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557/202009-00001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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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9-04 |
文号: | 绵府人[2020]14号 | 关键词: | 职务任免 |
关于刘明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明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绵府人〔2020〕14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
任命:
刘明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梁辉明同志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副主任;
朱珠同志为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鲜于剑波同志市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梁辉明同志“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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