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14 13:57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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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政府批准的基本职能(三定方案)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统筹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八)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三)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五)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

  (十六)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十七)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全省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十九)负责市本级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

  (二十)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与成都铁路局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三)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集中抓好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工作、重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项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着力加强经济分析监测

  认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提高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投资分析与预测的质量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产业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继续搞好重大课题调研,提出操作性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切实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科学确立年度发展预期目标。加强超前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实施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互联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继续办好《绵阳发展改革研究》季刊。

  (二)多措并举确保投资稳增长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强劲支撑。做好重点项目储备,认真编制《绵阳市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进一步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推广PPP模式,引进更多投资增量。重点实施好“三大攻坚”行动,加快成兰铁路、西成客专、九绵高速、绵西高速、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广平高速、绵苍高速、中遂高速、绵中高速、三大高速、绵阳机场改扩建以及机场迁建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围绕“两个一号工程”,精准对接中央、省政策支持方向,强化资金、项目、政策对上争取,全力做好申报和跟踪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继续认真开展对口支援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第五届科博会军民融合论坛的筹备工作。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核心,积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要求,增添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四)切实做好粮食物价工作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稳定粮油市场。加大粮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监管。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大力实施“川粮产后服务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粮食应急预警机制、军粮供应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切实落实各项保供稳价的政策措施。做好成本监审工作、价格认证等工作,加大物价收费监督检查。科学运行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

  (五)加强发改系统自身建设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强化集体领导,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狠抓队伍建设,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和发改业务进步。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鼓励干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推进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优化。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进阳光行政,完善“对外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功能,打造“务实、高效、创新”的一流服务型机关。

  二、部门概况

  市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发改委机关)、其他事业单位1个(绵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收支入预算总额2393.4万元,较2016年减少116.12万元,下降4.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减少转付涪城、游仙分局人员绩效预算。二是2016年9月机关退休干部划归社保管理,相应减少人员经费。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发展改革委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2393.4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3.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116.12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万元。

  (以上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1进行说明,如无某项收入来源,填0)

  2、市发展改革委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2393.4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945.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28%,较2016年减少53.12万元。

  ②项目支出4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72%,较2016年减少63万元。

  (以上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进行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3.4万元,较2016年减少116.12万元,降低4.63%。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3.4万元,较2016年减少116.12万元,降低)4.63%;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说明,如无某项收入来源,填0)。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37万元、较2016年增加67.7万元,增长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7万元,较2016年减少196.81万元,降低34.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2万元,较2016年增加7.35万元,增长18.39%,住房保障支出144.34万元,较2016年增加5.64万元,增长4.07%。(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进行说明)。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研究、经济监测预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物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绵阳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规划编制、绵阳市国家惠民试点城市规划编制 、绵阳“十三五”规划编制、承办科博会论坛、绵阳市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复查及规划、“宽带绵阳”建设、“国家科技城新区”建设、四川新兴产业发展、市场明码标价集中整治、农村种养殖业成本核算、绵阳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对口合作及援藏、铁路轨道建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灾后重建、国家开行合作、价格公共服务进万家、价格监审监测、军粮供应、粮油食品安全检查、价格管理、项目管理、粮食管理、涉案涉税价格鉴定、物业费调价幅度合理性评审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4.3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发改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8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9.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21.85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第五届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接待费用减少。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重大活动的用餐、座谈交流等支出;二是交流合作及国内招商引资接待的用餐费、会场租赁费、交通费等支出;三是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稽查、价格检查等支出。无外事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134万元下降52.24%。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市政府要求,我委公务出行保障车辆减少,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4辆。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用于3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绵调研考察、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监测、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储备粮油行政管理、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全市价格和粮食监督检查的指导、价格和粮食行政执法、建设项目稽查执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9.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9.65万元,增长38.35%。(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根据3-1表的公用经费数额填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发改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35.71万元。共有车辆3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无车辆购置经费预算安排,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易地扶贫专项补助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附件:

附表1


附件:

附表2


附件:

附表3


附件:

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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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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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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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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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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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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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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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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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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