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3-01 10:42文章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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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9〕6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具有绵阳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面创新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企业研发投入大幅提高。到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36%以上。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95%以上亿元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到2020年底,全市亿元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绵阳工业企业创新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力争到2020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3个;国、省企业技术中心达90个;国、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55个。

   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到2020年全市有效高企达340家,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1300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企业从战略层面系统加强创新谋划和规划,拓宽军民融合渠道,增强军地有机融合互动性,完善创新体制及机制,促进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重大产学研合作等项目,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效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组建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创新活动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

(三)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引导企业瞄准产业技术前沿,制定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储备一批新技术,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实施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建立健全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企业自行组织研发活动,或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研发活动,或购买第三方研发成果等产生的投入均视为企业的研发支出。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计划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企业,支持军用技术再研发转民用项目。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启动实施创新券,支持企业以基金运作等市场化方式,集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研发创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投入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切实做好属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督导工作。(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园区)

   (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分层次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强化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依托市内各类产业园区,大力引进知名创新型企业来绵建立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各类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设立,优先在已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属地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园区)

  (三)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扩展国外科技合作渠道,组织和参与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国际标准制定等。市场导向明确的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均由有条件的企业或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实施。支持大中型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以我市重点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遴选一批成长潜力大、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产品,分类培育,重点突破。鼓励中小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积极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协作,在细分领域和细分市场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研发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创新产品。(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5+1”“686”产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整合资源,联合攻关。加大对国内外知名度高的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促进人才、成果及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集聚,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科技计划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对企业牵头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团队)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组织部)

  (五)加快推进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共性需求,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在创新资源集聚度较高的地区,突出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技术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一批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等不同形态的协同创新组织,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其中符合条件的,可登记为企业法人组织,并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园区)

  (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探索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分行业、分领域打造一批科技型中小领军企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绵阳市双创促进计划等各类专项资金。聚焦新经济,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培育新兴业态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新兴业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园区)

  (七)完善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高效、优质服务。提升国家军民两用交易中心、汇桔网等平台的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功能,加速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扶持中介组织(企业)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进适应企业创新需求的社会化、网络化和多样化的信息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园区)

  (八)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全力推进四川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研院所、高校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的合理运行机制,加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拥有大型科学仪器的机构向企业开放服务的力度。(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园区)

  (九)促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推动四川省军民融合研究院、四川军民融合战略研究中心等新型智库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引进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促进军工技术与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双向融合。依托国家军民两用交易中心,联合高校院所和军民融合企业,实施一批军用技术再研发转民用项目,促进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组建跨单位、跨领域、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做大做强,分行业、分领域培育一批制造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布局规划,研究绘制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发展专利路线图,帮助企业做好专利布局。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创建一批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检索、风险预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管理解决方案等服务。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质量发展联盟建设工作,促进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军地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一)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兼职兼薪,对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称。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用好用活人才发展资金,深入实施“科技城人才计划”“绵州育才计划”,着力引进培养一批推动重大项目攻关和技术革新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人才”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工具,在项目申报、团队建设、产业对接、市场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二)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保险补偿、融资风险分担等支持方式,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激励创新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基金以及为企业提供担保、评估、交易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建立资本市场强市。建立和完善信贷融资风险补偿和共担机制,深化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出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系列产品。大力推行科技保险和专利保险。继续积极争取国、省两级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继续做好对融资担保和中小工业企业的担保贷款风险补助和支持的工作。制定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设立“服务人才特色金融机构”,开辟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首贷、首投、首担、首保”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市税务局,绵阳银保监分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市保险协会、市融资担保协会)

五、保障措施

  (一)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全域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整合集成市、县两级政策资源,构建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县(市)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加强区域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发展规划引导,逐步形成整体联动、各具特色的全域创新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实行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确保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

(三)强化目标考核管理。设立指标体系,引导和督促市级部门、县(市)区加强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基础能力建设,按年度、辖市区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宣传和督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大力宣传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创新品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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