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57/202311-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1-08
文号: 绵府批复[2023]194号 关键词: 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S(04,F)单元〉调整方案》的批复

2023-11-08 13:50文章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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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府批复〔2023〕19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S(04,F)单元〉调整方案的请示》(绵自然资规〔2023〕3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S(04,F)单元〉调整方案》

二、本次调整涉及《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S(04,F)单元中S(04,F)—a—01—01、S(04,F)—a—01—02等十二个地块,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S(04,F)—a—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13342平方米,配套公建包括公共厕所、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资源再回收点、垃圾收集点、停车场。

(二)S(04,F)—a—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95199平方米,1.2≤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60%,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

(三)S(04,F)—a—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约13338平方米。

(四)S(04,F)—a—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57800平方米,1.0≤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60%,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

(五)S(04,F)—a—01—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49805平方米,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5%计容总建筑面积(当兼容商业时,总建筑密度可提高5%—7%,提高的建筑密度只能体现在商业建筑部分)。

(六)S(04,F)—a—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147579平方米,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配套公建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商业网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生鲜超市,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5%计容总建筑面积(当兼容商业时,总建筑密度可提高5%—7%,提高的建筑密度只能体现在商业建筑部分)。

(七)S(04,F)—a—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约3450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八)S(04,F)—a—0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用地面积约5240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九)S(04,F)—a—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08931平方米,1.2≤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60%,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配套公建包括公共厕所。

(十)S(04,F)—a—03—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74241平方米,1.0≤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60%,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

(十一)S(04,F)—a—03—05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约4153平方米。

(十二)S(04,F)—a—03—06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约5702平方米。

三、由你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做好《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S(04,F)单元〉调整相关后续工作

四、该规划范围内的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废止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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