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9836822/2018-00134 主题分类: 执法监督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2-10
文号: 关键词: 市发改委召开全市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

市发改委召开全市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

2018-12-10 16:49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为规范全市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2月6日下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馨和市价格和粮食监督检查局局长阳光参加了会议。

城区供水、供气、供暖、电信等重点领域和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酒店、烟酒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共计30余家企业、商家参会,会议对参会企业、商家进行了价格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向参会人员印发了《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120余份,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家、省上和我市关于做好2018年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梁主任就保障春节市场供应、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讲话。她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求各企业和商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来抓好市场价格工作,认真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带头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市场价格稳定良好。二要依法经营,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要认真组织企业员工学习《价格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价格法律意识,提高日常价格工作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守住依法经营的底线,确保自身价格行为规范有序。三要诚实守信,努力争做行业经营典范。要通过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出诚实守信的商家和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经营环境。

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烟草专卖局、涪城区发改局、游仙区发改局、仙海经发局和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科、价格调控科负责人,市价格和粮食监督检查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市发改委召开全市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