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绵阳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现状

  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途径。在2007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的决议》,明确提出科学编制公交规划、建立快速公交通行系统等多项措施,解决城市拥堵问题; 2008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基本形成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2014年底,罗强书记、林书成市长视察调研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出“尽快完善优化公交线路及站点”的指示。

  公交客车在客流运输方面的效率远高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小客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在我市没有轨道交通的前提下,在公共交通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一是淘汰老旧公交客车,投入大量资金购置新型公交客车,保障公交运行安全;二是先后在长虹大道、绵兴路、东津大道、临园路等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保障公交客车快速、准时准点运行。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提高公交运力,大幅减少其它交通工具,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二、关于允许出租车进入公交车道行使的问题

  我市规定是:不允许出租车在交通高峰时段进入公交车道运行。其理由:一是构建快速公交系统基础,为今后我市增加公交客车运力预留必要的空间;二是提高城市公交车运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是我市正在研究允许13座以上的单位通勤车在公交车道上运行的工作方案;四是全市有出租车2千多辆,若允许其进入公交车道运行,很难限制出租车在公交车道上上下客或变更车道等等,必然会严重影响公交客车的正常运行,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五是我市设置的公交车道在专用方面还不是全时段、全封闭公交客车行驶。对公交车道的具体规定是:在城市交通的高峰时段禁止其它社会车辆通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不受限制),没有完全限制出租车驶入公交车道行使。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在人流、车流的高峰时段,能保证公交车多拉快跑,既解决了市民乘车难的问题,又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

  三、关于设置出租车停车场地的问题

  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正常运转承担着大量的交通运输职能,在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中,有必要为出租汽车建立相应的停车场地。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出租车候客停车泊位,解决出租汽车上下客、临时停车饮水、如厕等需求;二是利用城区汽车修理厂、停车场、商业中心、单位小区的停车泊位,为出租车驾驶人提供用餐、休息;三是在城市外围客流中心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为出租车预留了停车场地,以方便群众自由选择交通工具出行。

  目前,我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18万余辆,停车泊位仅有2.08万个(其中占用人行道停车泊位4420个),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比例严重失调,随着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加剧,停车泊位供给和停车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这种情况下,再为出租车增加停车点已经十分困难。

  在此,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绵阳市公安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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