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530/2016-00020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16-11-25
文号: 关键词: 总结,计划,要点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2016-11-25 11:15文章来源: 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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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做好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牢牢把握民族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是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年、贯彻落实年,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民族工作部门首要任务。我局结合绵阳实际,积极推动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真正落地、开花结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新常态”下全市民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筹备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主动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协调相关部门,从会议材料到会场布置精心筹划、细致安排,隆重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绵阳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

  (二)围绕民族工作重难点问题深入调研。一是配合市政协对全市十五个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梳理了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群众当前最需要、最迫切、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了《绵阳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二是局领导带队深入北川、平武等民族地区调研,了解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期盼,形成了22个方面的内容,并反复讨论征求意见,起草了《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呈送市委市政府。三是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族地区调研工作。协助国家民委办公厅深入北川羌族自治县调研民工委委员机制的建设情况,省民宗委和省人社厅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展了公务员录用政策落实情况专题督查调研,督促检查少数民族自治县公务员新录用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深入各大中专院校、企业开展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法治化问题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我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一是积极配合北川、平武、盐亭争取项目资金。2015年,省民宗委下达我市各项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共计945万,25个项目,其中,三州开发资金 30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0万,散杂居机动金125万;市级“两项”配套资金200万,20个项目。二是狠抓项目资金监管。以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为手段,加强对北川、平武、盐亭民族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项目严谨评审、严格指导、严肃督查;加强内业管理,资料、建档规范;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管理培训会和项目管理现场点评会议,对项目实施地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及时解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和宗教场所活动,继续在涪城路社区、安昌路社区、紫荆民族中学、普明中学、西南科技大学等地,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理论,“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及时排查、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地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矛盾纠纷11起,接受少数民族群众各类咨询11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认真总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果,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以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20个模范集体和42名模范个人。

  (五)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为他们营造“身在绵阳、如在家乡”的生活环境,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一是协助高新区、科创园区和涪城区民族宗教部门在6个社区建立了规范的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站,为来绵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好各种服务;二是指导新疆籍少数民族管理小组切实开展好工作,引导在绵阳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主动融入城市,促进了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尊重少数民族习俗,落实了在四川医药专科学院和绵阳中学等院校设立清真食品窗口,进一步解决了有清真习俗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用餐问题。

  (六)扎实抓好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北川和平武两个民族县都属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一是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邀请国家民委、省民宗委领导赴北川、平武等民族地区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局领导带队深入平武县木座藏族乡民族村、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上游村实地调研和走访慰问,准确掌握贫困状况,与镇村干部一道研究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衔接,积极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中涉及民族地区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平武、北川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做好区域规划。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在市政协六届第二十四次常委会就“十三五”规划中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专题发言。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全市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500余处,就地封存关闭286处,改作他用265处,取缔非法设立功德箱506个,打击处理假僧假道15人。一是持续推进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治理成效明显。不定期深入县市区主要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查2次,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3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制定整改落实计划。各县市区、园区,持续推进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治理队伍、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江油市与各乡镇签订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督查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在有关报告上作出批示,对行动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排位最末的3个乡镇启动问责;游仙、平武、安县、三台、高新区对辖区非宗教活动场所摸排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申请上报了一批拟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二是启动“文明燃香”活动试点,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分别在涪城、游仙、江油、盐亭、梓潼等地8个佛、道教场所开展了免费赠香试点,在寺院外及香蜡售卖点张贴了宣传标语,大力倡导信教群众以鲜花、水果代替燃香,较大程度减少了污染,净化了环境,减轻了香客经济负担。三是宗教场所账务监管落实,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按照国宗局、省民宗委相关要求,全市批准开放的133处场所全部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95%以上的场所建立了对公财务专户,85%的场所聘请了专业会计并持证上岗,坚持收支两条线,落实了大额支出一律通过管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等制度,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

  (二)纵深推进 “依法治教”工作。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教”、“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先后5次制发文件,精心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对法治宣传、培训、以案说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2处,确定了12处宗教场所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二是切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局认真清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权力事项25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处罚2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编制行政权力对应行政责任25项,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对外公布。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件9件,其他行政事项6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案件办理提速70%以上。三是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均集中举办宗教界人士法治培训班1-3期,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文艺节目、发放资料、搭建法律法规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县统战部部长亲自担任巡回法律宣讲员;平武县主动协调县委党校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对所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举办1期法治培训并现场点评指导各场所法治宣传工作;江油市将各场所举办的法治培训情况纳入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团体的年度目标考核。四是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县市区民宗部门、市级宗教团体均聘请了法律顾问,规模较大的场所均独立聘请了法律顾问,其余宗教活动场所由市、县宗教团体及民宗部门所聘法律顾问负责日常涉及法律相关工作。游仙、江油、安县、平武、三台等地民宗部门还统一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分发至各宗教活动场所。五是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按省民宗委要求,积极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市民宗局、游仙区民宗局及26人分别获得“宗教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胜奖”。全市道教界还在游仙区组织召开了现场观摩会,检查宗教场所“两室、六员、一队”工作情况。

  (三)宗教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继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理顺了各级管理体制,健全宗教工作管理机制。按照省、市要求,依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规定,对主要教职人员进行了重新认定备案;规范市级宗教团体运行管理,平武县、安县拟新成立佛、道教协会,三台县佛教协会如期换届,进一步夯实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持续开展,各地通过“慈善活动周”、“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扶危济困,捐资助学,大病救助,关爱鳏寡孤独等慈善活动,全市宗教界累计捐款捐物45万元。

  (四)有效处置非法传教和抵御渗透。一是会同公安、国安等部门取缔了涪城、盐亭、三台非法传播藏传佛教活动,通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制止了平武X乡成立XX文化中心的各项活动开展。二是与公安、国安、科创园区管委会着手研究我市历史较长、参与人数较多、背景复杂、涉及省内藏区僧侣在我市设立的“菩提小组”的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对全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非法家庭聚会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排查,坚持“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分类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治理长效机制,按照撤点合并、以堂代点等方法,取缔了6处私设聚会点,解散了3处非法家庭聚会,深入细致做好了信教群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教育、引导其他私设聚会点开展合法、有序的宗教活动。四是支持和引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培养爱国宗教人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及时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参加专题学习研讨,带头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压实领导责任,形成上行下效、一层促一层的良好局面。二是学习教育深入,体会深刻。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及有关理想信念的文章,还认真学习了省委、市委从严治党《决定》,“两个意见”,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坚持十严禁》等内容,统筹抓好中心组学习、集中研学、个人自学,深入理解、深刻领会,在把握“三严三实”内涵和要求上有了新的提高。三是用好正反“两面镜子”,深入查找问题。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特别是深入剖析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在见贤思齐、反思警醒中受到了教育。结合各自实际,谈认识、谈体会,交流对“严以用权”的认识。重点查找了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的差距;在党性原则、党性修养方面的差距;在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坚持原则方面的差距;在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差距。通过走访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局领导班子收集梳理“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收集梳理“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0条,并整理形成局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份,局领导班子成员问题清单5份。收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2条,收集活动意见建议8条。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局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6人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召开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都对准问题、聚焦问题,有的放矢地查找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了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水平

  (一)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按照市委部署,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巩固深化“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着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局办公场所设立举报箱、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印发了《绵阳市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卡》,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新制定《绵阳市民宗局干部日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精心组织做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值守,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国资之蠹》《迟来的忏悔》等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1》,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撰写读后感10篇,机关党支部组织在职和退休党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开展了“党纪党规印我心”答题测试和廉政专题辅导报告,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我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及做法,分别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省民宗委绵阳片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调研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坚持从严从实,着力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绵委发[2015]7号、绵委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十坚持十严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做到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开展集中学习4次。县级干部坚持记民情日记,进行反思。加强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后备干部调研,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所属事业单位爱国宗教团体管理处副处长职位开展了公开竞聘,按程序选拔任用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机关活力。同时,还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干部人才。按照省民宗委部署,对县级民族宗教机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并就加强市和县市区、市级园区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意见。

  (三)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以增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能力素养为着力点,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第11期少数民族干部进修班,来自北川、平武、盐亭和市级园区的40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在全市选派了38名基层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民族、宗教业务培训班。二是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民宗工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局党组认真落实定期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局机关聘期了法律顾问,建立了干部个人学法档案,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集中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人士法律知识培训班,深入开展以“国法与教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做好“双联”工作,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社区”活动。选派了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任北川羌族自治县楠竹村第一党组织书记,落实了机关干部“一对一”帮扶困难户16户,局领导多次深入联系村走访慰问和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调并解决资金90万元打通村“断头路”,完成了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建设,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竹海特色旅游产业,有力促进了村级经济发展。指导安昌路社区积极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开展与失地农民和困难退役士兵结对子活动,深入做好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工作,各项帮扶任务全面完成、富有成效。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办理政协主席督办件2件,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为100%,全年累计处理群众来信23件,接待来访73人次,及时办理完成省、市领导批示件20件。

  五、2016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加快发展的开局之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始终贯穿“民族工作抓发展,宗教工作抓稳定”这条主线,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及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川委发〔2015〕8号)已下发,根据我市民族工作情况,认真起草《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尽快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2.指导北川羌族自治县和待遇县平武及盐亭县做好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搞好民族项目的绩效评估,开展各县(市区)交叉检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抓好全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注重改善基本民生,坚持产村相融、整体推进,着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助农增收、精准扶贫、新村建设等系列工程,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3.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建设,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做好民族地区法制普及教育宣传,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纪意识,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4.认真抓好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切实抓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继续加强“绵阳市少数民族服务站建设”,切实解决城市少数民族的困难和问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5.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首都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筹建大型露天塑像的通知》(川民宗委〔2014〕109号)及《关于转发国家宗教局等六部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民宗委〔2015〕57号)文件精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继续强化管理职责,对治理成果认真加以巩固,已拆除的坚决不准再建,已取缔的功德箱或变相功德箱再次出现,坚决取缔非宗教场所从事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借教敛财等违法行为。

  6.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非法传播藏传佛教及其他宗教渗透的打击处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与辖区党委政府、乡镇(街道)、村(居)、社(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私设聚会点组织骨干人员的引导、教育、转化、稳控,进一步完善打击处理私设聚会点等非法宗教活动的制度、措施。

  7.加强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代表等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培训,综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其爱国守法,遵章依纪,持戒合规,谦卑守信等综合素质。

  8.依法依规做好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抓好前期考察酝酿工作,严格依照各教别章程规定,把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人员选入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9.加强宗教文化建设。举办首届“绵阳市宗教界书画摄影赛”, 组织全市宗教界人士积极开展与歌颂祖国,弘扬正气,体现宗教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主要题材及内容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以此挖掘文化人才,营造文化发展氛围,推进文化建设,引领传统宗教文化发展。

  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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