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530/2019-00003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19-01-22
文号: 关键词: 调查,会议,建议,意见

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9-01-22 15:10文章来源: 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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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狠抓安全稳定工作,民族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

1.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党的领导和统筹联动力度。于今年8月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我市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宗教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原“绵阳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升格为“中共绵阳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局长、人大、政协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统战、民宗等22个单位为成员。同时,建立了宗教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联动依法治理力度;报请市委调整充实了市委民工委委员单位和职责任务分工,委员单位由原来的17个增加至33个;在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5次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重要内容,传达贯彻了全省宗教工作专项会议、全省宗教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宗教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2.扎实做好调查研究,民族宗教领域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围绕脱贫攻坚、城市民族宗教等工作“自选课题”深入调研,完成“绵阳市少数民族地区离退休干部回原籍带头创业的调研”“绵阳市散杂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绵阳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充分发挥宗教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积极作用的调研报告”“天主教、基督教情况的调研”等5个自选调研课题;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圆满完成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视察,以及市政协对《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专题视察任务。

(二)持续推进民族事业加快发展,民族工作成效显著

1.持续加大民族地区投入。积极对上争取对民族地区帮扶项目资金,全年争取省级以上下达我市民族方面资金1450万元,较去年增加296万元,同比增长25.6%;市级下达少数民族资金350万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配合市财政局修订完善了《绵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绵阳市民族工作机动金管理办法》,及时梳理了民族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健全民族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市级民族工作机动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论证筛选,并对市级民族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着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方式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绵阳故事”“身边故事”。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组织民族代表人士赴盐亭、涪城等地开展民族政策知识现场宣传。组织100名在绵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游仙区、涪城区等地举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利用羌历新年、藏历新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积极引导全市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一家亲”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北川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县,创新开展“七个一”创建工作和探索形成的“12345”创建经验得到省市高度评价。指导盐亭县大兴回族乡创建全省“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点,探索形成的“五共”创建法受到省委统战部充分肯定。今年9月,全国少数参观团走进绵阳,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一致好评。

3.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在去年成功创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基础上,继续扩大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覆盖面。在全市推广实施城市民族宗教“一三三”工作法,在涪城区南塔路社区、科创园区新打造一批少数民族工作服务站。承办了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场会。加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市委分管领导带队赴新疆对接工作,与阿瓦提县政府签订共同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协议。围绕“关心、服务、管理、共融”主题,在高新区经纬达科技有限公司建立300余平方米的民族团结之家,为来绵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就学创造条件。

4.发挥民族特色优势,支持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民族文化发展。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展示我市少数民族群众风采;支持北川举办第35届潍坊国际风筝会选拔赛暨北川第四届民族风筝节、第二届四川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暨羌历年庆祝活动;支持平武挖掘和保护“白马文化”,参加“牵手绵州情系教育”中外人文交流艺术节;开展专题调研,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白马藏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等。二是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5个竞技项目和3个表演项目,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2个,以及多个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数创历史佳绩。三是支持民贸民品发展。通过推荐申报和积极争取,平武雪宝顶茶叶公司、北川汇德轩文化艺术公司、莎朗文化旅游公司被纳入“十三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5.重视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推荐13名民族地区干部参加国家民委、省民宗委举办的民族干部培训班;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第14期全市少数民族干部进修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38人。

(三)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1.加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培训,以及“七五普法”内容。结合“法律七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开办宣传专栏、印制发放宣手册,大力宣传新修订《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扎实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全市156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实现《宗教事务条例》上墙上架。

2.开展全市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扎实抓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严格对标中央、省委专项治理要求,对我市10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按照“一像一案”要求进行治理。目前已全面拆除5处,正在拆除施工的2处,预计12月底全部拆除,另3处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抓好宗教界殡葬事务服务治理。对全市12处宗教场所开展殡葬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准确核实,建立台账。目前,全市宗教场所内所有灵骨存放设施均已停批、停建、停止宣传、停止售卖、就地封存。其中,商业投资修建的8处场所已有6处全部剥离商业资本,2处正与投资方进一步协商。三是扎实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组织人员进行再排查,按照分类治理要求,通过取缔、劝散、合并、批准临时活动点等方式进行有效治理。目前,79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已完成治理58处,其余21处正在积极整改,稳步推进。四是有力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会同统战、公安、国安等部门依法处置了一起境外基督教异端组织非法渗透活动,抓获并处罚境外人员5人,境内人员12人;及时挫败一起“秋雨之福”骨干成员欲在我市北川、江油非法设点的企图;成功取缔一起由省外基督教非法传教人员在北川私自开设学前儿童培训班活动。五是扎实抓好滥建小庙治理。制发了《滥建小庙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规范管理一批、整合封存一批、改作他用一批、依法拆除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开展治理,明确了政策界限、工作方法和时限要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六是着力整治佛道教商业化行为。专题研究制定了我市《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贯彻意见》,再次对全市佛道教领域投资建设寺院、宫观,殿堂承包,“头注香”,高价子时香等涉及商业化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3.突出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2起,接受少数民族群众各类咨询150余人(次),更改民族成份32人;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大检查,对宗教场所建筑、消防、宗教活动、食品、交通等5个方面安全方面内容,以及宗教防渗透、防事故、排查矛盾纠纷、解决热点问题4个稳定方面内容进行排查,查找安全问题221个,稳定问题31个,要求及时整改问题204个,勒令限期整改问题23个,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25个。

4.大力支持宗教界自身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举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华文化与宗教经典研讨会,组织市级爱国宗教团体、有关部门、高校和专家学者围绕利用地方宗教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宗教文化深度融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在宗教场所升挂国旗。组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代表人士于国庆节在圣水寺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升旗仪式。同时,全市156个宗教场所统一升挂国旗,激发宗教界爱国热情。三是新批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6处,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需要;完成全市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审核校对,报经省民宗委复核后逐一附码并更换《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出台了《以“学习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提升学习实效;四是指导市道教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制发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按期换届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启动换届工作,提升场所民主管理、规范管理水平。

(四)励志扶贫与物质扶贫相结合,全力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

1.聚焦励志扶贫,增强民族地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教育引导功能,立足“扶志扶智”大力开展励志扶贫,在省民族宗教委下达我市的民族项目、市级民族工作机动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中,将道德行为表现、服务公益事业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鲜明爱党爱国爱社会爱集体的正能量导向;进一步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评估机制,将村民遵纪守法、感恩奋进、互帮互谅等美德作为推荐、申报和命名各类项目、称号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我市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民族地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加快法治村寨建设,展现爱党爱国、民主法治的风尚。

2.强化帮扶措施,夯实联系村脱贫实效。市民宗局联系的平武县木座藏族乡民族村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户88人,现已脱贫25户87人,顺利通过省、市验收,退出贫困村。在做好全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基础上,市民宗局立足“回头看”“回头帮”,调整民族村帮扶责任人员3名,选派1名科级干部赴泗洱藏族乡茶坊村任驻村工作队队员。扎实开展“三化行动”和“扶贫日”系列活动,每月赴平武县开展脱贫工作,先后争取或安排项目资金85万余元支持民族村改厕改厨、道路修建,并协调社会力量为贫困户捐资捐物。邀请西科大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对民族村传统村落打造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发展旅游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级民宗工作力量薄弱,在打击基督教非法传教和私设聚会点等方面压力较大;二是市级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需要加强。特别是宗教团体办公条件亟待改善,财政补助工作经费捉襟见肘;三是城市民族工作面临新特点、新情况、新挑战,要在不断总结已取得的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高位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示范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四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奔康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加大投入扶持力度。

三、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第15期少数民族干部进修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专题培训学习,把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与贯彻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研究,针对我市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重点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大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力度。积极梳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加大对国家、省民族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推动民贸民品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全力支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加快脱贫奔康进程。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帮扶工作,配合平武县委、县政府抓好贫困县“摘帽”工作。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逐步建立市级民族“两金”项目库,提升项目的申报效率和质量。

(三)持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大型民族文化宣传展示活动,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效,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纵深发展,巩固提升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果。

(四)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提高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围绕依法治市和法治绵阳建设,持续深入在我市宗教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法与教规讨论等活动,落实“法律进寺庙”各项举措,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五)深入抓好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传教和宗教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巩固并持续抓好宗教界殡葬服务、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商业化等治理成效,加大力度抓好小庙的摸排和分类治理。

(六)着力强化宗教界自身建设。强化宗教教职人才培养,进一步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引导宗教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树立绵阳宗教界良好形象。

(七)切实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游仙区富乐东街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支持平武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处理伤害民族、宗教感情事件,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房产权属、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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