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19-05-31 09:51文章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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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明确指导思想

       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绵阳科技城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主线,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履行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取消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25项,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向社会公布《绵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深化江油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行政许可相对集中全域覆盖。大力探索图审、评审、踏勘、验收“四联合”工作,制定《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76.4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绵阳市市级单位“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马上办”“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清理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3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485项,占比91.17%。

      (二)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围绕“清权、确权、晒权、制权、行权”等环节,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并对社会公布实施,主动接受监督。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与全省同步实行“三十三证合一”,全市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5万份。简化企业开办程序,探索工商登记“136工程”试点,分类分层建立“1小时、3小时、6小时”办结清单,在省政府“3个工作日办照”的要求上提速75%,新登记市场主体5.09万户、总数达到31.91万户。全面实施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全年办理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5954张,居全省第1位。开展“政银合作”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在全市60个银行网点配备引导办照人员、设置自助终端服务器、设置统一企业注册引导办理标识,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为投资创业提供包含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银行开户等全流程“套餐式”服务,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实现“就近跑一次”。从2018年11月10日起,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全市有8户企业成为住所托管机构,共托管科技企业、电商企业等小微企业400余户。

      (四)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9000余条,市级部门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预算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文章168篇,市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36条。推进盐亭县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工作,于2018年9月13日通过省上验收,取得良好成效。

       三、健全制度体系

      (一)健全政府立法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5号),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立法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立法协商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2019年度政府立法项目,收到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4件,规章项目建议1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成《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先后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并通过网络、报纸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采纳社会公众意见34条、部门意见29条、专家意见22条、听证代表意见107条。开展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呈交了历史建筑保护立法调研报告。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将《绵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合格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严格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做到“有件必备,有报必审”。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94件、拟修改29件。

        四、推进依法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15〕24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和部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实现全覆盖。

      (二)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川办发〔2015〕3号),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书面审查、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等多种方式,对430件市政府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三)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加快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容错免责机制,出台《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累计为400余名干部澄清了被反映的不实问题。

       五、严格规范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我市芦溪镇、秀水镇、武都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市依法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处罚金额3056.28321万元。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21家,查处隐患2099条,实施行政处罚162件,处罚款819.548万元。公安部门查处“黄”“赌”治安案件192件,捣毁“黄”“赌”窝点158个,治安拘留227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人员212人,民生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率先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进行年度审验,审验合格行政执法证件3674个、委托行政执法证258个,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17个。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2019年6月30日前需申办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参考人员共1908名。严格落实《绵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及标准》,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000余份,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依法办理各种行政执法投诉6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

        六、依法化解纠纷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部依法受理。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议,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率达到100%。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件,其中受理42件,不予受理4件。受理的42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3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24件,撤销5件,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9件,综合纠错率达到33%,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

       (二)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川办发〔2017〕46号),认真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印发《关于实施法治绵阳建设“全面落实年”攻坚破难提效行动的通知》,开展破解行政应诉难提效专项行动。市政府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4件,二审案件13件,再审案件2件),市政府无一败诉。

      (三)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制定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全市受理16697件行政调解案件,调解成功15594件。建立健全政府与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疑难类案件沟通交流制度和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制度,有效提升了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工作质效。

       七、健全推进机制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绵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绵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细化工作举措和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实施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活动,会前学法420余次,专题法治讲座512场次,举行市政府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9个县市区政府,3个市政府派出机构,33个市级部门向市政府报告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率达100%。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导。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查的通知》,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推进工作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市政府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通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目标绩效管理,制定《绵阳市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把具有依法行政职能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八、2019年工作重点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目标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2019年,我市将针对上述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二是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证明事项。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四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六是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办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七是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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