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57/202210-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0-10
文号: 绵府办函[2022]114号 关键词: 联席会议制度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2022-10-10 10:00文章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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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府函〔2022114     

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建立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绵市监2022112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7


附件

 

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拟定统筹推进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任务落实,加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力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退役军人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分局等15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绵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人:陈兴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智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彭千纪   市发委副主任

勾承宽   经信局副局长

李正林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汤云春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游章勇   市住建委副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李智明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范松海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仕锡   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晓林   绵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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