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557/202302-0001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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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关键词: | 单位预算 |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网络问政平台(含12345市长热线、书记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群众诉求渠道)受理办理工作,及时汇总热点、难点问题并报告重要情况。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国办、省、市有关部署,实现12345与110报警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督办考核,强化对办件责任单位的办结率、满意率综合评价,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和重点督查督办,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持对热线办理情况按月通报、考核,稳步提升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平台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多发、群发、热点、新点事件在预警督办等方面提供依据,加强信息汇集、分析、跟踪调研,及时把握和汇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出有效处理建议意见,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与县市区、园区、市级部门等网络问政办理责任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热线监督员等协调联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热线办结率和满意度,推动热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86.1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中增加了绩效部分公积金的拨款,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新增了部分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886.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8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9万元,占16.50%;项目支出740万元,占83.5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6.1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中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绩效部分公积金的拨款,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新增了部分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6.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中增加了绩效部分公积金的拨款,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新增了部分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92万元,占9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万元,占2.48%;卫生健康支出4.12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占1.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0万元,主要用于:为了保障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所列支的各项目的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职业年金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19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79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事业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津贴补贴、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对日常接待事项严格控制。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调政府日常性事务,接待外地来绵检查、考察、督导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9.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绵阳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74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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