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557/2018-00325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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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11-26 |
文号: | 绵府办函[2018]107号 | 关键词: | 四好农村路 |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函〔201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8〕13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争取创建省级示范县4 个以上,各县市区创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分别不低于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总数的10%,各县市区示范路建设均达到100 公里以上。
二、推进计划
(一)示范县。
到2020年,全市9个县市区均达到省级示范县考评标准,
即评分80分以上。分批分年度达标计划如下:
1.国家级示范县
作为省级示范县的安州区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县。
2.省级示范县(含每个县市区100公里示范路)
2018年:涪城区、北川羌族自治县、三台县
2019年:游仙区、江油市、盐亭县、梓潼县
2020年:平武县
(二)市级示范乡镇。
1.2018年计划培育创建10个左右市级示范乡镇,原则上每个县市区1个,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可达到2个。推荐申报乡镇均达不到评定授牌标准的,则将其名额调剂至发展较好的其他县市区。
2. 2018—2020年,全市计划培育创建32个市级示范乡镇,各县市区最低标准个数为:涪城区2个、游仙区3个、安州区2个、江油市4个、三台县7个、梓潼县4个、盐亭县4个、北川羌族自治县3个、平武县3个。辖区内符合条件乡镇达不到最低标准个数的,则将其名额调剂至发展较好的其他县市区。
(三)示范村。
按照不低于辖区建制村总数10%的标准,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组织评定示范村。2018—2020年,示范村总数达到336个以上,其中:涪城区15个、游仙区26个、安州区23个、江油市37个、三台县94个、梓潼县33个、盐亭县52个、北川羌族自治县31个、平武县25个。2018年,各县市区均须推出首批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切实推动“四好农村路”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二)注重监督指导。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级示范乡镇质量过硬。
(三)加强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未按期达到省级示范县考评标准的,2018年未成功创建市级示范乡镇、推出示范村的,以及2018—2020年市级示范乡镇低于最低标准个数的,均扣减相应考核分值。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途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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