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16X/202009-00021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03 |
文号: | 关键词: | 政协提案 |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绵经信函〔2020〕115号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52号提案
答复的函
欧剑委员:
您与其他委员提出的《关于着力推进我市绿色新能源光伏光热在特色农产品及中药材精深加工烘干技术上的应用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扎实做好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先进适用技术及工艺推广工作。目前主要有3个渠道:一是推荐先进适用技术进入国家、省级相关推广目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和指导本地企业申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四川省绿色技术》等,大力推介具备市场推广潜力的本地企业相关技术装备。二是开展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近3年来,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热电联供光伏光热系统”等18个新产品新技术被省经信厅鉴定为全省领先或国内领先。三是搭建交流推广平台。以“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四川节能环保品牌推广全川行”等展会活动为载体,通过新产品发布、展示展览、论坛、行业交流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绵阳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推广、行业交流。
二、大力推动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建设
为尽快帮助我局对口帮扶的江油市义新镇保宁村及周边村组脱贫摘帽,我局协调相关光伏企业采取农村合作社形式,共投资295万元,分两期建设了地面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其中,保宁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00万,2017年12月并入国家电网;北部山区五个乡镇六个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95万,2018年10月并入国家电网。贫困户以扶贫基金、土地、人工等方式入股,多集点增加贫困户收入,贫困户又可以从合作社分得红利,多条腿走路,确保贫困户收入增加稳定持续实现“双保险。项目建成后,每年为村集体增收达20余万元,为绵阳光伏扶贫提供了较好的先行示范。
三、关于《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能源〔2016〕694号),光伏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通知》里明确要求县级政府通过整合县级扶贫资金、财政资金、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并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或投资等方式支持工程建设。按照扶贫对象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县为单元统等规划,市场化运作,并建立有效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相关工作以县级政府为实施支持主体,对应省方案,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以及协调优先将光伏扶贫电站纳入补贴年度计划。市扶贫部门负责明确光伏扶贫对象及规模,监督扶贫收益分配工作,光伏扶贫收益应优先保障扶贫资金足额发放,且在脱贫攻坚期间应将全部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四川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办法》,应先进行产品的鉴定,产品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机鉴定由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自愿申请,进行推广鉴定(全面考核农业机械性能,评定是否适宜推广)和专项鉴定(考核、评定农业机械创新产品的专项性)。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依法纳入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的范围。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对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予以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合力推动《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落地、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助力我市绿色新能源光伏光热技术在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刘家有;联系电话:13696271311)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