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7-00159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09-25
文号: 关键词: 部门决算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5 11:19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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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阳市公安局承担着全市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藏区维稳工作;绵阳市各种类型应急演练工作。是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1、立足公安主业,扎实推进平安绵阳建设

  有力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牢固树立敌情观念和底线思维,大力加强情报研判、重点管控、反邪斗争、矛盾化解和反恐怖斗争等工作,妥善处置了重大网络舆情,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反恐力度,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圆满完成全国“两会”、G20成都财长会、G20杭州峰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等敏感节点和绵阳“科博会”、梓潼文昌祭祀、安县雎水踩桥、盐亭嫘祖祭祀等大型活动的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打击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毒品犯罪“打零收戒”、整治传销犯罪、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力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五张网”建设。深入扎实推进“一标三实”及“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公安科技投入,全面完成公安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升级改造高清监控点位898个,新建卡口32个,建设完成“雪亮工程”监控点位176个,公安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加强禁毒工作,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暨“8.31”工程推进会在绵阳召开,绵阳市和安州区工作经验受到国家禁毒办和省禁毒委的充分肯定。全面加强了公安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爆物品等公共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民爆物品全流程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物流寄递业“三个100%”工作要求,实现了“不流失、不炸响、不燃烧”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人民满意车管所建设,市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和江油、安州、盐亭、三台4个县级公安机关交警大队车管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等车管所。全力推进“平安民航建设”,全年顺利保障航班15874架次、旅客 180万人次、货邮13974吨。强化监管场所建设,市强戒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市拘留所张永武“七步七心法”受到孟庆丰副部长和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全省推广。

  2、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公安警务效能

  扎实推进省市重点改革任务。各项公安改革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有序推进。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实施项目化管理,健全常态推进工作制度,加大改革考核奖惩力度,省厅16项重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大力加强实战型指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指挥权威情指一体、情勤对接、合成作战”的“情指动”实战指挥体系建设。主动深化巡特警勤务运行机制改革。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的建设目标,以做大街面专业巡逻防控、做强维稳处突、做精反恐防暴的改革思路,进一步规范巡警专业化巡逻勤务。2016年7月以来,绵阳城区街面110接处警数同比下降9.6%,街面“两抢一盗”发案同比下降6.8%。全面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制定三年建设规划目标,突出勤务机制、执法执勤、基础工作、所容所貌“四个规范化”建设,狠抓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根据城区、城郊、农村以及人口、治安状况等不同特点,实行“三队一室”“两队一室”和“一警多能”等勤务模式。同时,调整、充实派出所警力,确保派出所在编在岗警力不低于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总数的45%;完善派出所绩效考核系统,推动派出所回归主业,重点抓好信息采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公安队伍管理改革。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健全“政府全额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了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

  3、大力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创新便民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放管服”部署,新推出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车驾业务等13条便民措施,实行公安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市局党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安州区晓坝镇两河村精准扶贫工作措施》,针对帮扶贫困户,因户施策,明确了解决村民共同困难与贫困户具体困难相结合、对贫困户脱贫采取当前办法与长远措施相结合、物资帮助与技术帮扶相结合、市公安局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与部门结对解围相结合的“四结合”措施。同时,市局围绕“精准”要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万元,修建完工泄洪堤250米;协调市、县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100余万元,修建水泥路2.2公里、碎石路2.9公里,确定了5000只鸡、400头猪养殖脱贫项目。强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强化正面宣传,紧紧围绕各类专项行动、大型安保等中心工作,广泛宣传行动战果,大力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主动策划公共关系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110”“122”“119”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监管场所警示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向人民报告”等主题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法治微电影”展播等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公安工作,争取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办案执法新局面。以执法权利运行机制改革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公安执法整体质效的大幅提升。市局连续6年获得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并位列地级市前列;涪城、游仙、江油、安州、北川、三台6个县分局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交警一大队连续4轮、北川县局连续3轮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意见和受立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接处警、人身检查、审讯等全程视频记录机制,切实减少涉法涉诉问题发生。11月29日,省厅对绵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成效通报全省。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绵阳市公安局收入合计46,638.7万元,较2015年增加5,924.51万元,增长1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0名辅警以及2016年6月实行公车改革后,发放给干警个人的交通补贴等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62.32万元,占收入总额98.76%;其他收入576.38万元,占收入总额1.24%。

  2016年绵阳市公安局支出合计46,713.69万元,较2015年增加,7520.41万元,增长19.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租赁费等费用增加,差旅费标准上调引起的相应费用增多,发放了干警2016年6-12月车改补贴以及辅警人数增加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导致。其中:基本支出30,925.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6.2%;项目支出15,788.0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3.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收入决算46,062.3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数46,063.7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775.77万元,增长14.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7,049.45元,增长18.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6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49.45万元,增长18.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6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1,841.38万元,占9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76万元,占5.05%;医疗卫生支出445.34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1,444.3万元,占3.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89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6,207.38万元,完成预算7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安转移支付装备资金下达晚,专用装备采购手续较多,部分转入下年实施后支付。②城区视频监控租赁费手续不全未全部支付。③部分专款如第四届科博会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实战训练经费下达较晚,部分支出待下年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621.44万元,完成预算9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安资格考试成本待下年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64万元,完成预算7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专项打拐经费下达较晚,待下年支付。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1万元,完成预算1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入境管理专项经费为设备购置费,按省厅通知待下年采购完成后支付。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509.72万元,完成预算7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央补助禁毒经费下达较晚,待下年支付,部分装备由省厅下年实施。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591.23万元,完成预算9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城区红绿灯维护费待下年初予以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79.7万元,完成预算9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网侦专款下达较晚,待下年支付。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2016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安排的反恐平台建设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待省公安厅下年下发通知后划转支付。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3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810.37万元,完成预算96.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在押人员生活费待下年初才予支付。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驯养(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93.68万元,完成预算6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战训基地装备共建资金待规划、采购实施完毕方能支付,其中特种车辆由省厅组织采购,待省厅下发通知后划转支付。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0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2016年决算数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人员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8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尚未完工,部分工程款未支付。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84万元,完成预算3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尚未完工,部分工程款未支付。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3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医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医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3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30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0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7.7万元,比2015年增加1,783.44万元,增长112.57%。主要原因在于维修费、租赁等费用的增加及差旅费标准上调引起的相应费用增多以及发放了干警2016年6-12月车改补贴等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5.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0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设备、公安专用设备、城市“天网”、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信息网络购建、交警事故现场检测及勘查设备、反恐处突装备等的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绵阳市公安局公有车辆30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6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2个,涉及财政资金5,619.4万元,覆盖率达到88.3%。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指各级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养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查账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6年绵阳市公安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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