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557/202311-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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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07 |
文号: | 绵府批复[2023]193号 | 关键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府批复〔2023〕193号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科管委〔2023〕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委代表市政府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普明街道办、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495732.59平方米(743.60亩),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二、划拨土地成本20450.2502万元由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足额支付。
三、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清划拨土地价款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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