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3414112/201911-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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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信访局机构职能

2019-11-21 14:49文章来源: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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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和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向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绵阳市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五)承担协调处理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的责任,组织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定期参与接访群众来访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承担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承办省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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