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530/2016-0002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16-11-25
文号: 关键词: 文件,条例,规定,办法,通知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6-11-25 13:39文章来源: 民宗局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其他事业单位一个,绵阳市爱国宗教团体管理处。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数为16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4名。2016年9月末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10人。

  2016年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60.48万元。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05.93万元,较2016年的272.48万元增加了33.45万元,增长了12%;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5.93万元,较2016年的272.48万元增加了33.455万元,增长了1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预算。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04.27万元,主要用于:

  一、民族宗教人士培训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加强各族干部的团结。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3〕10号,2013年6月绵阳市财政局、市民宗局以绵财行〔2013〕34号联合转发了该文件,文件共四章十四条,其中第二章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该资金可用于散杂居少数民族实用技能技术培训。流动少数民族岗位技能培训,城市下岗少数民族职工再就业培训等。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每年定期对五大爱国宗教团体教职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

  该项民族宗教人士培训专项经费用于以上工作的开展。

  二、民族工作维护稳定经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工作机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3〕9号文件。绵阳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工作机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该管理办法共四章十四条,其中第二章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第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处理省内民族之间,民族地区之间及外地少数民族在我省范围内发生的有关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经费补助以及开展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补助。

  三、民族宗教人士慰问费

  根据《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及《四川省民族工作机动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3〕9号)文件的精神,省委省政府赴民族地区开展专项慰问活动的补助经费之规定,每年将对民族宗教界的中上层人士,特困户进行慰问,对生病的人员要进行看望和帮扶。特别是地震后,民族地区(北川、平武)有许多孤残独老人、儿童,他们都是少数民族群众,是我们工作关爱的对象,每年都要对他们进行看望慰问,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四、民族地区送温暖经费

  依据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建设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根据这一政策,我们每年都将组织人力、财力和物力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处于边远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送钱、送粮、棉被及生活所缺物品。以解决他们的所急、所需、所难等问题。近年来,我局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脱贫办《关于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开展“送医送药”到民族地区的公益活动。及时的送给他们党的政策和温暖,让他们真实的感受到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五、五大宗教团体工作补助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1991]第6号文件中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要帮助他们解决办公用房、经费以及一些地方教职人员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之原则;结合近年来我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我市信教人数持续增加,宗教的社会影响有所扩大,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日益加剧,我市五大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存在的现状是有机构,无工作经费;有人员,但都是兼职;有牌子,但无固定办公场地的实际。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在防止渗透,化解社会矛盾,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和创新宗教管理以及日常工作性补助。

  六、新疆少数民族管理小组经费

  近年来,由于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来绵经商、就业、读书、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常常发生一些涉疆群体纠纷和打人、闹事事件,经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多次商议,联合发文(绵城管[2014]41号)。请示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最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设立新疆籍少数民族管理小组经费。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涉疆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发生。

  七、全市宗教人士法律培训班(共两期)

  (一)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

  根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宗教领域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培训,使我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广大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全面把握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遵循宗教工作基本规律,努力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宗教界人士法治培训班

  培训背景:根据全国、四川省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市宗教领域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两个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东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同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全面推进 “法治绵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局拟于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期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和宗教法律法规培训班。

  通过培训,使我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广大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全面把握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遵循宗教工作基本规律,努力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我市宗教干部队伍、教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和加强新时期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增强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学习与其工作、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共同建设美丽幸福绵阳。

  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民宗局长、分管宗教的副局长、负责业务的人员。各园区党群工作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具体工作人员;(小计39人)

  (二)市级宗教团体会长(主席)、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小计30人)

  (三)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管委会负责人。(小计81人)

  预计参加培训人员、工作人员每期各150人。

  培训内容:

  (一)宗教政策、理论培训

  1.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解读省委王东明书记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

  4.宗教工作基本理论及相关政策文件

  5.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二)宗教法律法规培训

  1.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

  2.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

  3.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解读》;

  4.涉及宗教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等);

  5.行政审批相关事项。

  培训时间:

  (一)宗教政策、理论培训

  2017年5月中旬适时开班,培训期4天。

  (二)宗教法律法规培训

  2017年10月中旬适时开班,培训期4天。

  培训地点:

  初步计划在绵阳市东津酒店举办。

  经费测算

  每期培训人数150人,需要提供住宿150人,标准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

  伙食费:150*100*4=60000元;

  住宿费:150*150*4=90000元;

  会场租用费2000元/天*4=8000元;

  资料费:6000元;

  交通费:4000元;

  其他费用:26000元。

  每期培训费用19.4万元,全年两期共需要培训费用38.8万元。

  八、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按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要求,认真总结我市佛道教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先进经验,认真查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升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强化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上台阶。会议经费支出计划(三类):会期1天,规模80人,伙食费8800元,其它费用4000元。合计12800元。

  九、全市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培训会

  举办全市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总结培训会,总结近年来全市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建设,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培训会经费支出计划:每期培训人数105人,需要提供住宿105人,标准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

  住宿费:105*150*3=47250元;

  伙食费:105*100*3=31500元;

  会场租用费2000元/天*3=6000元;

  资料费:4000元;

  交通费:1000元;

  其他费用:1300元。

  合计:94500元。

  十、全市民族经济工作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定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科学把握当前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为指导,总结交流近年来民族经济工作和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7年民族经济工作。认真研究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会议经费支出计划(二类):会期2天,规模85人,伙食费25500元,其它费用11900元。合计37400元。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