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58/2018-00150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09-26
文号: 关键词: 决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6 09:53文章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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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阳市公安局承担着全市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藏区维稳工作;绵阳市各种类型应急演练工作。是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绵阳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绵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紧扣十九大安保,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做好保稳定、护安全、打基础、谋长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力维护了全市平安稳定。

  1、严守“三条底线”,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为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主线,严守“三条底线”,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一是严守社会稳定底线。强化应急处突,出色完成“6.24”茂县山体滑坡、“8.8”九寨沟地震抢险救灾任务,圆满完成“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科博会”“电商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竭尽全力,忠诚职守,圆满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和“六个零”工作目标。今年,市局被省委政法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2012至2016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严守平安建设底线。持续开展“盗抢骗”“三打击一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110有效接警数同比下降4.51%,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26.2%,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13.2%,打击处理数同比上升36.8%,打防工作呈现“两降两升”的良好态势。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市局被省厅表彰为成绩特别突出的公安局。强化交通、消防、民爆等领域安全监管,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06起,同比下降2.09%;发生火灾事故248起,同比下降38.46%,连续24年未发生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民爆物品实现了“不流失、不炸响、不燃烧”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三大战役”,侦办破坏环境类刑事案件12件,淘汰黄标车17275辆,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件11件、群众满意度100%,“河道警长”经验被省公安厅推广。三是严守队伍稳定底线。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关键少数”专题教育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针对“6.24”茂县山体滑坡、“8.8”九寨沟地震救援工作和“科博会”、十九大安保维稳等重大任务,市局及时启动战时战地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举办各类培训班232期,参训民警达5505人次。强化先进典型选树,1个县级公安局、1个基层派出所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3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深入推进辅警制度改革,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绵阳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实责任清单,强化问责追究,截止11月,全市共开展廉政审查990次,市局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各级信访举报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7%。

  2.突出“四项重点”,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要部署,紧密结合绵阳公安实际,突出“四项重点”,进一步更新理念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手段方法,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情指动”一体化实战型指挥体系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指挥调度、110接处警、情报分析、视频应用“四部门”一体化的警务联合指挥部运行机制,创新实战指挥“主动实战”“服务支撑”“预警服务”三大模式,实现了情报分析研判、视频产品应用、行动落地处置与指挥调度无缝对接。二是持续推进街面巡逻机制改革。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对沿袭了23年的特巡警勤务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全市巡特警工作进入新的跨越发展阶段,一线警力占比上升为92.3%,实现增长改善;固化城区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反恐防暴三支队伍,巡特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幅提升;今年绵阳市城区街面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54.1%,有效巡逻盘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70.2%,抓获移交嫌疑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46.5%,抓获在逃人员同比上升170%,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是全面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和勤务模式改革。县分局均落实了“城市社区1+2+n、农村社区1+1+n”民警、辅警和其他协管力量配备要求。“综治警务”模式正在全市、全省推广。“公调对接”工作推进有力,全市84%的派出所完成人民调解员驻所,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派出所共受理、调处纠纷5076件,调解成功4953件,成功率达到97.6%。切实减轻了民警工作负担,向释放警力回归主业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四是大力推进“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制度的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全面实施“一长四必”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机制,开创了“一把手负责,一盘棋谋划,一体化运作”的立体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刑事技术人员155名,建成全国示范技术室1个、一级技术室3个、二级技术室3个、三级技术室3个、全国公安机关重点司法鉴定专业实验室1个、全国二级DNA实验室1个,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盗抢骗”案件现场勘查率均达到100%。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阳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53,84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75.87万元,占98.75%;其他收入671.28万元,占1.25%。

  2017年绵阳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52,2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3.69万元,占72.51%;项目支出14,369.26万元,占27.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175.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630.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113.55万元,增长15.4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567.11元,增长1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67.11万元,增长1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4,497.92万元,占8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0.92万元,占9.26%;医疗卫生支出529.13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1,822.92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8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80.63万元,完成预算7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安转移支付装备资金下达晚,专用装备采购手续较多,部分转入下年实施后支付。②部分专款如第五届科博会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实战训练经费下达较晚,部分支出待下年支付。③2017年市财政保障的重大装备经费待采购程序全部结束后才予以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3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 支出决算为12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5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央和省补助禁毒经费下达较晚,待下年支付,部分装备由省厅下年实施。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276.81万元,完成预算92.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2017年政法专项经费待下年初予以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8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 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在押人员生活费待下年初才予支付。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驯养(项): 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4.42万元,完成预算7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再安排项目需待规划、采购实施完毕方能支付。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 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人员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8.27万元,完成预算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医疗照顾及特殊困难补助资金财政下达较晚,待下年初支付。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90.25万元,完成预算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单位未及时缴纳在职人员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待下年初支付。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2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款(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7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底未完善报销手续,待下年初支付。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1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397.7元,完成预算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42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6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2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3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8.58万元,完成预算5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同时继续执行单车核算制度,大大节约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0.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0.86万元,占9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2万元,占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为:禁毒支队支队长胡永强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赴澳大利亚进行禁毒交流及培训活动所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16年我局无人因公出入(境),2017年按省公安厅要求派出禁毒支队支队长胡永强赴澳大利亚进行禁毒交流及参加培训活动,以更好提升我市缉毒禁毒打击能力和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0.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所购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96辆,其中:轿车220辆、越野车27辆、载客汽车4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6.7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60万元,上升7.22%。主要原因是: 2017年交警支队缴纳以前年度购置车辆的购置税支出4.12万元,另外因办案、交流、调研、大型活动安保等活动增多,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976人,共计支出11.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检查调研组;接待外地公安机关调研考察组;接待资质认定专家组;外地公安机关来绵办案的警务协作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67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格事前审批手续到完善财务报销附件等方面杜绝不合规定的接待,严格控制人均就餐标准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绵阳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4.55万元,比2016年增加366.85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在于维修费、租赁费等费用的增加及差旅费标准上调引起的相应费用增多以及发放了干警2017年全年车改交通补贴(2016年只发放了7个月)等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绵阳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6.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设备、公安专用设备、城市“天网”、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信息网络购建、交警事故现场检测及勘查设备、反恐处突装备等的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绵阳市公安局公有车辆29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6个,涉及财政资金6021.6万元,覆盖率达到81.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有些部门重财政资金的争取、轻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益;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迟缓。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一是预算资金的绩效分配。为适应新预算法和精准保障的要求,市局警保处在深入部门调查了解部门经费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分析各项经费来源,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统管力度,提升经费(特别是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对一线实战部门的重点经费需求进行了重点保障,有效保证了每笔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的支出绩效。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市局财务室设立专门的稽核岗位,由专人负责市局机关的稽核工作。稽核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在重点支出项目(如“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装备经费、基建经费等)上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所有支出合法合规。 在项目编报和执行时,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作用,保证了项目立项前和执行中的绩效。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我局采取如召开预算执行推进会、给部门发送红色预警函等多种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经费的规范高效执行,执行情况达到市财政局要求。三是加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力度。我局审计处将每年组织对全局重点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对将审计结论报市局党委审定。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交警支队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二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大体情况为:

  绵阳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总投资3500万,于2015年投入运行。绵阳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总投资4700万,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验收准备阶段。系统建成后,为我市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全面提升了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绵阳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用近两年来,有效缓解了绵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大幅提升了绵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尤其是在科技博览会、春节焰火晚会、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传递、多次警卫任务等大型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指各级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养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查账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绵阳市公安局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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