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9836822/2019-0000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5-17
文号: 关键词: 优化营商环境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

2019-05-17 14:12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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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部门职能转变,助力全市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按照《绵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

  一、优化提升投资环境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做好行政审批流程与清单事项的衔接,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优化整合报建审批前的评估评审环节,推行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区域评估,对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节能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联合评审。

  3.投资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投资咨询评估时间除外),投资项目核准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投资咨询评估时间除外),投资项目备案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4.市发改委委托进行的投资咨询评估,完成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完成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为17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的咨询评估费用由市发改委承担。

  5.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先行招标、打捆招标、联合招标、EPC招标”。

  6.投资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取消招标代理资质限制,鼓励在绵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开展招标代理;放宽自行招标申报程序和条件,支持招标人开展自行招标;支持施工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且具备施工能力的招标人进行施工自建。

  8.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减负降费政策,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管理,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推进“信用绵阳”建设

  9.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地方协同监管平台,拓展查询、服务和应用功能,探索开发各类应用场景。

  10.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组织认定、发布和更新“红黑名单”。整合各部门涉企信用数据,加快形成银政企共建共享、公开透明的企业征信评价体系,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

  11.探索推进信用应用与联合奖惩,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建立以信用为核心事中事后市场监管机制。

  12.优化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材料齐全、合规的,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绵阳)”网站完成修复。

  13.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深入推进诚信宣传教育,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守信、用信、知信”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14.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度。

  15.实行审批行为标准化管理,在网上公开发布服务指南。编制“项目投资真实性声明”“承诺书”等模板,供企业免费下载使用。

  16.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企业和群众到部门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不低于80%。

  17.建立容缺机制,对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可先予受理,并出具《容缺处置通知单》,申请单位在办结时限内补齐容缺材料的,发改部门正常办结。

  18.充分利用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众平台,定期公开发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价格信息、惠民政策、便民服务等信息公开服务,及时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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