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57/202010-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0-21
文号: 绵府批复[2020]195号 关键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0-10-21 16:33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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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府批复202019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自然资规土〔2020127号)收悉。结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高新区皂角铺社区和永兴镇张家营村670979.58平方米(1006.4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铁路用地其它用地规划指标按相关规范执行。

 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因城市规划将该宗土地用途调整为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出让。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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