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16X/202304-0000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4-20
文号: 关键词: 解读

《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2023-04-20 10:11文章来源: 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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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照《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原《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绵经信技创〔2018〕166号)进行了修订,现修订后的《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关内容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规范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监督工作,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和《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二、内容框架

《办法》共章二十条,明确制订办法的目的,认定管理对象的定义,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路径以及认定管理机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周期、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运行评价等进行了规定

 三、主要特点

(一)明确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职能和发展路径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二)严格把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基本条件1.绵阳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3.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拥有技术创新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4.具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5.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绩效显著。6.企业建有研发创新平台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7.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当年未按统计法要求进行研发统计指标填报被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规范认定程序包括企业申请材料上报材料初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部门联审正式认定等程序。

调整评价有关事宜。参照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做法,一是对市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二是调整了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评分标准。三是明确了被撤销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

强化监督与评估。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日常运行监督工作,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抓好能力建设,负责对评价为基本合格的市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警示提醒并指导和督促进行改进。

提高《管理办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本办法参照了《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运行评价等,实行网上办理。《办法》涉及的申请材料、评价材料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由市经信局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另行发布并适时调整。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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