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57/201908-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8-02
文号: 绵府办函〔2019〕63号 关键词: 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

关于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9-08-02 14:41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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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函〔2019〕63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以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8〕115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着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企业开办和注销同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通过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共享部门信息,业务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设立开办专区,实行“一窗受理”。

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区,将涉及企业开办和注销相关的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事项全部进驻服务专区,在专区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到综合窗口申请企业开办事项,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事项一次性采集企业开办所需的全部资料信息,并通过共享平台将资料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处理。推行多点办理,可将企业开办综合受理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在网点办理企业开办业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办事模式,企业开办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经济合作局) 

(二)后台集成办理,推进“一网通办”。

综合窗口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统一采集企业开办资料信息,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综合受理窗口采集的实名认证法定代表人、股东、经办人身份信息,以及办税人员、财务人员等涉税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相关部门在业务办理中要互认共享。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银行等部门根据互认共享交换信息,分别在后台集成办理审批和服务,并限时办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对企业注销实行“一网”服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提升企业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三)精简办事流程,实现一次办结。

企业开办流程统一为“企业注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将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同时积极向申请人提供银行开户协同服务。 

1.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企业登记实行一人办结,由 “一审一核”制改为“审核合一”制。对无前置审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压缩在“1小时”、“3小时”、“6小时”内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规范印章刻制服务。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企业登记办理后,公安机关同步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并推送至共享平台,公章制作单位在收到推送信息后6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公章刻制企业应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严禁要求企业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提供银行开户服务。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规定,开办专区综合窗口要积极为申请人提供银行及网点信息服务,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及网点。被申请人选中的银行及网点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开户,进而为税务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提供及时有效的银行账户服务。对申请人不选择银行开户的,由其自行完成税务、社保等后续环节。(责任单位:人行绵阳中支、各商业银行)

4.简化发票申领环节。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强化企业登记信息共享应用。税务部门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共享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人身份信息、账户账号、财务会计制度等信息。税务部门在收到登记信息后,对符合发票申领限额和份数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完善社保医保登记。全面推行社保登记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将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6.压减企业注销环节。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扩大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人社部门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经合部门在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相关业务时要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海关在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经济合作局、绵阳海关)

(四)构建办事场景,实现精准服务。

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构建企业开办办事场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企业开办编制公布《绵阳市企业开办“一件事”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指南。按事项、循步骤引导申请人完成身份认证、信息确认、材料填报、文档制作等申请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在智能化、场景化体验中完成企业开办与注销业务,实现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经济合作局) 

(五)减省开办费用,降低办事成本。

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统一规范全市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免费使用。积极规范中介服务,分类制定中介办理时限,规范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EMS+政务服务,进一步减少企业开办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强化统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人财物、网络和技术等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统筹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刻章办理时间;市税务局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及企业清缴税款办理工作;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

(三)强化信用监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企业在注销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以“承诺制”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但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做好跟踪督查。市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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