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16X/202402-00003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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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
文号: | 关键词: | 单位预算 |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
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节能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机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市节能监察、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的方案拟订、现场核查、工序能耗核算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接受节能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完成市经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持之以恒,持续做好日常监察。
一是做好节能管理制度监察。按照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定额管理等落实情况开展监察。
二是做好节能审查工作。对我市2023年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从项目建设源头把好节能关。
三是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察。指导我市年用能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收集、分析、整理,掌握企业节能管理及用能情况。
(二)稳中求进,有序开展专项监察。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对电力(火电)、建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化工(黄磷、烧碱、合成氨、硫酸、尿素、甲醇、二甲醚)、有色金属(工业硅)、钢铁、造纸、啤酒等行业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
二是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结合我市企业现有通用用能设备运行情况,对风机、水泵、空压机等用能设备开展专项监察,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提升企业通用设备能效水平。
三是开展节能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节能整改落到实处。
(三)全心全意,持续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一是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家”服务工作。对全市55户年用能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开展“一对一”常态化节能指导服务,助力企业节能增效。
二是开展石灰行业能耗水平对比活动。现场核算市内石灰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并进行市内行业对比,查找企业能耗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做好节能宣传和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推广国家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及案例等。
(三)精益求精,全力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按照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国家和省级节能监察任务。高质量完成市经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插入本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5.0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82.99万元)增加1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社保医保缴费支出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5.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0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社保医保缴费支出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社保医保缴费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5万元万元,占6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占20.83%;住房保障支出7.31万元,占7.69%; 卫生健康支出1.90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6.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 日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失业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房补贴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奖励金、其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66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70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用于该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节能监察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预算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项目预算为0元,无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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