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9836822/2018-0010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1-27
文号: 关键词: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8-11-27 10:53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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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探索建立履约践诺机制,将个人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政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将各地各部门的失信信息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基本建立全市政务诚信和守信践诺机制,进一步畅通政务失信修复渠道,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良好。

一、探索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三大机制

根据《意见》,绵阳将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构建专项督导机制、横向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

其中,对严重失信的政府部门,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政府融资、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相应限制,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同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鼓励支持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加强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用好六种方式

《意见》提出,通过六种方式建立健全绵阳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履约践诺机制。

其中,将诚信教育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培训课程,将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纳入诚信档案,将个人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同时,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各部门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做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并将履约和践诺服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失信问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针对七大领域

我市将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投标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街道和乡镇等七大重点领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其中,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市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在招投标方面,将建立招投标诚信档案、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和招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在招商引资领域,明确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确实需要改变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合理损失依法给予补偿;在政府债务领域,应及时严厉查处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失信行为等。

此外,我市还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领域诚信建设,凡发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不作为、乱作为并造成一定程度社会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惩戒,并将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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