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57/201908-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8-02
文号: 绵府办函〔2019〕57号 关键词: 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关于印发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9-08-02 09:42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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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

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绵府办函〔2019〕57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七届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从源头把好重大招商项目引入关,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作用,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坚持环境保护主动优化经济发展的理念,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战略思想,强化环境分区控制,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行业部门为抓手,服务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切实保障我市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为着力打造优势明显、特色鲜明、配套紧密的全市重大招商项目产业集群,以“绿色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服务为先,主动作为”为工作目标,按照“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横向增强部门协作,纵向加大地方沟通,助推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准入原则

(一)产业布局与生态格局相协调。以生态安全格局和主体功能区划定位,以及绵阳市“三线一单”要求为基础,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征等因素,控制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优化产业布局。

(二)发展规模与环境条件相适应。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前提,结合产业污染排放、风险隐患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

(三)入园项目与产业定位相匹配。优先发展园区主导产业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区域辐射和带动功能,依托科技资源和生态优势,围绕重点产业规划建设智能家电、面板、手机、汽车、通航、电梯、生物医药等特色鲜明的园区,通过引进重特大项目为园区龙头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发展。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地方、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稳妥解决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动我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召集人组织,每半年召开1至2次,如确有必要,可临时召开全体联席会议或部分联席成员会议;各联席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优势,形成凝心聚力、鼎力配合、互通信息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联席会商的作用和效力。

(二)建立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部门评估工作机制。在市级平台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拟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集中联合预评估。各县市区、园区自行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各县市区、园区经济合作局牵头,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拟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联合预评估。

(三)建立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部门服务工作机制。为确保我市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各联席单位要建立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机制,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做好我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服务,实现引入项目高端聚集、高度聚集、高速聚集的发展格局。

市经济合作局:应提前谋划、科学筹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联席单位通报招商项目储备情况,并将环境准入优先纳入招商引资内容,意向性项目签约前应召集联席部门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对于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市发展改革委:应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准入;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准入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好项目立项关,严控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

市经信局:应着重对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与现行产业准入符合性进行评判,对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项目,提速保质地开展产业引入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重点对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与城乡规划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对满足行业要求和准入条件的,应优先办理规划和国土相关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应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实行跟踪服务,指导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定位,但存在一定制约因素(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指标、周边环境相容性、环境风险防范和公众参与)的项目,要组织专人专班围绕制约因素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确保项目落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社会风险隐患的项目,进行否决。

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辖主体责任,严格核定项目是否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定位,落实园区负面清单,不得因引入项目而改变区域和园区规划。确需变更的,须征求园区规划环评审查部门意见,并委托具备专业技术实力的第三方环境咨询机构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详细、专业的优化、调整建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联席会议确定。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一把手”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联席成员单位和人员见附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对各级招商引资部门、市级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的人员,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综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附件: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单位和成员

附件

 

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

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单位和成员

 

一、联席会议单位

(一)召集人。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二)联席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涪城区政府、游仙区政府、安州区政府、江油市政府、三台县政府、梓潼县政府、盐亭县政府、平武县政府、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仙海区管委会、科创区管委会

二、联席会议成员

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副秘书长,市级部门分管项目审批的领导及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招商引资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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