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8-0021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12-19
文号: 关键词: 政协提案

绵阳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12-19 10:17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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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盟绵阳市委:

  贵委提出建议制定《绵阳市保障邮政快递企业服务车辆便捷通行意见》全面规范快递行业车辆通行问题的建议(第6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制定《绵阳市保障邮政快递企业服务车辆便捷通行意见》的问题

  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2016】35号)要求,市目督办要求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物流办、市商务局、市交通局配合在2020年前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暨《绵阳市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发展统一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降低配送成本,为配送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提供便利。

  为确保《绵阳市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有关措施适用、科学、必要、合法、合理、完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结合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正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在充分了解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停放地点、停放时间以及停车泊位需求的基础上,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物流企业着手起草实施管理办法。,确保按时限要求,出台《绵阳市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

  二、关于城市配送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管理措施应该具有过渡期的问题

  2017年8月17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公通字〔2017〕16号),在全国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行动计划在关于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中明确提出“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难、停车设施配建不足等交通顽症难题”。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三部一办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一是报请省交警总队推动省级层面进行非机动车管理地方性立法,从法律层面解决当前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二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和市治堵办进行了工作衔接,草拟了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四川省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即将征求部门意见),将借助我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的有利契机,既不能让已经购买的群众看到商品成为废品、又要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更要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在把牢生产、销售源头的同时,按照逐步扩大限行范围(先干道后支路、先城区后郊区、先城镇后农村)、逐步扩大限行时间(先高峰后平峰、先白天后夜晚)、逐步淘汰存量车辆(先四轮后三轮再二轮)、逐步调整交通结构(以合法合规车辆逐步替代无牌无证车辆解决快递行业运输、农副产品运输、城市垃圾清理等问题)的工作思路,打好一场淘汰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持久战。

  三、关于“特殊性”问题

  下一步,在起草《绵阳市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建议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运输车辆的特殊性,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邮政快速行业最大的支持。

  绵阳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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